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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猞狸佣兵团副团长“短剑”乔里·斯普兰德于行者大陆长枪半岛枪尖堡的战斗经历回忆录。(有删改)完整回忆录请参阅《顺势而为:一名佣兵副团长的征服战争经历》
1.
驻守枪尖堡的73天,帝国历2292年第34天。我于破晓时分醒来,洗漱完毕并不急于穿戴装备,而是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

我看着太阳在左边缓缓升起,一缕阳光照进卧房正好射到房门上的血迹让这滩血迹仿佛又变得鲜活了起来。这又使我想起攻占枪尖堡的那天;我率取几十名弟兄趁夜色潜入城堡之后里应外合将原驻守在此的联合军全数歼灭,这滩血迹则是我将敌军将领一剑刺死在主卧门口时溅上的。团长不肯住,说有死人血不吉利。

我又看向海平面,在海平线的另一端就是我的故乡,或者说——曾经的故乡。30天前我们全队弟兄听到皇帝被刺帝国政府倒台时都一脸的难以置信。“诸神在上…”军医“香草”轻声说到,其他人则前画起了三角。

我们佣兵团成为了这片敌国大陆上的丧家之犬,我不知道帝国还有多军队的处境和我们一样,在一片陌生又充满危险的大陆中成为那周围都是虎视眈眈的兽群中的一只孤立无援的猎物。

更要命的是我们还在50天前接收了一批联合军的重要囚犯,这让我们的处境更加危险,下一秒就可能出现一大批联合军将城堡包围。团长起初并不相信这个消息,觉得援军一定会赶到,再不济也有船接送我们回家。可渐渐的,希望在我们心中消逝,也许正如那位做这则“哀报”的信使所说:“很抱歉各位,战争结束了——我们失败了。”

我穿戴好装备下到大厅吃早饭。大厅很安静,所有人都只是默默地吃着早餐。气氛很压抑,自从我们得知那则消息后士气就开始越来越低迷,我身为副团长必须想点办法。

团长吃完早饭后抹抹嘴,往我肩上一拍,“短剑,跟我来一趟。”

进到团长办公室,他倒了两杯杜松子酒;“最近弟兄们的状态你都看到了。所以?你有什么办法吗?”团长开门见山直接问到。

“你自己没有办法?在这里你可是老大。”我有些烦躁,只好对着团长撒气。 团长大笑一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你我都很清楚这里谁才是真正管事的,短剑。我负责带领弟兄们打胜仗,而你负责教弟兄们如何打胜仗……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

“国王冲锋,首相殿后。”我撇撇嘴,叹了口气,小抿一口酒。

“现在我们还有的选吗?一条死路一条活路,只是你不愿意相信罢了。”杜松子酒有种独特的清香,不同于我之前喝的那些红酒。

团长神情严肃起来,说:“这关乎到猞狸佣兵团的荣誉,做佣兵这一行的最看重的就是契约精神。这次失约其他同行该怎么看我们?”我知道团长更在乎的其实是在他任期内在佣兵团编年史里第一次留下失约的记录。但笔杆私底下悄悄告诉我其实佣兵团早就失约过了只是历任史官都很“默契”地没有记录在编年史里。

“哪怕全军覆没也在所不惜?我们团里几百名弟兄的性命可就掌握在你手里,失败一次不算什么,要是死撑可就整个佣兵团都没了。”

团长沉默,他这些天也一直在抉择。

“这样吧,要不我们换个角度想。”我又抿了口酒,“皇帝已经成一摊烂肉了,帝国政府被推翻;共治政府已经开始和联盟和谈,帝国标准军大部分也投降了。从契约方面来讲,我们的雇主——也就是帝国已经死了,那我们也没有继续履行合约的义务了。”

“只能怪我们当时选错了边,到头来白忙活一场,现在还要担心自己的安危。”团长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感叹到。

“没办法,我们当时就在帝国境内,你觉得如果我们不答应帝国的要求帝国会放我们走吗?”

