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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季湘君的时候,她正在七中读高二。
彼时李长宁还在蓉城跑业务,厂方下午五点半下班,工人大部分准点离厂,他也乐得尽早回家做一桌好菜犒劳自己。每当他买好了菜,逆着人流经过电信营业厅门口时,总会遇上三五成群的高中学生,带兽征和没兽征的小脑袋们簇拥在一起,叽叽喳喳地从他身旁掠过,好像溪水敲击船板,发出一声声银铃似的欢快回响。
建国以来五十年,不准成精的政策来了又去,如今新一代的妖精鬼怪们也正是上学的年纪。学生们打小就和精怪厮混,从不觉得哪里奇怪,但对他这样追着知青下乡的尾巴出生的人来说,人和精怪其乐融融的景象却着实新奇有趣,怎么也看不腻。
那天厂里出了生产事故,李长宁和几个技术员累死累活做排查。等锁好办公室的门,走出厂区大门的时候,他才注意到天色早已擦黑,细碎的雨珠就像羽毛般在风中飘荡,打湿他的镜片和肩头。
他买了几颗青椒和两包酱豆干,冒着小雨往家赶。路过电信营业厅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抬头四顾,却不见了学生们的欢声笑语。透过那片湿冷的朦胧雨幕,只能依稀瞧见一道纤瘦出挑的影子,静静候在爬满牛皮藓的路灯杆旁。
再凑近一些,李长宁才看清,那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
她生着白发碧眼,拖着一条东方式的龙尾,头顶一对生机盎然的碧绿龙角,青葱苍翠得好似顶着两颗嫩芽,轻轻一掐就会滴出水来。
女孩挑起眉梢,紧紧抱住怀里的背囊,颇有些小警惕地盯着李长宁。但那条白鬃白鳞的纤长龙尾却不似她表现出的那样冷静,它痉挛般地一阵抽搐,然后缓缓缠上了女孩的腿,把她的不安袒露在外。
即使已被细雨打湿了衣衫,可女孩长尾尖上的白鬃却依旧蓬松干燥,在雨中不安地微微颤动,就像挑逗猫儿的羽毛掸子,勾引着他的视线。好想上手摸一把,他想,那触手可及的感觉一定美妙极了。
这个念头甫一从心底冒头,就把李长宁吓了一跳。初辨两性以来整整二十二年,他对各族少女绒绒的耳朵和挺拔的小腹产生过许多旖念,也曾无数次在事后的空虚中畅想未来。但他却从未想过,自己会对一个学生的尾巴动念——而且还碰上了这样一个鬼天气。
那可是一头龙啊!他感觉自己的嘴有些发干,即使现在她还显得年幼稚嫩。
很多年前,李长宁还很年幼的时候,他曾见过一头护山的青龙。它盘踞在群山之间,高居于云层之上,只从云间垂下被厚重鳞甲包裹的头颅,静静地俯瞰世间。
他忘不了青龙赤红的眼睛,它并非文人墨客再加工的形象,尽管确实非常接近……当它在山峦间隐现,沉沉龙吟回荡之处,现代社会所筑起的一切都显得黯然失色,仿佛一瞬间回到了仅存只言片语的神话时代。
“请问…”她的嗓音清越,好似编钟轻轻奏出一个角音,其中蕴藏得繁盛生机让他一阵心旷神怡,“…您有事吗?”
