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东门关了。门前和门楼上站满了穿着花哨盔甲的大兵,一个军官坐在马上冲他们大声训话。他的帽子上有几尺高的红羽毛,袖子是橘色的,后背有棕色和绿色相间的条纹,像极了广场上演滑稽剧的小丑。周围的人群有的瞪大了眼睛在看新鲜,有的听懂了这些大兵在喊什么,就开始跟旁边的人惊恐地嘀咕起来,不一会儿,所有人都像被火燎到了衣服一样,有的拔腿就往家跑,有的攀在路边的雕像上面朝人们大喊: “鳍鱼!鳍鱼!他们来啦!” 鳍鱼就是那些能够上岸抢劫的海盗。他们平时人数很少,而且每一伙之间都互相争夺地盘,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成百上千的海盗都聚在一起,那些帆上绣着各种各样可怕标志的快船挤满了温河的入海口,黑压压的让人想吐——我爬上瞭望塔刚看见这一切,一个拄着长矛的守兵就抓住我的后领子把我扔下了楼梯,还警告说要我闭上嘴。 从那天起,我经常看得见大兵们在街上巡逻,他们盯着小巷里的每一户人家,比监视城外的海盗还要紧。街道上倒没有大乱,广场周围的集市也每天照开不误,神父们带着唱诗班的男孩女孩、站在马车上到处演讲,让人们不要惊慌,相信神会保佑城墙不被攻破,并且号召男人们参加民兵队伍。可是,他们根本压不住末日的恐怖。一到黄昏,每个人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烟火味,虽然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广场南边的墓园里开始传出哭声,或者发闷的惨叫;能看得见月亮的夜空里渗出了阴天才有的紫红色,长着女人脑袋的怪鸟在远处盘旋。我已经没办法出城去洗衣服,只好从莲德那里先拿了点钱,挨一段日子——虽然我不知道究竟要这样挨多久。 有那么几天我没有见到莲,他后来告诉我说,他的老板把他关了起来。我在他家里和他见面时,看到他明显瘦了很多,嘴角也干得裂开了。我们一起上楼,透过玻璃望向河的北岸,我一边从后面抱住他,一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鬼城来了。” “我害怕那火,可它在我梦里还是个火苗的时候,我却没有浇灭它——我甚至偷偷地渴望它着起来。”莲低声念叨着只有我才能听懂的话。 “我也是。” 我闭上眼睛,和他一起想象着同一个画面:大火在蔓延,把沿路的一切都烧成灰,除了那些一无所有的、躲在石头缝里或者把自己埋进潮湿的土地里的老鼠、蚯蚓和草籽;它们在火灾过后还能够继续活着,甚至比以前还要轻松、自在地活着……
我不知道老板弗拉基现在怎么样了,不过我敢肯定,他这一类的人不会太遭殃——因为就像夕落说的那样,即将来临的只是鬼的、而不是神的城邦。 在我看来,弗拉基老板比起和他同类的很多人来,心眼更多,但目光短浅;他的贪财甚至超过了他作为一个商人应有的限度,因为他的餐厅每天都在疯狂赚钱,但他都舍不得拿出一点用于扩大产业,而是全都藏进了自己的秘密金库里。他那类人中间的确有让我十分害怕的,但他不算一个;他用我的地方越多、我越是清楚地了解他,我就越看不起他。所以当那些鳍鱼在城外集结的消息传来、他突然把我带进他办公室的里间并且锁上了门时,我惊得头皮一阵发麻——我还以为他突然生出胆量要杀人了呢:谁知道那个老家伙会为了什么杀掉我,反正我和他互相早就在心里判了对方一万次绞刑了。 说实在的,如果他真的杀了我,我飘走的灵魂也许还会对他另眼相看;但他很快就露出了自己那条夹在狼屁股底下的狗尾巴。他从墙上的柜子深处拿出一摞账目本来——其中有几本至少是几十年前的了——堆在我面前的写字台上,然后用一种半是奉承、半是威胁的语气,让我把他的所有合法财产列一个清单,算出总数来。他私下里不敢用命令的口气跟我说话;这倒不是因为我掌握了他的什么把柄——事实上,他反倒是遵守城邦法律的模范——而是由于别的原因。 “好孩子,”他颤抖的红胡子下面传出一种类似鸭子叫唤的声音,“在算完之前,你最好别离开这儿,我每天给你送一顿美餐来,保准比你在橡树宫吃得还好。记住:哪怕你少算了一块钱,我都要从你的工钱里扣出来……再见。” 他把我锁进了那间没有窗户的屋子里,在那儿,我能看到的唯一的光亮出自字台上的一盏油灯;也许是因为我习惯了这种没来由的虐待(我甚至习惯了被羞辱;还有什么样的虐待比羞辱更甚的呢?)我没有向他提出抗议;他每天晚上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一条小面包,则更让我放心:如果他要杀我,他不会连一块牛肉都不舍得喂我。饥饿并不像一头狮子,而更像一条毒蛇,它的毒液并没有给我造成剧烈的痛苦,却在暗中逐渐侵蚀我的精神;再加上静默、闷热又昏暗的环境:我对眼前的数字完全麻木了。我的脑袋里开始出现一大堆幻象。 我好像来到了丢先生的书房里,他不在那儿,但我看得很清楚的是他座椅背后的玻璃画。三幅画中的人物好像比从前多得多,他们互相想要逃到对方的画面里,最后,所有的人物和景色都溶成了一幅画:那是一株紫色的尼潘涩草,冒着恶心的热气,跟弗拉基的红胡子接吻,最后,它把那团火一样的胡子吞了下去,自己也变红了;而后,它开始吸食、吞噬周围的所有东西,包括土地,包括以太,包括河流,包括房屋,包括街道……那是整座城市,它周围就是整座城市。