“算了,这也不是猞狸佣兵团第一次上贼船了,前辈们比这更棘手的困难都挺过来了。我相信我们也一定可以。”我就喜欢团长这点,永远都充满自信。

我饮尽杯中剩下的酒,起身,留下团长自己一个人。

“哎,你不多喝一杯再走啊?” 我摆摆手,“不喝了,今早还要巡视呢。”

我走出办公室,今天还是大晴天,城门楼上帝国的黑金旗和猞狸佣兵团的黑底金猞狸旗一起飘扬;猞狸佣兵团用过不少军旗,都是以雇主的旗帜颜色为主,只有那只咆哮的猞狸永远不变。围绕着猞狸的是佣兵团的箴言“顺势而为”。

我先去了地窖,找到“帐本”;他坐在储藏室的一个小隔间里,一脸的生无可恋。

“我们还能撑多久,账本?”

“不到半个月,可能十天都没有,现在连作流水帐都失去了意义,短剑。城堡的物资只出不进。”帐本没有感情地说出,似乎已经对这种状况习以为常。

越来越少的物资逼迫着我们必须做出选择,选择很容易,但下定决心很难。

帐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说到:“短剑……我想家了……”

“嘿,你知道的…..”

“对,我知道加入了佣兵团,团里的兄弟姐妹就是我们的家人,可你不能否认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自己的过去;我记得你说过你是木尾城人吧?”

我缓缓点头,我知道有很多弟兄是为了逃避罪罚才加入猞狸佣兵团,毕竟加入了我们佣兵团,过去的事情也一笔勾销。但我和团长不一样,团长是因为女人,为情所伤,而我也差不多。

“我是断链湾下城区的野孩子,你还记得我当时如何加入佣兵团吗?”

我又回想起当时我们到达断链湾,准备前往行者大陆参加帝国“征服”战争;只可惜断链湾领主埃诺尔大人太嗜杀,囚犯都死完了,(城里百姓都私底下把埃诺尔大人称为“头骨大人”)团长只好公开招募人手。

招募那天来了许多人,我提议让报名者角斗, 而留到最后的就有帐本。

“我还依稀记得下城区酒馆的味道,永远都有一股鱼腥味。”帐本笑了笑,“你呢?短剑,你还记得家乡的酒馆嘛?”

我不愿去想,我加入佣兵团就是为了忘却过去,现在又提起就等于将我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重新撕开,而故乡于我而言只不过又是一片不接纳我的伤心地。

“很奇怪,我当年加入佣兵团就是为了逃离家乡——如果那真的能被我称为家乡的话;但现在经历过那么多打打杀杀之后我开始感到疲惫了。我现在只想回到家乡熟悉的酒馆喝上一杯,向其他人吹吹我当佣兵的经历,然后买艘小船,每天出海捕捕鱼,这样也挺好的。”帐本说的是真心话。

帐本还是经历的太少,像我和团里大多数弟兄都早已对死亡与杀戮感到麻木,佣兵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前往打仗的路上,这是佣兵的天职。

这时突然吹来一阵风将我围住——有信使龙前来送信。 我赶忙掏出胸前暗袋里的召唤金币,微风逐渐凝聚成型;是一只全身黑色的鳞龙,身形要比普通信使龙大上一圈。

信使龙落在肩头,嘴里叼着一封信,血红色的眼睛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我,让我感到十分不安。

我拿过信,习惯性掏出几粒牛肉干给信使龙,算作给我送信的犒劳。黑龙闻了闻牛肉干,露出副讥诮的笑容,之后就又化作微风消失了。

好嘛,这龙还挺挑。我摇摇头,看向信封,上面的火漆也是如血一般鲜红,图案是一只展翅的渡鸦。

我心生不妙,祈祷事情不是如我想象般那样糟糕。

拆开信封,纸上只有短短几行字:

致猞狸佣兵团: 不日将抵达枪尖堡,处决囚犯,望周知。
                                                                                                                          帝国标准军第4团“血旗”敬上。



我倒吸一口气,帐本看我的反应有些奇怪,想凑过来看信件。

我把信件收好,说:“帐本,你从库里拿些钱,找红毛——就说是我的命令;叫他组织一队弟兄去周围村庄里换些物资什么的,有多少换多少,但不要抢,知道了吗?”