李长宁迟疑了片刻,脱口而出的却是通浑话:“你是七中的学生吧?……这个时候还不回家,父母会担心的。”
龙女的眉毛耷拉下来,别过头去,等过了半晌,才赌气似的憋出几个字。
“……我没事。”她轻声嘀咕道。
青葱少女的心事总是一团难解的谜。李长宁深知此时自己没什么立场,劝无可劝,而这场邪门的雨,反倒是生出了些愈演愈烈的趋势。老人常说看天气辨心情,虽然对人没什么效果,但用来揣测一头龙的心绪,却总是十拿九稳。
也没太过犹豫,李长宁就从皮夹里找出几张票子,问电信营业厅的前台买了把伞。他撑开有格子花纹的天堂伞,穿过不算宽敞的人行道,把它塞进龙女手中,然后转身冲进了那片绵绵雨幕之中。
冷雨兜头盖脸地泼来,很快就把他变成一只落汤鸡,但一想到女孩子因为惊讶而蓬开的尾巴尖,他就觉得被收营员敲去的二十块钱花得很值。他只希望不要感冒,感冒了就得歇在家,有医保兜底看病倒是不贵,但少做一天工,也就少挣一份钱。
李长宁家住府江新村,距离七中只有十来分钟脚程,但等他冲进楼道的时候,浑身上下却还是湿得透彻。他脱下皮鞋,倒掉里面的水,再穿上的时候明显能感觉塌了一截,想来鞋底垫的纸板已经被泡烂了。
几十块买的皮鞋坏了,并不很让人心疼,但不骂几句黑心商贩,却又让人胸中憋了一口恶气。于是他站在楼梯上把气一舒,方转身继续爬楼。
这是一套很老的房子,藏在高楼间的小巷里,房龄比李长宁的年纪还要大。那个年代兴建的老楼,楼道里只有一扇灰扑扑的小窗,还常常被阳台上的储藏室堵塞,入夜之后便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老楼的住户都觉得不方便,但真要移开储藏室,那就又变得支持者寥寥。于是楼道就继续黑着,唯独住五楼的李大有是个不吝惜电费的,家门口总点着一盏白炽灯,让晚归的邻居们都能感受到一点家的温度
李长宁就住这位热心肠本家楼下。他摸黑爬过一二楼,很快就从楼梯间看见那一线温暖的灯光,再爬上两层,便见到了自家门口的擦脚垫,黑黢黢的铁将军,还有上了红色防锈漆的大铁门。
等终于进了家门,他这才总算喘过一口气来,在遍及周身的湿冷气里打了个哆嗦。
搁下青椒和豆干,他匆匆把自己打理好,刚从橱柜里翻出一件汗衫,就听到有人敲门。
“长宁啊,你到家啦?”门外的人又把门一敲,扯着嗓子问道,“回这么晚,吃了晚饭没?”
“没,还没吃过。”李长宁也扯着嗓子回答。他匆匆套好汗衫,踩着拖鞋赶到去门边,先打开外面的灯,再把里侧的木门向内拉开。隔着一层纱窗,他看见李大有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两只塑料袋,一手花生米,一手二锅头,眯着眼睛对他笑。
“那咱哥俩一起喝两盅,我叫你嫂子热两个菜。”
“不成吧大有哥……”李长宁说着推开铁门,想把大有哥让进屋里,但他摆了摆手,就站在门口。
“你前两天才刚发痛风,今天又喝,嫂子能同意吗?”
李大有把眼睛一横,嘴里啧啧地说:“她一个娘儿懂什么?这鬼天气,不喝点酒才要犯病哩!”
“好吧,但大有哥……”李长宁当然知道不是这个理,但还是摆正了脸色,“你答应嫂子的事要不算话,她可是要怨我的。”
“嘿,下不为例嘛。”李大有立刻眉飞色舞起来,伸出手轻轻一揽李长宁,“你大有哥有分寸的,那我先上去知会一声,你一会儿来?”
“我锁了门就来。”
大有哥在家里被媳妇吃得死死的,不招待客人的时候,想要喝点小酒,简直比登天还要难。但都是好几年的邻居了,更何况大有哥的媳妇还烧得一手好菜,李长宁乐得帮他打掩护,不过该说的话,总归是要说到。
他找了块毛巾擦干头发,酱豆干丢进冰箱,然后就从冷藏柜里拿出几袋子酸奶,趿拉着一双布鞋上楼去了。
还没瞧见大有哥家的灯,李长宁就闻见一阵炒花生米的香气。他两步并作一步,飞快爬上楼梯,就见到李大有正蹲在门口,手里捏着支红塔山,耳朵上还夹着一支。
“小飞要上中学了,你拿着给他补补。”李长宁一步跨到大有哥面前,眨了眨眼睛,把那几包酸奶塞进他怀里。
“你小子太见外啦!”李大有搂住冰冰凉的酸奶,递过去一支烟,“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嫂子面上过得去嘛。”李长宁接过烟,伸手想要摸火柴,却在口袋里摸了个空。
“没带火?”李大有掏出盒火柴,擦出一团火苗,点着了自己的烟。
“落衣服里,下雨打湿了。”长宁摆摆手,拒绝了那颗火,“今晚不抽了,二手烟对女人小孩都不好。”
“你这鬼东西。”李大有友善地一捶长宁的肩膀,“年纪不大,车轱辘话倒是攒了一肚子。”
“养生嘛,都这个样子的。大有哥,你没看最近小区里,还有些大师天天教气功、讲经络,几个老人孩子日日练,却也没摸着啥子门道的。”
“小娃娃信的东西,做不得准的。”李大有大摇其头,可等扎扎实实地抽了口烟,却又藏在烟气后捏起了腔调,“不过长宁啊,你读的书多,你跟大有哥说说……这世上,真有什么气功、生命磁场之类的东西吗?”