城墙外面,有一圈熊熊燃烧的烈火,它也想吞食城市,但它被城墙挡住了;尼潘涩草跟烈火抢夺食物,城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陷进它的口中,那些蚂蚁大小的居民无处可逃,有的躲进了房子里,有的则涌向城墙和烈火搏斗,最后被烧死。这时,一朵朵蓝色的云彩聚集在不断缩小的城市上空,在城墙之内降下细雨,淹没了街道、注满了河流,却没有一滴浇到城外的火焰;城市越小,雨云也就越小,但细雨变成了绝望的暴雨,有一对美貌的裸体男女出现在云彩之上,他们拉着对方的手,慈悲地俯瞰云层以下的末日景象,然后接吻。然而,城市还是被尼潘涩草全部吞下。它吞罢后就隐没在水底,这时,大水才开始泛滥滔天,浇灭了火焰,向四周奔涌流散。载着男女的那片云彩变成了一条小船,降落在水面上,突然,一个胖女人从水中探出身来,把船上的女人拽进了水里,男人伸手去捞,却什么都没捞到。这时,大水逐渐退去,远处的山峰显现,男人任凭小船漂向那山峰,搁浅在半山腰,他上了岸,洪水就退尽了,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扔向自己的身后……他等了很长时间,可石头只是石头,并没有变成别的什么东西。他扔了好多次,直到自己累得昏倒在地上,被太阳晒成一具骷髅。 我好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但我的眼睛一直是睁着的,因为我最后看到,那具躺着的骷髅变成了账簿上的一串数字。这时,我听见一阵微弱却清晰的说话声;那不是幻觉——是从门的另一侧传来的。 …… “……我不明白。”其中一个嘶哑而急促的声音正是弗拉基的,“为什么?为什么墨丘利大人只告诉我一个词——‘留下’?” “因为大人没空解释给你听。”另外一个声音慢条斯理,带着一点嘲讽的味道,还有浓重的雷伯勒口音,“大人很忙,而你则很不重要。” 弗拉基好像是在强压着焦急和气愤,他跌坐进椅子里,大概是在用那五根粗短的指头轮流敲着桌子。 “可是您来了,”弗拉基想要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顺耳一些,但非常失败,“您为什么来我的地方?因为您知道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一阵金属碰撞的哗啦声。天哪,他一定是把一袋至少几十块金币倒在了桌子上。我仿佛听到同时响起的,还有弗拉基的那颗肥大心脏被撕裂的声音。 可他的贿赂对象笑了。 “粘回你的毛吧,大红狼先生,”那个雷伯勒人高声道,“我不喜欢阴暗的交易,我相信你也不喜欢,尤其是在你明显吃着亏的情况下。” 接下来,很长时间没了声音。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却连弗拉基粗重的呼吸声都听不到了——突然,又是雷伯勒人的笑声。 “好吧,”他仿佛对对方的反应感到无趣似地,“我承认,大人之所以不愿意说更多,也是因为有些话不应该由他来说——那和他的身份不相称。不过,作为下人的我也只能点到为止了……你听说过南方一些国家的一种野蛮的游戏没有?哦,那真是很残酷(虽然我从他饶有兴味的语气里可没听出残酷来)。观众围坐在圆形竞技场的看台上,观看场内的一个勇士和猛兽搏斗,直到一方死掉才结束。那些勇士都是走投无路的穷人、罪犯或者流浪汉,但他们只要出现在斗兽场上,就能获得国王般的荣耀。观众为勇士欢呼,为他们请来游吟诗人谱写赞歌;他们不知道下一场自己会战胜还是会牺牲,但他们似乎都觉得,这是他们可选的最好的命运。而观众和斗兽场的老板则丝毫不用担心,圆场里的野兽也绝不会跳上高高的看台把他们抓伤;虽然那些勇士扮演的仍旧是猎杀恶兽的英雄角色,但是,这一切已经变成了一个游戏,一场狂欢,一座把肉体变成黄金的伟大产业。你明白了吗?我想你应该听出了重点在什么地方。” 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清楚地灌进了我的耳朵里。当时,我差不多已经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不知道他为何这么说。过了很久,我才听到弗拉基那嘶嘶的声音。 “可是……谁能保证那些鳍鱼不会伤到我?他们可是海盗,从来不听任何人的调遣。”他压着嗓子,不知是无意还是突然想起了隔墙有耳。 “你应该感谢大人的恩典,而不是乱动你那两颗多疑的眼珠。”雷伯勒人轻快地道,仿佛在示意谈话该结束了,“相信我,如果大人想要对付你,他完全可以合法地把你饿死。大人就是你们的守护神,虽然他自己谦虚地否认这一点,虽然……你们全都把他错认为一个凡人。”说道这里,他的语气忽然奇怪地温柔起来。 我猛地一下想起,自己在橡树宫见过他。对,就是那个身穿白色长袍的漂亮的年轻人,他是墨丘利大人的秘书——墨丘利,也就是橡树宫的男主人,喀耳刻夫人的丈夫。 听到雷伯勒人的脚步远去后,我便轻手轻脚地回到椅子里,假装酣睡。不一会儿,弗拉基打开了那道门;他看到我熟睡的样子,就放心地来到字台旁,把一摞摞的账本小心翼翼地搁回到柜子深处,用铁链锁好柜门,然后像个仆人似地站在我身旁,微微躬下腰,用饱含着油烟味的嗓音得意洋洋地叫我: “少爷,起床啦!” 我猛地睁开眼睛;因为我感觉到了:和他一同进屋的,还有外面自由的夜色和星光。我又活过来了——那一瞬间,甚至连弗拉基那两只黄褐色的、鼓出眼眶的大眼睛,都没有破坏我的好心情。 “先生?对不起,我没有——”我假装惊慌失措地在光溜溜地字台上摸索着。 “没关系,你可以走啦,”弗拉基假装宽容地道,“我放你明天一天的假,好好享受去吧。” 我也许知道他为何这么做;虽然我当时并不愿意往深处想。不过,那一天的假期对我而言实在是难忘。那天早晨,橡树宫的马车又出现在我家门口。我被装扮好了,塞进车里;我注意到,车夫对我的态度已经没有最初那么恭敬了。我一点都打不起精神来,还在车里睡了一觉。下车后,一切照旧,喀耳刻夫人继续指挥着我们完成那些令人厌烦透顶的仪式。各种香水和植物的气味混杂在水汽里,弥漫蒸腾,使得我不小心靠在一根石柱上睡着了。可想而知,夫人的脸色有多难看。她挥一挥手,女仆们就把我带出了浴室,给我粗暴地套上衣服,扔到了院子里。我穿过院子的时候遇见了管家,他冲我无奈地摇摇头,叫我回家去。我都不敢相信:这是我最后一次踏过橡树宫的院门。 我迎着东面刮来的海风,走在沿河的石板路上,一直在流泪。我当然不是留恋自己在橡树宫这几年的生活——这叫什么生活?它更像是一场漫长的、古怪的梦。在那儿,我好像只是在看着周围的一切,但唯独看不见、也感觉不到我自己。没有什么能让我想起并且确信,我还是一个人;这种念头简直是最荒唐的,尽管在别的情况下它似乎再正常不过了。我早就忘记了寒冷、饥饿或者痛楚、恐惧的感觉,它们也早已再难伤害到我——我根本就不在我的身体里,而是在某个……不存在的地方。只有离开喀耳刻夫人的浴室,离开那株永不凋谢的尼潘涩草,我才能回到我自己之中,我才又“是”我自己了,尽管感到精疲力尽,却也能够在流动的阳光和风里得到滋养和休憩。我的眼泪好像我溢出的灵魂,各种叫不上名字的真切感受融化在我的脑壳里,或冰冷或滚烫地奔淌出来……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的胸口好像一百支军队会战的一片冻湖,只是在惊讶、无奈而又享受地任凭无数莫名其妙的暴力在我不堪一击的身体里猛烈而沉默地抵消殆尽……最后,我倒在路边睡着了;冰凉坚硬的灰石板,在我的印象中,比家里满是蠹洞的床铺还要软和、温暖。 这是南城的沿河大道,很少有飞驰的马车经过,只有慢吞吞的载货的牛车,还有总低着头看路、生怕摔跤的码头工人,所以我直睡到黄昏才醒来,也没发现自己少了条胳膊什么的。我扶着身边的尖木桩站起身,在河面耀眼的反光中回想这些天的经历,并思考今后应该怎么办:我不再是橡树宫的一个玩偶,这同时意味着,我对于弗拉基师傅来说、不再有从前的力量了。他可能把我送回厨房去烧火,或者弄得更惨——也许他早就想这么做,只是没有机会。所以,我决定离开瓦尔哈拉,另谋生路。可我上哪儿去呢?我和夕落所有的财产加起来,根本不够我们逃到外地去,况且她还有个不能动换的母亲……想到这儿,我手上一使劲,狠狠地抓住桩尖,可劲头过大,捏脱了手,同时感到指端的一阵刺痛;我疼得不禁一抬头,才发现自己这半天一直站在什么地方。 尖木桩。我竟然一直没往右边看一眼:那是城邦卫兵的营地,我就站在它的防御工事前面。这样的木桩有好几层,大概是用来阻挡萨梯冲锋的(虽然我从没见过真正的萨梯是什么样),但营地本身并没有围墙,卫兵训练用的广场甚至都没有人站岗守卫。我们都管卫兵叫做“蝴蝶”,那片广场也就被称为“蝴蝶广场”,这部分地是因为东西分布在道路两侧的兵营活像两片蝴蝶翅膀,当然也是因为大兵们虽然数量不算多,但个个都穿得五彩缤纷,列队走在广场上神气昂扬、非常引人注目。不过当时,“蝴蝶”这个比喻对我而言,仿佛有着另一层隐隐约约的、略带着严肃和美好的意味。 就这样,在当天晚上去见过夕落之后,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来到了蝴蝶广场的征兵处。等在那里的人密密麻麻、吵吵嚷嚷,有的和我岁数差不多,也有胡子老长的中年人,有工厂工人的孩子,也有流浪街头的乞丐,和没人照管的老人。他们都显得很兴奋,和我一样。胭脂色的阳光把他们的头发、脸颊、脖子和衣领都染透了,整条街道都浸在这种光彩里。 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才轮到我站在报名桌前。桌子后面坐着三个人:穿条纹制服、留着打卷小胡子的军官坐在中间,他一直挺着腰,但头盔上的羽毛已经被太阳晒蔫了;戴鸭舌帽、一身灰衣的会计或者书记官在左边,他正在低着头不耐烦地整理桌上一厚摞羊皮纸,指头上还沾着暗红色的蜡;军官右边是一身白袍的、胖墩墩的教堂执事,光亮的脑袋上戴着天蓝色的花环,脸上挂着笑容。书记官详细地问了我的各种情况,尤其是财产情况,然后他擦了擦手上的蜡迹,抽出一张写有蓝墨水字的羊皮纸,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就准备读出来。 “我认识字!”我脱口而出,并伸出手去。他不耐烦地抬了一下眼皮,又把目光移回到纸面上,好像什么都没听到。 “先生,我可以自己看。”我第二次提醒他;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在这件事上较起真来。 书记官这一次抬起头,有点惊讶地打量着我,片刻后,他把羊皮纸缓缓地递到我手里。 “看吧,同意的话,把名字写在下面,写大点——你也能写字吧?”他这么说着,语气显得疲累不堪,刚刚挑起的目光又垂下了。 “对。”我接过那张合同,只见上面第一行用粗花体字写着: 士兵,英雄,大人 我瞪着这行字发愣。