帐本有些疑惑,但还是答应了。 我在校场找到团长,他正在和其他人比武,我招呼他过来。

他看到火漆笑容就消失了,看完信后更是阴沉着一副脸。 “不愧是‘帝国的疯狗’,皇帝死了还要为他而战。”团长骂道,“他们这样做图啥?这些囚犯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正是因为这些囚犯联合军才不敢轻举妄动。现在好了,他们来杀完了,那联合军也该杀我们了。”

“我已经叫红毛去收购物资,这应该能让我们多撑几天。”

“我们并不知道‘血旗’什么时候到达,现在只能全面警戒。”

此时红毛正好带领几个弟兄从我和团长身边经过,我叫住他们,让他们把帝国的标识臂章拿下来。

“不,不用。”团长抬手制止,“就这样去,最好把我们的军旗也带上。”

我皱眉不解,“周围村庄有联合军的眼线,我们故意大张旗鼓地出去采购,传递出我们物资紧缺的印象,说不定能将联合军的人吸引过来。”团长解释道。

“你的意思是……要把囚犯交给联合军?”

“起码这样我们还有合作的机会,等血旗团来了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可以把这句话当作你做出了选择吗?”

团长最终还是屈服了,背叛了帝国。 “我…..”团长停住了,重重叹了口气,“我只是想保住佣兵团而已……”

“顺势而为,团长,顺势而为。”我安慰他到;真奇怪,我竟然主动为团长开脱。

团长无奈笑笑,“短剑,敲钟吧。”

我登上钟楼,敲了五下,宣布开始进入警戒状态。

所有人都停下手中事情静静地听着钟声。敲钟结束,我看向团长,他只是朝我点点头,转身进入了办公室。

傍晚,红毛带着一车物资回来,回来时骂骂咧咧;“那些乡巴佬一看见我们是帝国的没把我们手撕都算好的了,根本就没几个本地人和我们做生意,这些还是来村里的几个行商带的货,当然被狠狠宰了一刀。”

晚饭后笔杆给大家讲述佣兵团编年史,今天是他特意挑选的帝国内战篇,猞狸佣兵团死守破鳞城。这一战让猞狸佣兵团一战成名,让世人知道这支来自孤行山脉的帝国北境佣兵团的英勇。只可惜那一次佣兵团又站错了队,最后臣服于南方的“正主”费劳尔一世。现在讲这种故事似乎又为现在的情形增添了一分悲壮色彩。

“那个….”树皮问到,“我记得当时团里面还是有真正的猞狸种兽人吧?”

“当然,当年的第一任团长‘虎纹’和团内大部分都是猞狸种兽人。”笔杆回答到。

我听后感慨万千;反观现在团内,什么样的货色都有。猞狸佣兵团已经从当年只为证明自己的荣耀士兵变成了现在一群鱼龙混杂的亡命徒,不知前辈们看到现在佣兵团这幅窘境会怎么想。
2.
我有些怀古伤今,但现在不是时候。 第二天我还没睡醒就被“黄牙”敲门吵醒,“短剑,紧急情况,联合军来人了。”

我顿时惊醒,跳下床顾不上洗漱,赶忙穿好装备,冲向城门。

团长已在城门楼等着我,“候你多时了,短剑。大家就等你了。”

我看向城外的联合军部队,红白色旗帜军旗上印着一名长有双翼的执剑骑士,看来是他们的守护神。他们人数不算多,可能跟我们团人数差不多。

“妈的,怎么看起来我是最后一个起床的。”我环顾四周,其他人都整装待发,只有我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那是为了让你多睡会儿有精神。”团长把军旗交给我,“走吧,咱们去和他们谈判。”团长翻身上马,“鬃毛”还特意把我们俩的马重新洗了一遍。

出到城门外,我撑旗走在团长身边;我看见对方的联合军队长和他的掌旗官站在最前方。团长在护城河吊桥中间停下,喊道:“在下猞狸佣兵团团长,幸会。”

联合军队长回答道:“在下联合军第51中队队长罗伯森·艾宾。久仰猞狸佣兵团大名。”

“那我们也不浪费时间了,团长。”罗伯森喊道,“想必你我都清楚此次联合军是为什么而来。”

“我们当然可以交出囚犯。”团长说出这句话后我回头看了看城墙上弟兄们的反应,没人反对,看来全票通过。

“但我们并不打算投降。”团长继续喊道,同时拿出那封血旗团的密信扔给罗伯森。

罗伯森看完信后,思索一番后,问到:“血旗团……就是那个被称为‘帝国的疯狗’的部队?”