“……我不知道。不过这年头连妖怪都在考大学,就算真有气功和生命磁场,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李大有点了点头,随着烟吐出声:“倒也是这么个理。”
“大有——!门外杵着做甚呢?!还不快让长宁进来!”
大有哥头还没点完,就在熟悉的河东狮吼中一哆嗦。
“这婆娘……我都不兴说她。”他赶忙让开门,唯独嘴里不安分,可被媳妇吊起眼角一瞪,还是无奈地软了下来。大有嫂一手叉腰,另一手拿着锅铲,把大有哥指挥得团团转,然后才放他去桌边,陪长宁吃菜。
李大有忙不迭地抄起水壶,给自己斟上一满杯酒,夹了一筷子花生米,喝酒吃花生,嚼得嘎吱作响。长宁喝酒文雅一些,但酒过三巡,满面赤红,倒也顾不得穷讲究许多,吃菜喝酒下筷子都变得大起大落。
酒桌是一团混沌,不管说了些什么都做不得数。唯独倾入喉中的酒无比真实,刺激着味蕾,有时洗去疲惫,有时却会让倦意更甚。
好在大有哥虽然是个粗人,但也不至于喉咙里没个把门的,三两小酒下肚就把酒杯倒扣在桌上,直言不能再喝。两个男人又东扯西拉一阵,这场小酒会才宣告散场,大有叔说要送他下楼,不过长宁婉拒了。
四楼五楼的灯都开着,虽不至于摸黑踩空,可酒意一点点从腹中升起,还是让李长宁头脑昏沉。他深一脚浅一脚地下楼,却忽然感觉身上发冷,再伸手一摸,额头滚烫。
这不是个好兆头。不过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哪怕有点什么头疼脑热,睡一觉也就过去了。他这么想着,拖着脚步转过楼梯拐角,和地上的一个白团子错身而过。
但此刻李长宁顾不得细看,他只想着开门回家,扑进铺好了被褥的床上,美美睡到第二天清晨。迷迷蒙蒙之中,耳畔似乎飘过了一个女孩子的清冽嗓音,听起来熟悉,可昏沉的大脑却不容深思。
当长宁倒在床上,忽然想起自己已年过三十四周岁,几乎快要过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却依旧与家室无缘的时候,却并未感到悲从中来。他只是忽然想起了那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子,她清越的嗓音好似一根弦,让混沌的记忆一阵清明。
可天底下哪有那么巧合的事?