教堂执事大概看出了我的疑惑,在旁边解释道:“孩子,这就是摆在你面前的道路啊!愿神指引你!” 合同正文用的是普通的手写体,主要内容有两条:第一,入伍前,士兵必须保证自己不享有维诺城内任何不动产的所有权,军队将会对士兵的不动产进行售卖,所得的全部收益以钱币的形式交还给士兵本人;第二,军营内的所有生活、训练资料均为免费,但武器装备需要士兵自己购买。 “为什么?”我自然而然地望向那位神仆。 “这是一个仪式,孩子,”神仆看着我的眼睛,语气笃定地说,“如果你愿意放弃原来的自己,平庸的自己,狭隘的自己,而把自己与城邦合为一体,这就是你的重生仪式。你将要在这个仪式上脱胎换骨,你以往所有的罪孽都将被赦免,你将洗净一切痛苦、耻辱、噩梦、恐惧,因为你宣誓加入城邦守卫的队伍,你就选择了一条通往天顶群星的路,一条圣徒的路,你将会得到所有人的仰慕和崇敬,因为这是最伟大的奉献行为,是最纯粹的荣耀。这是你与我们的城邦之间纯洁而神圣的婚礼,你们将不会互相占有,因为你拥有她,是由于你随时准备着为她献出生命;放弃她的部分躯体,而拥有她的整个灵魂,这就是仪式的全部含义……” 我仔细地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渐渐地,我忘记了自己为什么发问;他的声音让我在烈日底下感到一阵凉爽——那感觉再清楚不过了:我又回到了另外一个空间,而他的声音也在那儿,仿佛只有我听得到、听得懂;它就是为我而响起的。在我的印象中,那位神仆的嘴唇好像连动都没动一下……而且,这也不是他的声音。这是谁的声音呢?我恍恍惚惚,只觉得自己站在云彩里,脚下的云雾正在凝成清凉的雨水…… 那是一阵由河上刮来的风,裹挟着甜美的水草气息,好像一连串的吻——我从没有承受过、却每夜都梦到的吻。我浑身打了个激灵,深吸一口气,在羊皮纸上用力写下我的名字。书记官满脸疑惑地瞧着我,一边接过合同,在上面倒了指头大小的一点蜡,盖上自治议会的印戳。 “带上它,明天下午来报道。”那个军官的尖细嗓音吓了我一跳;虽然他根本没看着我,“真替你高兴,士兵。” “谢谢您……长官。” …… 军营里的生活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没有严苛的管束,甚至都没有一道像样的围墙,来阻挡那些突然改变主意之人的脚步:无论是士兵还是军队的管理者,都在不折不扣地按照最初的约定来行事;丢先生告诉过我,这是我们的时代里最重要、最可贵的品格。当然,除了这种高尚的动机外,还有一些原因不能不算在内:绝大多数的士兵在入伍之前都住着漏风漏雨的破屋,吃着发臭发霉的土豆,有的还无家可归,而待在军队里,至少能够保证他们在敌人破城之前还饱暖无忧地活着。新兵被分为十个人一队,每队由一个老兵带领,每天上午训练,下午休息或者听神父们布道。大家在并不艰苦的训练之下一个个都觉得轻松、高兴,我也不例外——我甚至随时能够请假去和夕落见面。不久之后,我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一套崭新的棉布彩色制服,还有一长一短两根木棍,在训练时用来代替长矛和剑。 军官们住在河中央的岛上,通往那座岛的桥由一队士兵专门负责守卫。我猜,这些军官已经是合同上用花体字写的那类“大人”了;但我不了解他们之中,有几个人也曾经为自己住上了军营里暖和的房子而喜不自胜过——毕竟,战争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 军官们不常到蝴蝶广场来,甚至都不去教堂。有人说,他们信仰北岸的神,我不知道是是真是假;但圣婚广场的神父们经常到广场上来为我们讲演。有一回主教大人还亲自来了,他站在一只神圣的酒桶上,把一个在葡萄酒里浸过的花环举在身前,让我们轮流去闻它——据说那就是最高规格的“接触礼”;轮到我闻的时候,我被酒气呛得咳嗽起来。我得这么说,那酒比起弗拉基师傅招待他最讨厌的客人所用的劣酒都不如。 一个刚从东门回来的老兵告诉我们,鳍鱼马上就要进攻了,因为他看见最大的那三艘海盗船上分别挂着三面吓人的旗帜:一个鬃毛和牙齿都雪白的狼头、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怪蛇,还有一个半边脸腐烂变黑的女人脑袋。这是海盗中最凶恶的三个首领的船,鳍鱼大军也许就是由他们召集起来的。不过,这一消息似乎没有对同袍们的情绪造成太大的影响。就我来说,我也不怕死,至少在它离我还有一段时间的时候是这样。想象着自己在战场上死掉,就如同想象一朵火苗被清风吹灭了似地那样轻松,因为在那儿,我至少是为了什么东西而去死的。我真正害怕的,是死于某个无人知晓的原因,死在某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我和所有人一起活着,却得孤独地去死,就好像我从没有活过一样。我们在城墙下迎战海盗,每个人也许只能阻挡他们一秒钟;这样想来,我们全都渺小得可怜,但至少还有用——“有用”,这是我从前根本不敢想象的形容。 我“有用”过吗?比起在厨房学徒的时候,这些年,我变得更“有用”了吗?我的那些“用处”,全都变成了弗拉基师傅藏起来的金币,其余的部分,供养我完好地活到今天。我想象不出还能剩下什么,来奉献到别的地方去——什么都没有剩下,否则师傅就会说我做假账了。