“没错,他们现在可能离我们只有两天的路程了。”团长顿了顿,继续说:“现在我们只有合作才能杀出一条活路。我是佣兵,说白了就是为了钱而战;因此我们对帝国也并非忠诚。”

罗伯森队长眯眼看着团长,“正如你所说,团长;佣兵永远只对金钱忠诚,我怎么知道这又是不是什么请君入瓮的把戏?”

团长有些生气了,他是性情中人,平时最讨厌自己被别人怀疑。“罗伯森队长,那我们可以等着瞧,看看几天后这座城堡里还有没有你们的俘虏,到时候你只会面对更强大的敌人。我个人的信誉不算数;所以我以整个猞狸佣兵团的信誉来担保,绝无任何诡计,只是为了各自存亡而战。”

“我们和解,所以我不会交出自己的剑。”团长最后抛出了自己的条件。

接下来便是一阵沉默,罗伯森队长在和副队长交谈。 “好,我们相信你,团长;但请先让我看看你的诚意。”罗伯森队长将信扔回,团长把信交给我;“你知道该怎么做,短剑。”

我默默拔出剑,注入灵能,短剑开始燃烧;我将信点燃,信化为一堆灰烬飘入护城河中。

城墙上的弟兄看到我烧信的信号,也把帝国国旗降下,用火点燃。

铁闸门打开,团长做出一个“请”的手势,“现在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了。”

“很高兴与你共事。团长。”罗伯森和团长握了握手。

“希望这场仗结束后你还能这么认为。”团长调侃道。

罗伯森的掌旗官也走过来和我握手,“在下加文·尼森,第51中队副队长。”

“哦,你好,我是猞狸佣兵团副团长,叫我短剑就行。”

“‘短剑’?这是你的代号吗?”

“不,这就是我的名字;加入我们佣兵团就要抛弃过去的姓名,这意味着新生;团里的其他弟兄也一样。”其实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姓名,毕竟谁也不知道被其他人掌握自己的真名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

“那你们团长呢?他的代号是什么?”

“团长?团长的名字就是‘团长’啊,简单明了。”

“哇,听起来很酷,我也想给自己弄一个代号。”加文副队长羡慕道。

我无奈笑笑,“迟早会有的;好好休息吧,加文副队长,几天后还有场硬仗呢。”

我们遵守约定释放了俘虏,那些俘虏看到我们和联合军混在一起很是惊讶,但也没多说什么。 晚餐时分,得益于联合军带来的物资,我们终于能吃的丰盛点了;正如团长所料,村里联合军的眼线将佣兵团外出采购的消息通报给附近最近的联合军军队,而最近的联合军队便是51中队。

“现在我们还能找谁求援?”团长边说边把一大块牛肉塞进自己嘴里。

“找谁都可以,但都不可能在两天内赶到。”我回答道。我没什么食欲,一直在喝酒。

“他妈的,两天后才来估计只能给我们收尸了。”团长骂了一句。

“我倒是知道可以找谁,不过不要抱太大期望。”一旁的罗伯森队长说到。

反正都到这个地步了,什么方法都试一下也无妨。

“你们有信使龙吗?我们的……阵亡了。”

我点点头,掏出召唤金币,一阵风吹来在我肩头凝聚成形——一只灰鳞绿瞳的龙。

“学士”不仅是我们的信使龙,也是我们团的吉祥物(猞狸佣兵团,吉祥物却是一只龙,我也觉得很奇怪)。

学士从肩头跳到餐桌上,一口就咬掉我半块牛排;罗伯森也赶紧找来纸笔开始写信。

我拿过信,看了一遍,看着收件者是“共治镇乱军”感到很奇怪,“什么是‘共治镇乱军’?”

