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
行为研究都不要做了,侵犯隐私权
动物摄影也不要搞了,侵犯肖像权
鸟巢什么的也不能去拆,就算会影响机场安全也不能拆,那是损坏私人财物
动物绘画和小说也停止吧,那是抄袭!WWWWWWWWWWWWWW

那位摄影师朋友现在的内心是崩溃的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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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羽·凌风 于 2015-9-26 01:34 编辑
本着八卦的精神,让我们来深挖一下这个奇葩的组织WWWWWWWWWW

PETA(人道对待动物协会/善待动物组织)的黑历史
丑闻!大名鼎鼎的PETA(善待动物组织)被证实为大规模动物屠宰场
爆料!揭露善待动物组织PETA三宗“最”
获救动物9成被人道主义毁灭 善待动物组织PETA成地狱
惊天内幕!外媒曝2013年PETA共屠杀2000只收容动物!
https://www.petakillsanimals.com/ 而且连专门的反对网站都有WWWWWWWWWW

吓得我一愣一愣的

羽·凌风 于 2015-9-27 12:42 补充以下内容

这件事居然是从去年开始闹起来的!!!
维基百科拒删猴子自拍照:非人类不拥有版权
报道称,最终这张照片被维基百科收录到维基旗下的维基共享资源网中。该网专门存储与共享公共领域的图片,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这些图片。斯莱特发现后立即要求维基将图片撤下,并声称自己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如果维基要公开他的照片,就应当先付他版权费。

而维基却干脆地拒绝了斯莱特的要求。维基的理由非常有意思,但却有道理:“这张照片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是黑冠猕猴自己拍的照片。斯莱特对这张照片也没有版权。”

以上事件简要
然后我看到了最后各方的态度:
在斯莱特发表以上言论后,维基百科的发言人凯瑟琳·马赫也发表了一份声明称:“我方在经过慎重的考虑和研究后认为,照片中的猕猴也没有版权。任何人对这张照片都没有版权。所以我方将这张照片划归为公共领域分类,任何人可免费使用。”

“根据美国法律,版权不能归非人所有。所以,在此事件中,尽管猕猴是照片作者,但它没有版权。在此之后,对照片进行冲印、加工、修改的人,也只对修改部分拥有版权,对照片本身不具有版权。”

报道称,知识产权法专业律师乔什·布雷斯莱也表示称,很明显,此次事件中,版权的所有者应该是猕猴。但法律规定版权所有者必须是人类,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人对这张照片拥有版权。
总有一天人们会开始争议用自动快门线、自动连拍、自动定时拍的照片有没有版权的

@雪麒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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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A的事似乎是不了了之了
但是!我无意间发现这个案子其实在去年就有结论了!
http://photo.artron.net/20140828/n646689.html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2011年,户外摄影师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度假时,一群猕猴跑到他的摄影器材旁并开始玩弄那些器材。有一只猕猴不小心按到了快门,可能是快门的声音吸引了这只猕猴,所以它一直不停地按快门。

  “在我把相机拿回来前,它大概拍了几百张照片,但是很多照片都没有对好焦,所以我没有把它们都洗出来。”斯莱特日前在接受英国《每日电讯报》采访时说。

  不过,英国《泰晤士报》报道称,这些照片中有一张引发了一场激烈的版权之争。维基百科在其网站上把这张照片定义为“为公共所有,大家都可以无偿使用”。这让斯莱特很气愤,他认为自己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并要和维基百科对簿公堂。

  而现在,裁判结果已出,陪审团裁定本场官司维基百科胜。而且经过此次版权纠纷后,相关规定还专门加入了新的条例,如猕猴自拍、大象无意导致的壁画,由海水冲击而形成的浮木等作品都不能归个人所有,而是公共所有。

维基赢了,维基赢了,维基赢了……
总有一天自动快门线、自动连拍、自动定时拍的照片也会变成公有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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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出来了!

http://roll.sohu.com/20160109/n433971826.shtml
猴子自拍照官司终结:动物不能拥有照片版权

  由猴子“自拍照”引发的版权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美国旧金山一法院裁定:动物不能拥有照片版权。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奥里克6日说,尽管美国国会已经扩大了动物保护法的范围,但没有迹象表明动物可以拥有版权。英国野生动植物摄影师戴维·斯莱特2011年在印尼苏拉威西岛热带丛林拍摄黑冠猕猴时,获得了猕猴的“自拍照”。

  照片引发不少网站的转载,其版权问题却引起不小争议,美国一家动物保护组织去年9月向联邦法院递交诉讼,状告斯莱特把猕猴的“自拍照”据为己有、侵犯了这只猴子的照片版权。不过,美国版权局去年发布的最新政策纲要包括,只有人创作的作品才可拥有版权,还特别规定任何动物的作品都不具备版权资格,无论是猴子的“自拍照”还是大象的“壁画”。(刘曦)新华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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