但无论如何,我刺出长矛、我和海盗扭打时用的那些力气,绝不会凝结成躺在黑暗里的金子、或者张牙舞爪地吞噬更多同类的金子;在那些强盗面前,金币不再有掌握一切的力量,因为他们不懂得它的魔法,他们只是像喜爱闪光物件的乌鸦那样收集它们而已。谁都害怕鳍鱼,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怕他们;而我们这一次的劳作,不再是为了给这些老板们的金库增加收益,而是为了救他们的命,从灭绝一切的灾祸中抢出那些和我们一样的东西——会呼吸、会战栗、会疼痛、会流泪的赤裸裸的“人”。 这就是我们的理想,我们自信的根本,我们乐观精神的源泉。我的同袍们——满手厚茧的孩子,关节肿胀的流浪汉,瘦骨嶙峋的老乞丐,他们脸上的笑容,也不光是来自营房暖和的炉火、铁锅里热腾腾的鱼汤;这些东西能够救命,能够让一个人不再为如何活下去而终日发愁,但它们不足以驱散对死亡的恐惧。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还有别的理由。当我还在没日没夜地为弗拉基老板聚敛钱财而服务的时候,有一位神父就告诉我说,我绝不比谁低一等,因为任何一种分工,都拥有自己在群星之中的位置,因而既光荣且不可被替代;但那时我不信,因为我从未见过师傅的金币闪烁出星星的光芒。可是今天,当我躺在营房里,透过纯净的玻璃窗仰望夜空的时候,我才发觉所谓“合适的位置”并不完全是一个谎言——至少在这里,它不是;世界上真有这种事情:我虽然是迷雾般的繁星中的一个,却丝毫不觉得自己逊色于月亮,因为我知道它之所以显得比我们更亮,只是因为它离地最近。 我想象过自己的坟墓是什么样的,虽然这和我小时候的幻想已经很不一样了。它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远得没人能够到达,比方说,在西方的群湖之间,就是丢先生那本游吟诗作选集的插图里描绘的那地方。夕落赶着马车,带着我的尸体,沿着北方海岸往西走,穿过无边无际的白沙滩和枫树林,停在她遇到的第七个湖的岸边,背对着森林,用桦木为我做一条小船,把我盛在船里,埋进地底,再往我双脚附近的土里撒上一颗树种。她也用桦木为自己盖一间小屋,只要遇到那片迷人土地上的陌生人,就为他们讲我的故事——她毫无避讳地讲,不用隐瞒那些黑暗和肮脏的部分,因为她将会发现,在那时,已经没有人还在乎这些了;而我,则会被真正地洗净。说不准,我身上的那些永不腐烂的部分,还会跳出来和她接一个吻呢!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知道,一旦我死了,她也活不过一天。
那丑 于 2023-12-3 10:05 补充以下内容
夕落又找了份工作,就是在她母亲工作过的酒厂里灌装葡萄酒。这几个星期以来,他们正在大量地招募这类工人,好像城里的酒已经供应不足了。这不可能是为了出口、或者为了逃亡来储备物资,因为鳍鱼们已经把六个城门都监视了起来,要逃跑只能从城墙缒下。后来我才知道,这些酒大都运往了北城区,其余的供应给了圣婚广场的喷泉酒馆和南城的其它小酒馆,总之,人们愿意在末日前狂欢一场:与其清醒地忍受恐惧的折磨,倒不如在酣醉中迎来不期的死亡。可当时我有一点怎么也想不明白:难道酒厂的老板们就没有陷入这种绝望之中吗?在这座酒城即将毁灭之际,几乎所有人都放弃了黄金而选择了烈酒,可唯独他们做出了正好相反的选择,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就在我为此惊讶并且疑惑的时候,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它叫我逐渐省悟,做出如是选择的不光是他们。 “这是五十个金币,”那位书记官第二次出现在我面前时,递给我一个沉甸甸的布口袋,还有一张羊皮纸,“你数一数,在上面……你能签字,对吧?” “对。” “最好还是按个指印。” 我瞟了一眼纸上的内容,皱起眉头来。 “你不同意吗?”书记官有点不耐烦了,“在你们当中,你可算是个有钱人了。” “没有……”我迟疑着答道,“没关系。” 我把自己的拇指轻轻地压向那滚烫的暗红色蜡滴;这一次我不敢用力,以免破坏了指纹的留迹。我知道,在我们的时代,这种滴蜡的羊皮纸代表一切;因为在它的两端,是金币和整个世界。 弗拉基老板终于把我的房子买到了手。就像春天的草绿必然要随着风和溪流漫上周围的沙地一样,那栋屋子对我来说无非是一座坟墓,而对他而言,则会是一棵结出金果的葱茏宝树。我没有再次妨碍他,正如一根枯草没法阻挡泛滥的河水——我没有力气,也没有希望,更没有心思这么做了。他毕竟是和我做了一笔公平、合法的交易,而我正好也迫切地需要这些钱;至少在这份合同之内,我和弗拉基老板,是圣婚夫妇膝下的两个平等的孩子,毫无差别地分享着他们博大无私的爱。 可是,就在我灰心丧气地准备任其自然的时候,我的余光里又出现了书记官的影子——他正在把一小袋钱币递给我的一个同袍,同时为他念合同上的内容。我暗中一惊,额头上猛地发了一层汗。我抬起头来,直愣愣地看着我眼前布满广场的人群,好像我之前从未认真地看过他们一样:人群中散布着一些灰色身影,他们手里都拎着钱袋、举着羊皮纸,嘴里都念念有词;那些蚊吟般的细语,汇成一股风暴般的噪音,朝我的双耳涌来,在我的脑袋里炸裂: “这是你的……”“你的一处房产……”“你的墓地……”“永久转让……”“你不再需要……”“根据你和军队的契约……”“你祖父和父亲的房子……”“将一次性地……”“在城邦的危急关头……”“这些不动产已经没有……”“这种无私的援助……”“利用这笔财产……”“你们自己的生命……”“城邦母亲的伟大生命……”“愿神圣夫妇保佑你!” …… “留下!” 