“是帝国——抱歉,是前帝国政府留在行者大陆的军队,共治政府在成立后重新集结投降的帝国标准军改组为共治镇乱军和联合军一起平定剩下的不愿投降的帝国军。”罗伯森解释道。

“哈,我估计如果我们不和解的话那镇乱军下一个目标就是我们。”团长自嘲道。

其实团内都很清楚,我们不是不想投降,而是不能投降;投降了基本只有死路一条。在战争中佣兵永远是最容易舍弃的那枚棋子。

学士这时已经吃完了整块牛排,我把信交给牠,“共治镇乱军,你应该知道在哪吧?”

学士叫了一声,表示确定;之后就有化作微风裹挟着信件飞走了。

“好吧,现在只能助诸神保佑了。”团长看着信件远去的方向说到。

距离血旗团到来还有一天,也做不了什么防御工事顶多把剑磨锋利点,但罗伯森队长给我们展示了一个玩具。

“帝国的高科技小玩意儿,原名叫什么‘神助’,但我们称为‘元素精灵‘。不同颜色对应不同的元素,用铜线在这三个触点缠绕连接起来就可以激活了。”罗伯森演示了一遍激活过程,“激活后遭受剧烈撞击,比如武器击打或者碰撞就会爆发。激活后很不稳定,所以最好激活后就使用。”

这东西联合军本来也没多少,所以我们让团里的精锐带着当作杀手锏。

第二天是阴天,我们在城墙上静候血旗团的到来。

当血旗团看到城门上飘着的是联合军旗和猞狸旗,一切都表明的很清楚了。

“我就知道,把重要的东西交给佣兵就是个错误!”血旗副官赫伯特·林德叫骂到。

“错误的是你们,帝国完蛋了你们还在为了什么所谓的狗屁帝国,大势已去,是时候清醒了!”罗伯森队长反驳到。

团长只是用眼神示意旁边的“树皮”;“树皮”从箭袋抽出充能箭,箭杆上有红色标记。对准血旗团的战旗,那面大名鼎鼎的“血色渡鸦”。

充能箭正中渡鸦头部,点燃旗帜。赫珀特赶紧扔掉战旗,下马灭火,同时大声叫骂。

“事实证明,渡鸦只有被猞狸吃的份。”团长朝血旗团嘲讽到。

我看见站在队伍另一边的骑士;骑一匹高大的黑色战马,全身黑甲,金色披风迎风飘扬,身后背的双手阔剑令人发怵。

庭外审判官,我心一沉。那名庭外审判官两米高,头盔露出的兽耳表明他是犬科属兽人,面部则隐藏在头盔中看不清。

“这是战争!等着瞧吧,看看是谁最后被吃!”赫伯特对我们大声喊到。血旗团慢慢又隐入森林中;那名庭外审判官朝我的方向微微点头,不知什么意思,但我只感觉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他的面罩下面似乎隐藏着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

“你还真是干脆啊,团长。”罗伯森感叹到。

团长耸耸肩,“反正都是要打,来的快一点也挺好。”

“只愿圣灵保佑众人。”罗伯森队长看向联合军旗上双翼骑士。

团长看着联合军旗想了一下,喊到:“短剑?”

“怎么?”

“叫弟兄们把身上的帝国标识章都撕下来,在左臂绑上红白色布条,这样方便辨识。”

“好。”我回复到,这是反抗的第一步。

然后接下来一天照常进行,直到夜晚。
3.

