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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情我看倒不是很嗤之以鼻。

我以前確實看過活煮螃蟹和龍蝦的,確實相當殘忍,而我是信奉速死主義的。
也就是基本上我不在動物有意識的時候吃它,要殺了我才吃,所以我覺得先把龍蝦弄死了在吃是很對的。

然而,甲殼類不僅是死了會馬上孳生大量細菌,他們體內有許多死亡後會立刻裂解為有毒物質的東西,
所以放著死了再煮於食安上是不對的,所以弄死再吃也是不對的。

所以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呢?關於龍蝦,我其實也是有點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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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熊我大概明白這個法案的立意要如何解釋了。

首先,假設大家都同意你的說法:動物福利是為了使人類心理上舒適,而跟動物的感知本身無關。
那麼活煮龍蝦或死煮龍蝦都只是為了食用者方便,然而今天有許多人認為活煮龍蝦殘忍但也有人不以為然,於是這些不以為然的人虐殺了龍蝦,導致所有知道或看到的人心裡都不舒適的情況,法律規範不許活煮,是在保護那些感覺殘忍的人的感受而已,因此為了這些人的人權,這個法案就有必要,但前提是感覺殘忍的並不是少數人。

也就是說這個法案有可能走向台灣目前的情況,當大家都覺得吃貓狗殘忍的時候,台灣就制定了不許吃貓狗的法律,雖然是保障多數人的心理舒適,但並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的立法。但若僅只是基於動物福利去禁止活煮,並輔以豬牛羊那種人道屠宰,我覺得倒也不能說是偏激。

by the way其實我並不完全認為動物福利只是為了心理上舒適而已,有更多潛在的信息顯示這也是人類表達信仰和對自然的感恩等等類宗教行為的方式,而我個人認為信仰(無論是宗教或者某種理念亦或科學證據)是人類的本能之一,人天生就會去為自己的行為尋找理由和規範,所以動物福利某些程度上是本能的一部份延伸,不能完全認為是文明化和聖母。許多土著也存在不讓獵物過分痛苦或者使獵物更加痛苦的儀式化殺戮行為,所以我覺得這件事不能單純的解釋為簡單的舒適感。


【发帖际遇】紅峽青燦 在龙峰山脉遇上了谜样的大姊,被请了一杯酒,喝下感到神清气爽,获得 17探险经验 !

际遇事件仅作娱乐,正式设定请见【DL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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