在我恢复正常的听觉之前,我听到的最后一个词,就是它。接着,我陷入了彻底的静寂。 坟墓即将遍地是,谁愿出金再购之?可是,这样的人也许一点都不少。他们真的是为了自己的责任、而想方设法出资帮助我们这些没钱买盔甲的新兵吗?我很想这么认为,可是这太荒唐了;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承认自己这些年从未睁开过眼睛,活在丢先生理想中的那座天国之城里而毫不自知。他们和弗拉基老板虽然不尽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不容许账目有误;只不过,有的把整个世界都算了进去,有的却只算计一个白昼的盈亏。他们之中最纯粹的人甚至不怕死亡,因为他们自己的性命都被估好了价在账本上备过案。他们当中也有慈善家,而且不在少数;可是,一旦他们捧出合同,这就一定与慈善毫无关系,因为合同就代表着平等,在合同的任何一端,绝没有施舍,只有交换——活的东西和死的东西的交换。 那一张张沙色的、时而闪光的羊皮纸,在我的眼前连成了一条河;它仿佛就是温河。他们站在北岸的高地上,等待洪水涨起、泛滥、退去,而后好在南岸肥沃的河泥里播种黄金的森林。不错,鬼之城就在眼前;可对于他们而言,神之城也将随之降临。 “留下”。 维诺城真正的救主,只说了这一个词;而且,我也只是从使者的口中听到的。对啊,有哪个凡人敢于亲耳聆听他的声音呢?除非他愿意亲近他们,保护他们,因为……他选择了他们。 可我们呢? 我背过身去,不愿看见这些人影;因为但凡我看见的,都是活不过下一个圣婚节的。而我们死了,城市也许会依旧存在,只不过它将变得更干净、更繁荣,因为她不再是我们的城市。我们死了,而另一些“我们”也许还活着,但“我们”在这座城市中将不再拥有一寸土地,不再拥有家;我们将付出更多、让步更多,来换取寄人篱下的权利。我们的求生本能,我们可怜的、微末的自尊,与那羊皮纸聚成的洪流一起,把我们从自己的城市里彻底放逐了。 那天傍晚,我和队长请了一夜的假。也许是无意识地,我没有走沿河大道,而是从南边绕道去夕落家找她。她家里没有灯光,所以我没敢进去,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果然遇上她刚从工厂回来。她被酒气蒸得醉醺醺的,腰间的包裹里塞着一条灰色的面包,这是她和母亲的晚饭。 “真……真累……”她几乎是跌倒在台阶上,“莲,给我捏捏胳膊……” “明天你别去了。”我蹲在她身边,把她的一条手臂搭在我膝盖上。 “我一整天都在念叨这句,”她闭上眼睛笑道,“可现在城里找不着别的工作啦。” “你看……”我将那一袋金币举到她眼前,摇晃着。 她惊讶地接过去,伸出两指从里面捏出一块钱。我们的目光都聚拢在这块闪闪发光的金属上:它的正面是高高的雷伯勒山,反面是铁砧和锻锤;隐隐的光辉好像并非来自小巷里昏暗的灯火,而是出于它的材质本身。 “五十块。”我轻声补充道。 “这是哪儿来的?” “我的房子,”我还盯着她手里的那颗微缩的太阳,“现在是他们的了。” “嘘——!”夕落马上把夹着金币的手指放到嘴上,又往屋里指了指。 “这足够半年用的了。”她说,“可是以后呢?” 我摇摇头,把脸贴在她温暖的手臂上。 “没了,”我无声地哭了出来,“没有以后了,我们所有人……不是我们去救他们,而是他们放弃了我们……” 夕落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她仰起头来,我知道她在看那紫色的天空——她还信着天国,她还指望着从聚拢的繁星里看见什么;可是那儿,除了穿透浓雾的星辰的冷眼外,什么都没有。 “我不相信。”她直起腰来,含着泪却笑着说——夕落说她当时没有“含泪”,不过她也许记错了:她眼里有一种不同于金子、而类似于火焰的光亮,这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墨丘利的使者告诉弗拉基,让他‘留下’,而他紧接着就把我放了出来,”我和她对视了一瞬,却被那种奇异的光芒吓得又低下头,“弗拉基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可是,莲……”她说,“……你亲耳听过他怎么解释了吗?到底什么是‘留下’?” 我一愣神,做出了一个现在看来既糊涂且可悲的决定。 “走,我们去亲自问他。”我拉起夕落的手,胸口传来一阵奔突的闷响——这是我的心脏上战场前自信的鼓声。 夕落一时也没反应过来,和我一并起身,踏上小巷中湿滑的石板路。她说,她当时都不知该从什么地方问起。 这种冲动很奇怪。它既明确而又盲目,既严肃而又荒唐,就好像一驾马车疾驰向海面;驱车人明知自己的车轮无法征服那沦陷万物的波浪,无法在世间最广阔、最迷人的幽蓝平原上自由驰骋,可他依然不停下手中的鞭子。发狂的马就好比他的激情,他那不可控制、不可理喻的疯癫的精神,不顾死活,直向着一片空阔扑身而去。他已经不再是个人,而是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执念;他不再想着得到什么,而只想着证明什么——他早就知道,但还没有得到证明。 