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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靛紫喵龙 于 2015-4-7 14:17 编辑
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 香港版本

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权益,与有形资产(物质资产)相似却不相干的。这种条例给予创作者拥有他们的发明、写作或艺术的拥有权,以免被用作其他用途而无法追讨。而知识产权的方针是为了保护创意业,使创意能够繁盛,努力可得到奖励。首先,在了解内容之前,先投入一个重要概念--条例不应以单一条目论述或强辩,判决者是法官,提出论据者则是律师,判决的定夺在于律师整体论証的强弱,所以判定侵权与否,并不能指著一个项目就说人家有罪,需要根据情况而论。以下提到需要注意此概念的,会以*表示。第二,就是香港没有肖像权!所以「狗仔队」随处拍也没有受束缚就是这个原因。当这反映到照片创作的问题时就似乎相当无奈了。


各项包含(并非指全部,如有知情者请提醒):
商标Trademarks : 商业名字和标誌
专利Patents: 发明
设计Designs:工业产品或首饰设计
版权Copyright:电影、艺术品、软件、音乐、文学、表演




知识产权由创作出现起自动生效,直至创作者死亡至少超过了二十五年完结,而期限则因应作品的种类而不同,不过大体上都是五十年。(好啦人家下课时间迟了,迟到也没静下心来没听清楚是哪一项二十五年(炸!)
这权益并不只局限于完全复製作品。以翻译、表演该著作内容、SCANNING、复製成电子版本(例如CD,E-BOOK)和广播内容(收音机/电视)为例,没有以100%再现却有复製性质的,也属侵权。其中比较巧妙的,相信是以同一种句法,但代入近义名词的情况,但不好意思,亦属侵权。

*虽然创作者本身拥有很大的使用权利,但也并不是全部,人们可以在合理使用(Fair dealing)的情况下,使用这些作品:
  • 使用的目的和使用者包括商业必须和非牟利用途,例如教育目的和暂时使用
  • 只复製书本裡其中一段文字或一个章节的内容,并不含更改,在使用的作品中附上相关备注
  • 如果你用的是作品的一部份,但这一部份是作品的「关键部份」,因而它关係到整个作品的整体,亦能使用。
  • 将作品用至有潜力的市场上或是用在其他有实质价值的事情上。会降低或增加作者的销量,但依然能够使用


著作权Authorship

  • 知识产权所包含的事物,使用者需负上责任和并保持「只使用授权范围以内」的信用。
  • 作者要将该作品所牵涉的全部资讯,即其贡献,直接清楚地列明在自己的作品上。
  • 很多机构有自己一套的著作权标准,例如包括同期期刊或医疗学院等等......
  • 这权利有效于个人,也有效于一个机构,即是说集体著作也受到保障。
  • 资金赞助、技术服务提供和专利权,不足以成为著作权的一部份。就好比我资助你成功研究出一种新手机,你将会拥有新手机的全部著作权,而我作为土豪或政府等等给你再多的投资,仍然是没有该手机的著作权的。
  • 所有有参与写作的作者中,其中一个需负起最大的责任。最大的责任所指的是他有确定其他作者有跟随著作权的引用规则写作,同时写出这些引用所作出的贡献。


抄袭Plagiarism  

没有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清楚列出参考资源或没有得到原创者的同意,就使用原创者提出的意见、使用的文句、说词、写作、艺术、实验或问卷结果等等都属于抄袭。

自己避免涉触抄袭的方法

  • 引用:将引用内容的来源清楚列明后,方可将原句使用,但仍需要在句子的后面加上缩写。
    一个MLA例子--"Fusions, like marriages, could be either great successes, or disasters"(Parfit 268)
    表示作者是Derek Parfit,书中的第二百六十八页的意思,详细可以学习MLA FORM。到最后再一提相关的其他格式。
  • 意译:将原创者作品的原句或整个章节的意思理解过来,并以自己的措辞、句子和段落形式展示出原创者的意思。
  • 确保没有搬字过纸和没有单单换个近议词就当成自己的。
  • 需要肯定内容准确。