“短剑,快起床!敌袭!血旗团的人攻进来了!”黄牙大半夜敲响了我的房门。

又是这样,夜袭,正如我们团之前夺下枪尖堡套路一样,只是这次轮到我们充当被袭击者了。

我穿好装备冲出房间,外面已经乱成一锅粥,城门已经失守,血旗团的人攻入城堡内。

我带领几名弟兄咒骂着下楼,看见团长已经在和敌人战斗。城堡内这么点面积骑兵发挥不出作用,现在是一对一的白刃战。

我躲过不知哪飞来的箭,城堡内草料场已经被点燃,火光冲天,但还是只能勉强看清敌人。我扶起旁边一个倒下的联合军,寻找着那个庭外审判官。

判官异于常人的身高使他很容易在人群中分辨出来,我拿出“元素精灵”,红色代表是火元素。

“红毛!”我冲对面的红毛大喊到,而他刚刚把剑插进某个人的肚子里。我用手势示意一起包围判官,用元素精灵集火攻击。

“树皮,你掩护我们。”我指挥另一边的弓箭手;树皮招呼其他几名弓箭手爬上塔楼用弓箭骚扰判官。

树皮先是用充能箭点燃判官周围的马车,我们利用燃烧的马车作为掩体激活元素精灵。树皮和其他弓箭手则故意瞄准判官周围射箭把他逼进我们的投掷范围内。

我示意红毛和其他几个弟兄一起投掷,树皮则用箭撞击引爆元素精灵。

发出不同光芒的元素精灵一同向判官扔去,树皮看准时机放箭正中其中一个元素精灵,铅制外壳瞬间爆裂开来,烈火从中向四周喷出;其它元素精灵也受到连锁反应,相继爆裂开来,什么元素都有,火、电、冰、雾。

我低下身子但还是被爆炸冲击波掀翻在地,直接失去了意识。
4.
我猛然惊醒,想起身却浑身酸痛。

“别,你别起来。”香草赶紧过来把我又摁回床上,“你状态很差,现在还是好好休息吧。”

我转动僵硬的脖子,看样子我是在地窖,伤员太多香草把地窖临时作为医务室了。

“我们赢了?”我问到,但随即又觉得这个问题真蠢,要是输了以血旗的行事风格肯定不会留活口。

“共治镇乱军来了,他们一听说血旗出现直接派了帝国的龙骑士过来,然后,我们就赢了。”香草一遍调制草药一边说,“诺,一口气喝了这个。”他拿了杯难闻至极的药剂给我。

我勉强咽下药剂,继续问:“帝国龙骑士,就是‘龙穴’龙骑士?”我一直想一睹“龙穴”龙骑士的风采,据说有他们一同作战就不会输;只是可惜我们佣兵团并不和龙骑士在同一条作战线路上。

“是啊,不然还能是哪个?”香草有些不耐烦了。

“那个庭外审判官呢?他怎么样了?”我想知道他经过我们的集火后有没有活下来。

“天啊,你怎么一醒来就这么多问题,那我还是宁愿你昏死过去。”香草抱怨到;“我去给你找团长,有什么你问他,我还要照顾其他人。”

团长听说我醒了赶紧过来;“哈哈,我就知道,你这家伙没那么容易死。醒了就赶紧工作,一大堆破事等着你呢——你现在能下床吗?”

我在团长搀扶下勉强下床。香草看见了无奈说道:“行吧,不要剧烈运动,少喝烈酒,记得按时来吃药。”

我扶着团长一瘸一拐地走出地窖,“大致情况?”我问到。

“死了不少弟兄,联合军也一样;大概少了一半人,伤员塞满一地窖;城堡里还供着几位龙骑士爷,差不多就是这样。”

“带我去见龙骑士。”我说到。

经过内堡场时我看到了两头龙,一只蓝金一只银色正在帮忙清理房屋废墟。蓝金色的龙,我似乎有点印象但是又记不起来是哪位龙骑士的龙。

“在下‘龙穴’第11号龙骑士,索德·布克伍德,代号‘飞梭’。”龙骑士和我握握手,“这是我的队友,第15号龙骑士,威尔·福斯特,代号‘流星’。”坐在一旁的猫科兽人朝我点点头,算是回应。果然,骑龙的就是不一样。

“我知道,你们打赢了每一场战役。”我看到龙骑士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却输掉了整场战争。”布克伍德无奈笑到。

“你收到我们的求援信了?”我慢慢坐下,感觉全身骨头快要散架。

“当然,信使龙送达信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前来,只可惜还是晚了点。”

“那个判官呢?他死了?”我还是很关心那个判官。

“庭外审判官在我们赶到时已经陷入了‘静滞’状态——就是利用自身带有诸神痕迹的武器将自身的时间停止,拥有不死之身。但由于自己的时间停止了,所以也做不了任何事情。”

“时间之神的能力是吧?”那看来那名判官在元素精灵爆炸时为了避免伤害就让自己进入静滞状态了。

布克伍德点点头,继续说:“但我们在之前的战斗中就遇到这种情况,已经有了解决方法,现在那名判官正在地牢里。”