他在床上翻过身,很快便沉沉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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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一醒来,李长宁便听见屋子里充斥着刺耳的铃响,好像有个小和尚在脑子里撞钟,搅得他一阵头昏脑胀。他从被窝里伸出手,只动了动手指关掉闹钟,就感觉胳膊酸得几乎抬不起来。
他倒进枕头里,用冰冷的手镇着滚烫的脑门。尖锐的痛苦一再刺穿脑颅,也终于叫他意识到,三十四岁的自己已不再年轻,勉强应付一场冷雨都会显出疲态。
在床上躺了约摸一刻钟,他还是挣扎着起床,走进客厅拿起座机听筒,打电话到单位请假。质技科的科长老宋通情达理,很痛快地准了假,还说要不是时间紧、任务重,他恨不得批个年假,让长宁在家呆上两星期,安心把病养好。
他说,一点小感冒,不打紧的。
沉默片刻,老宋说,勤快归勤快,但也别把身体累垮了。
李长宁挂上电话,抓着藤椅的扶手坐下。白日东升,街灯沉寂,盘亘于天际的阴云正渐渐变淡,楼宇和街巷的轮廓便从短暂的黑暗中重新浮现。再过去没一会儿,铁锈红的朝霞就刺破云层,透过玻璃窗洒入他的客厅。
从冷寂中唤醒街巷的,往往是一串清脆的铃声。邮递员骑一辆二八大杠走街串巷,赶在职工上班之前,把晨报送进千家万户。早点摊子紧随其后,在自家门口摆出桌椅,支起油布棚子,蒸屉里涌出源源不断的氤氲白雾。
于是世界突然间便热闹了起来。
职工和学生们匆匆下楼,脚步声和问安声掺在一起。他们相携来到早点铺,凑在桌边吃几个包子一碗粥,然后出发奔赴各自的岗位,开始一天的工作。而他则歪在藤椅里,直到不适感稍稍散去,他才穿衣洗漱,准备下楼到常去的馄饨瘫那儿买碗红油抄手。
馄饨摊被摆在街头,准确地说,那只是一个馄饨挑子。老板是老实巴交的本地人,每天赶早开张卖馄饨,一个人,一个小小的馄饨挑子便担起了一家人的生计。
那副馄饨挑子是竹子制成的,一根扁担横亘中间,挑子一头底下烧柴,上面嵌着一口铝锅。挑子另一头则是抽屉式,上中下三层,分门别类地放着包好的馄饨、流水、零钱,以及码放整齐的瓷碗和汤勺。
李长宁要了碗红油抄手。他在摊头坐定,看着老板左手拿一张馄饨皮,右手用木头平勺在肉馅里稍稍一转,将馅料往左手心的馄饨皮里轻滑两下,再用上七八分力道松松一攥,一个小馄饨就成了形,然后被并入其他馄饨整齐的队列中去。
在等待馄饨的时候,长宁想从筷子筒里拿双筷子,可刚一抬起头,他就遇上了一双翠绿的眼睛。
他怔怔地端详着面前的女孩子。她的身上有淡淡的肥皂香气,扎着辫子,脸上带点婴儿肥,五官精致,皮肤也很白嫩,像个没长大的小女孩。她穿的是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作服,过大的衣服像只麻袋一样套在身上,洁白纤弱的手腕,从折了好几折的袖口抻出来,还拿着一把折得很整齐的伞。
但最让他瞩目的,还是她苍翠的眼眸,好像一对蒙尘的翡翠,藏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深沉绿意,自内向外蔓延出生命的力量。
女孩子向后缩了缩,像是不习惯这种目光。见李长宁一直没开口说话,她才慢慢开口问他有没有事,说他看起来很吓人,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
“没事……就是一点小感冒。”他放下筷子说。
“可是……”女孩子锁着眉头,用手捂了下心口,有点小紧张地问道,“……看你的样子,有发烧?”
“……那不重要。”他忽然感到一阵不耐。
“或许……”她放下伞,用手触到长宁的额头,嗓音如青铜编钟般清越,“……或许对我来说,这很重要。”
女孩子的手很凉,丝丝凉意从掌心渗入,让他再一次感受到久违的清凉。不适似乎正悄然散去,倦意忽地涌上来,几乎让他睁不开眼睛。
“……为什么?”长宁怔怔地问她。
“因为昨晚,你冒雨借了我一把伞,自己却感冒了。”她仍有些紧张,尾巴缠着小腿,尾尖的白鬃尤在微微颤动,“我叫季湘君,是出身洞庭湖的白龙,你可以叫我湘君。”
你叫什么,湘君轻声问他。
李长宁,他告诉她,长久的长、安宁的宁。


【发帖际遇】厄特森 在森林中探险时不慎遭遇土球特工队,被成千上万土球追赶,却奇迹般地全身而退,获得&sid=1B1HLy 27探险经验 !

际遇事件仅作娱乐,正式设定请见【DL故事集】

 

野兔平原的小小土丘上,从地洞里走出的白兔梳了梳耳朵。睁大黑色的双眼,眺望着远天的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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