例外情况:
教师可以每年影印同一书本不多于5%页数量作教学用途,而这个人必须是教师。

软件盗印Software Piracy
非法复製未经授权的软件,已购买的软件一般只授权于一部电脑,而并非让使用者任意妄为,普遍形式有四种:

  • 将软件安装在多个电脑上
  • 租借给其他人
  • 将软件内容上载,供其他人下载
  • 製作其他相类似的软件,或甚至以不明来歷的软件“假冒”正牌软件


此外,现代有很多免费软件,其中一些有附带条件,公共许可权(General Public License)是一种保护免费软件免受恶意破坏的条例
免费软件可任意使用、研究、分发和改写程式。但你所分发出去的修改版本必需适用于其他使用者,简言之,就是不能放毒,可以成功运行有意义的程序。


以下部份不勉强翻译成中文了,相信大家都有看过很多相关符记,类似于 copyright@CC
Creative Commons (CC) 提供一个适切当时情况的授权范围,而这种范围可由原创者决定种类,如果被授权者超越授权范围的使用许可,就会侵权了。这条例只适用于软件或网路创作。而我们司空见惯(?)的All right reserved 并不是指完全将权利给被授权者了,原创者依然拥有最终权利。

许可范围有六种,以下作品泛指软件和网路创作:
Attribution (CC by) 只可以分享、更改当前作品,亦可用作商业用途。
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可以分享及更改当前及以后的作品,亦可用作商业用途。
Attribution-NoDerivs (CC BY-ND) 只要不改变作品,就能一直用作商业用途。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CC BY-NC) 可分享、更改作品,但不能用作商业用途。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ShareAlike (CC BY-NC-SA) 可分享、更改当前和以后的作品,但不能用作商业用途。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Derivs (CC BY-NC-ND) 只可以分享,不能更改作品和用作商业用途

个人隐私
这条例主要作用是保障个人资料不会无条件外泄,得到私隐的权利。
其覆盖范围有1)文件 2)资料卡纸 3)照片胶卷 4)包含个人声线的音讯 5)录像带 6)电脑文档

收集者要求:
合理并合法收集
确保资料准确,并不能收藏太长时间
为了合理目的而使用
在企业裡,不同阶级的人连接到不同的层次的资料,以缩少资料外泄的机会

资料拥有者要求:
有责任明昕自己的资料,确保可用和准确
资料有权进行更改
有责任了解掌握资料的人或机构

MLA、chicago、apa

如有发现任何错漏,请提醒我。
处于创作业丰盛的年代,不管你是主动者或是被动者都有责任了解背后的条例,公平而有秩序的相互风气之中,才容易萌生更好的创作意念和气氛。所以大家要互相尊重,将心彼己哦·ω·~

 



顺路附上内陆的版权法~ http://china.findlaw.cn/fagui/p_1/376116.html 以及反抄袭百度贴吧的懒人包(?) http://tieba.baidu.com/p/2665614006
表示法律条文超长要看完好累,感谢喵的整理(喂你?

是说合理使用部分感觉差异有点大专门贴一下~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关于教育目的这边也有专门的一条~
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 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 其他权利。


然后不管多少次都要推的,什么叫合理使用之懒人包WWW(哎?
来自法制日报的微博 不过时间久远我没找到最原始的那篇博文_(:з」∠)_

是说从著作权开始句子略硬嚼不动了_(:з」∠)_
欢迎来到Dragicland,【总版规】请记得要看哦,还有这个也是好东西→如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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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羽·凌风

感谢毛咪整理+1
话说那个懒人包一点也不懒阿喂WWWWWWWWW
要看完要花个几天(炸!

内陆版本似乎对创作者和大众整体著想得多阿!后面两条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和盲文出版实在太和蔼可亲了~
而教育用途会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也相当合理呢
现时最让人纠结多是合理使用的问题,但经过了解一番之后觉得条例碰不模糊,虽然执法又是另一回事。好吧,从事实观察,内地这方面的执法似乎也比较严谨、务实_(:з」∠)_

现在还有没有嚼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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