“你不是回帝国重建政府了吗?”我继续问到,布克伍德其实就是帝国被推翻的导火索;正是由于他在帝国胜利庆典(没错,帝国之前的征服战其实已经胜利了)上的被捕才导致群众不满引发革命。

“我一个当兵的,政治只会让我头疼,有更专业的人能胜任我的工作。”他笑着说。

收拾残局花了些时间,当我们重新整顿完毕时看起来就像一只杂牌军,只有猞狸旗还坚强地飘扬在空中。

也是时候了,我向团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之前和帐本聊的内容让我在之后想了很多。

“怎么着,浪子回头了?”团长很惊讶,“我一直以为短剑想家是比诸神再次降临还不可能的事。”

“得了吧,浪子回头还金不换呢。诸神降临都没金子给你;我是认真的,团里一部分兄弟也是这样想的。”

团长开始思考,点点头,“我知道了,待会儿我会和弟兄们说明的。”

整兵完毕后团长站上用箱子临时搭建的讲台喊道:“首先感谢各位弟兄的奋战才能让猞狸佣兵团又一次经历战争的洗礼而存活下来;我知道有些弟兄想回家了,我当然理解,这场该死的战争让我们身心俱疲,每个人都应该好好休息一阵子了。我不强迫你们做出选择,我只希望你们能永远记住自己曾经是猞狸佣兵团的人,回去后能向其他人吹嘘‘嘿,老子可曾经在猞狸佣兵团待过,活的可比你们逍遥自在多了。’”

团长的话引起台下一阵哄笑,“最后我们再来唱一次猞狸佣兵团的战歌吧,各位,很高兴你们能在猞狸佣兵团任职!”

“ 猞狸佣兵团,不畏艰难。
  猞狸佣兵团,生于严寒。
  猞狸佣兵团,誓死坚守。
  猞猁佣兵团,情同手足。
  猞猁佣兵团,顺势而为。”

一曲唱罢,全场静默。

“好了,各位…….”

“解散。”团长仿佛用尽全身力气才说出这两个字。

接下来所有人分成两队,回家的站我这边,留下来的站团长那边。

“短剑,”在我临走前团长叫住了我,“嘿,听着,我不会挽留你,也不想说些伤感的话……我只希望你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当然,过了这么多年,是时候去解决当年留下的烂摊子了。你呢?你不打算回去啊?”我打趣到,团长曾经透露过自己是万物港人。

“拜托,我可是猞狸佣兵团的团长,佣兵团没团长怎么行?接下来我打算带弟兄们加入共治镇乱军,真要回去也要等到平定帝国残军后了;回去后找你好好喝两杯。”

团长掏出烟叶,扔进嘴里嚼了起来,“短剑,很高兴看见你走出这一步。”他笑笑,“当年的小男孩终于长大了。”

我笑着摇摇头,“也许早就该终结束这一切了,一味的逃避是不行的。”

“很高兴你能明白这个理儿。”团长拍拍我的背,“再见我的朋友,愿明月指引你的归途,短剑。”

“愿晨曦伴随你的征途,团长。”我们俩相视一笑,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再喊团长了。
5.
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弟兄选择和我一起回乡——当然也包括帐本。香草本来也想跟着回去,但团里就他这么一个军医;团长就把他又拉了回去。

我们跟着龙骑士布克伍德一起押送血旗团的俘虏前往最近的港口,那里会有共治政府的运输船送我们回家,等待血旗团的则是战争审判。

路上布克伍德给我大致介绍了最近国内状况,以及对猞狸佣兵团的战争审判结果。(是的,审判就是这么不讲理)

“放心,你们是无罪的;猞狸佣兵团在被帝国雇佣时期确实犯下不少罪行,但鉴于你们英勇反抗血旗团和之后加入共治镇乱军。所以,将功赎罪。”

我无奈,真是可笑啊,之前作战英勇而获得的功勋,到现在反而成了犯下罪行的证据。

“顺势而为,长官,我们只是顺势而为。”

“每个人都是,短剑;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会胜利,无论他们正确与否。但不管怎么说,欢迎回家。”龙骑士欢迎道。