我完全忘了我要去问的是什么人,我只记得他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也忘了我是什么人,我要去的是什么地方,我得到了证明之后又将怎样:我忘记了过去,忘记了未来,因为我以为自己看见了那隐藏在时间背后的东西,就好像看见一只凤凰从我头顶飞过——一切的偶然性都在那一刻被禁止了;我只剩下一个选择。我就是摔倒在教堂前的那个快要饿死的乞丐,为一块发霉的剩面包唱起了颂歌——那虔诚、严正的态度,使得我今天想起来也不敢大声嘲笑自己。 一个解释。 此刻我除了它,什么都不想要;尽管我渴望的珍珠也许是从一只蛤蟆的嘴里吐出来的,或者是从其它什么不合宜的地方被发现的,我也毫不在乎。因为它对我而言,对我们而言,比什么都重要——它不只是一句话,更是一个仪式;它会帮我们解脱了某种束缚,就好像神父给病人们做的临终祷告: “你这苦难劳累的一生, 已将你的罪孽赎清; 你将收获神圣的允可, 抛却肉体这流血的棺椁; 你将收获金箔的请柬, 造访天界的极乐花园; 在那园地的芬芳草坪上, 热闹的婚筵永不散场; ……” 我俩沿着黯淡、宽阔又空旷的祺哀罗大道往北走,抬头望向比弗罗斯特桥和灿烂的北岸,一股湿润的风迎面而来,带来无数种声音的和谐交鸣、无数缕气味的混杂溶融、无数幅幻景的涂画堆叠、无数个灵魂的齐声赞颂。温河此时好像一条天河,将灰色的凡间与辉煌的神界分隔开来;可是,浸满了她的水汽的风,仍旧让我激动不已: “你是谁?” 我问她。 我在说什么胡话?夕落没有问我;因为她明白我在说什么。 等我们走上比弗罗斯特桥时,我的心情已经松快了很多。我不敢往桥的两边看,不敢沿着缤纷的河流远望,我怕自己的灵魂被夜里那些美艳的鬼魂摄了去;我也不敢往桥下看,害怕自己忍不住一头扎进大河那温暖的怀抱里。我残存的一点理智告诉我,那里实际上冷得刺骨。 到了“瓦尔哈拉”大敞的木门前,门口的两个侍童盯着我们,却没有过来阻拦。我认识他们,他们也认识我——但这不是原因。瓦尔哈拉的门向任何人敞开,只要他或者她最后把帐结清就行;假如遇到哪个穷人或流浪汉不付帐,弗拉基老板也有很多既正派又有效的对策。 我们就这样走了进去。踩过大厅里厚厚的暗红色地毯,我又闻到了那种熟牛油的气味……当时,我双腿一软,几乎要跪在地上。那是一种什么感觉?虽然夕落知道我的所有故事,但当我和她一起走过那条彻底改变了我命运的路时,我的心里依旧不能释然——因为那尼潘涩的罪孽已经染透了我,将我的身体以及灵魂都改造成了它要的模样:我甚至说不清,自己对这条路、以及沿路的一切的恐惧,究竟是源于极度的厌恶还是敬畏。灯火灿烂的河岸太美了;“瓦尔哈拉”太美了;那个坐在紫色餐桌前的绿色女人太美了;那片烤牛肉的味道太美了……美的神灵就住在北岸,因为那里有祂的香火:谁求得祂的庇佑,谁就变得战无不胜。 我和夕落并肩走上了第一层楼梯。这时,有一群人从我们身边经过。起初,我听到他们不同于常人的脚步声,那是钢铁碰撞与挤压的声音;随后我看见他们的装扮,心中一阵冰凉:雕花的全身甲胄,金边的各色披风,纤细的纹饰佩剑——只能用来互相决斗而不能杀敌——还有那些标志性的精致的小胡子。这是军队里的“大人”们;他们也许曾经都是“英雄”,也许自打生下来就都是“大人”,但无论如何,他们是不会认出我来的。他们一个个神气昂扬,扶着剑柄,互相用最典雅的语言开着最得体的玩笑;在这群人的最前面,有一个矮个子、红头发的背影,正在为他们引路…… 那正是老板弗拉基。 就在我刚认出他时,他不经意间回了一下头,随即瞪大一双牛眼,也认出了我。我原以为他会装作若无其事,继续带着他的贵宾往里走;但他的举动令我惊讶不已。 “莲德!”他转过身来,张开双手,神采飞扬地高声道,“我听说你已经参军了!各位大人,你们认识这孩子吗?” 军官们也都转身看着我,这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此时,夕落说话了: “他是个军人,没错。” “哦,小姑娘,你一定是他的未婚妻了。”弗拉基走下几个台阶,转到我们身后,像迎接一个贵妇人那样轻轻捏起夕落的手,另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大人们,你们能否允许我邀请这位年轻的英雄和他的未婚妻,也加入我们的筵席?” “当然,我们的聚会向所有勇士开放。”一位胡子花白的军官慢悠悠地、拿腔作调地说,同时在七八层台阶上面对我露出牙齿。 夕落隔着弗拉基的红胡子、充满疑惑地看着我,我也只好无奈地用摇头来回应她。我们跟着这些人穿过好几道走廊,最后来到一扇铁门前面,门的两侧有两个全副武装的兵士在站岗。我有点害怕,心里开始后悔没有和夕落商量好逃跑的暗号。不过进门之后,我才发现这不过是个半圆形的宴会厅:长长的餐桌,火红的桌布,窗外就是河岸的景色……还有我的房子——它的新主人还没来得及修整它。 大人们都落座了,我们被弗拉基安排在他们身边。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不是对桌上丰盛的筵席,而是对我的处境。我的师傅赢了,因为他对我表现出宽容和忍耐,而我却没有这种力量来回敬他;对付一个无冤无仇却视之为眼中芒刺的人,微笑是最强大的武器。 胡子花白的军官主持这场筵席。