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家里也养了狗狗,所以对这种问题深有体会。从物种的角度来说,妄谈动物权益或许真的操之过急,甚至时机永远不会成熟——只要动物不具备和人类同等的思维能力,只要这仍是个dog eat dog world。但从个人角度而言,领养宠物却实实在在是一项重大的选择,它不单代表你从此有了一个萌物陪伴,更代表从此背负上了一份责任——尤其是,在现实中,其实宠物根本没有做出选不选择、选择谁当主人的能力,就像我们在出生前没办法选择是不是愿意被生到这个世界上一样,因此,一旦我们单方向做了选择,这样的天然弱势更给身为宠物主人的我们带来了一份尽可能使她们幸福快乐的义务。有时候看到那种年轻的小男女朋友、新婚夫妇出于好玩去买狗,养一段时间腻了就随意遗弃的情况,总觉得其实他们的责任说不定比那些真正去虐杀流浪狗的人还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