我们途中一起唱起了《漫漫长途至龙角望》、《等着我,珍妮》、《归乡之时》;“铁板”这家伙平时虽然话不多,唱起歌却是一等一的好手。

登船的不止我们,还有一些其他帝国——抱歉,是前帝国军队,我老是改不了口。

我看见甲板上有一个人正在倚着栏杆吹风,在他身旁还有只一人多高的绿鳞龙。 我好奇地凑过去,想看看那只龙,同时也和那个人套套近乎。

“兄弟哪的?”我掏出几片烟叶,他摆摆手拒绝了,我又掏出牛肉干,结果被那龙一口吞掉,差点也把我整只手咬下来。

“啊!抱歉,我不知道你要掏吃的出来,科顿实在是太贪吃了……” “没事。”我甩甩手,有些后怕。

“这是你的龙?你是龙骑士?还是龙骑兵?”

他摇摇头,都不是。他指着自己衣服上的标识章;灰色的代表特种部队,章上的文字表明他是“传令使”。

“‘传令使’?干什么的?”战争结束了我才第一次听说这个兵种,看来帝国确实把特种部队隐藏的很好。

“和信使龙差不多,都是传递信件的;只是有些密旨谕令或者重要物品信使龙无法传递的就要传令使来传递。”

“这个,就是邮件带,我们一般称为‘生命带’。”他指着胸前斜挎着的一根宽皮带,上面还有个金属的圆柱形信筒,信筒上刻有许多我看不懂的魔法符文。

“那这个龙呢?是你的龙伴吗?”

我摸摸绿龙,牠并没有反抗。我其实对这个龙更感兴趣,这个龙的大小介于龙骑士和龙骑兵的战龙与信使龙之间,却又和马匹大小接近。

“以签订契约的方面来说是的,但不过是死亡契约;我和我的龙身心一体,共享生死。”他苦笑,“啊,忘了介绍自己;在下杰伊·珀黎尔,帝国特种通讯部第13号传运使。原帝国皇家邮政邮差,木尾城人。”

他最后一句话让我眼前一亮,“木尾城?你也是木尾城人?!”我有些不可思议,这也太巧了。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好极了——在下猞狸佣兵团前副团长,短剑。木尾城人。”

杰伊皱了皱眉,应该是在奇怪我的名字,但还是点点头,伸出手和我握了握。

“那看来是老乡,猞狸佣兵团我在战争中略有耳闻,不知副团长此次为何回乡?”

“不,叫我短剑就行。而且,我也不再是副团长了。”说到这里我有些惆怅,团长还在继续带着弟兄们战斗——该死,他们现在都不再是我的兄弟们了。

甚至我也用不着隐藏自己的姓名了,你说对吧,乔里·费普兰德?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杰伊继续问到,“我嘛,就继续回去当邮差,毕竟我这辈子算是和科顿绑定在一起了。对吧,伙计?”杰伊用胳膊肘顶顶科顿,大笑到。绿龙则轻吼一声,用头蹭蹭杰伊。

“听起来很不错,我会考虑的。”毕竟和龙打交道总比与人打交道要简单轻松的多。

“太好了,木尾城邮局现在正缺人手。”杰伊从龙鞍中拿出纸笔,“这是我的推荐信,你去到邮局交给前台,同时说出密令‘请科顿喝杯下午茶。’你就能见到我了。”

我收下信,表示感谢,“但在此之前我还有点私事需要解决,毕竟我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哦?有趣,我记得有句老话叫‘佣兵……’” “‘佣兵从不回头看。’”我接过话茬,“但我已经不是佣兵了。”我无奈笑笑。

我看向前方圣器大陆的方向,还是阴天,正如我那不确定的未来。但只有一件事是我确定的——复仇。

“没什么,只是一点,私人恩怨。”我说到。
影生Umbrona 于 2023/7/31 22:28 补充以下内容
再补充一下吧,本篇和上一篇是同一个世界观,但本篇是在帝国内战千年后的“征服战争”末期,和上一篇的主题都是“抉择”,主角作为历史(重大亦或不重大)转折点的见证者与亲历者,而本篇中的战斗场面并没有细致描写,主要是因为懒……

 

上至王座下至地狱,唯有孑然一身者最为迅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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