他从桌子的一端占起来,以歌唱家一般的嗓音念出了下面这段话: “今日相聚,非比常情; 我有一言,诸君静听: 你我同袍,沙场英灵, 飨恩受禄,悉赖甲兵, 轻裘裹身,蜜酒供奉, 砺戈秣马,卫戍孤城; 而今事至,大厦将倾, 末日来近,恶兽现形, 骇浪滔天,地摧山崩。 我辈猛士,烈血翻腾, 聚此盛筵,以立誓盟: 剑出其鞘,马入其笼, 一还一卸,唯有太平。” 军官们都站起身,拔出剑来举到长桌的上方;我旁边那个矮个子军官的剑刃,直接切到了他面前那盘烤野猪的脊梁。我和夕落都有点不好意思,也站了起来;但我打心底里觉得他们真够滑稽——虽然出乎我意料的是,随着花白胡子大人做出的示范,所有军官都聚到他身旁,用剑刃割破自己的小指,把鲜血滴进他的酒杯里,然后轮流喝那杯酒。最后,一位军官将杯子捧到了我的面前。 “士兵,你愿意代替你所有的同袍,喝下这杯勇士之酒吗?” 我看了一眼杯中,还剩下一口。我清楚地记得,那时所有人都在沉默。我有点被吓住了:一滴血,足够把任何滑稽的场面熔化掉。他们能够忍得住疼痛,来完成这样的仪式,这至少说明,它不完全是“大人”们之间的游戏。我又看了一眼身旁的夕落,她则用目光示意我,让我注意军官们的动作——原来,他们大部分人并没有在看我,而是在忙着用准备好的棉纱包裹伤口。 当然,他们的鲜血可太宝贵了。而我为什么不需要滴下自己的血呢?我才明白过来:我的血、我们的血,就像河水一样不值一文。他们流到杯中的每一滴血,我们将千倍、万倍地流到战场上;他们饮下自己的血,而敌人的斧刃将饮下我们的血。我如果喝了这血酒,就等于我接受了这份契约,签下了这张合同,而且是由我的灵魂执笔,我的良心作证。 然而……这不是个阴谋。到那时我才明白,即便我壮起胆子来质问弗拉基,那一句“留下”究竟是什么意思,或者我质问那花白胡子的军官,为什么要我们许下自我放逐的承诺——这都毫无意义。他们也许真的相信,这一切本来就该是这样的:没有谁在故意陷害别人,每个人都在做自己应做的事。 就这样,我再也没看那杯子,而是扭过头去,拉起夕落的手,疯了一样地冲出了那间屋子。我们跑下了楼,跑出大门,一直跑到紫红色的星空下……夕落说,她这一辈子也没跑那么快过。
我们去要一个解释;可是,那儿根本就没有。我们看见的、我们经历的所有事情本身就是答案。在痛痛快快地跑了一路之后,莲还得回他的营房,我还得回我那倒霉的窝棚:这就是答案,没有谁活该解释这些东西,没有谁负责。没有谁欠着我们的债;我们就算是死了,也得不到一块刻着“此人冤枉”的墓碑;我们连一挥手、大度地把账免了的机会都没有,反而不得不日夜盼着别人对我们这么做。 我们只得到一个有用的消息:那一天快来了,快得超过我们的想象。但它实际上又没什么用:我们即便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 我家的窗子朝东,隔着祺哀罗道,早晨看得见悬在对面屋顶上的太阳,傍晚看得见挂在半空里的海上白雾——从来都是这样,直到一天傍晚,白雾变成了血红色。当时我妈靠在床头,醒着,眼睛睁得老大,直盯着那片出现在东方的晚霞。我小心翼翼地把半锅洋葱粥搁在她的手边,然后快步撤开。 “夕落……” 她突然轻声叫我的名字。我有点惊讶:在我的印象里,她从没叫过我的名字。我坐在屋子南端自己的床上,没有应答。她又唤了一声,两眼仍然只看着窗外。 “夕落……过来。” 我还是没说话。我害怕她突然发作,把那锅滚烫的粥泼到我身上——她以前不是没这么干过。 但她反常地沉默下来。 我慢慢地贴着东墙根走过去,想转到正面看看她的表情,可是,窗外那越来越炽烈的红光把我的双眼照花了。我使劲睁大眼睛,在一种奇怪的眩晕里看见了她:她从没那么平静过,就好像缠在身上的那些铁链似的疾病和诅咒,都在红光里被熔化成了铁水,顺着皱巴巴的床单滴淌下来。我知道这是幻觉;可我还是不由地朝她走过去。 “行啦,就在那儿吧。”她不让我靠近;她的嗓音听起来好多了,不再沙哑得吓人。 “妈……”我刚开口,又不知该说什么,只好拽过凳子来,坐在窗前。 她一直没有看我。 “那是什么?”她问我。 “阴天,”我说,“西边的返照。” “不对,”她说,“那是大火……” 我没反驳她。 “……大火,”她有点激动起来,呼吸变快,但和窒息时又不一样,“没人能活过大火,连死人都逃不过去。你也逃不过去。” “你怎么知道?”我带着一丝怨气反问她。 “没有人,没有人……”她开始摇头,“你逃得过外面的火,也逃不过里面的火。大火从天上降下,没有城墙挡得住它。就算你逃过了大火,你也逃不过大水,那洪水本来是慈悲的眼泪,可这眼泪只能没完没了地流,让河水泛滥,淹没了大地……” “你是谁?”我被她的这种说话方式吓坏了。 “我是妈妈,你不认识我了?”她的脸突然转向我。我当然认识她,可她那张被染得赤红的脸,那双闪耀着火光的瞳孔……“夕落,我的女儿,你认不出我来,是因为我快要死了。” 我和她对视着,眼泪憋着出不来,好像它们听到了她刚才那番奇怪的话。 “妈,你躺下吧。”我哽咽着说。 “没到时间,我还没到时间……”她又朝窗外望去,脸上仿佛还带着笑,“不过快啦,我比你早一点,你还有机会看见我的尸体,亲手埋葬我。” 我绷不住了。我起身走向她,伸开胳膊,想要抱住她——不,我是想要她抱住我。 “别!孩子,你别过来,”她隔着老远就制止我,声音又像哭、又像怪笑,“你不知道吗?有时候,母亲的怀抱是个危险的地方,因为她的眼泪会流个没完,像瀑布一样汇成一个深潭,把你无声无息地淹死在里面……” 我知道她疯了;至少在那一刻,我以为是她疯了。她说完这些话,目光又移向窗外,开始长时间地沉默。我也陪着她一起。天空逐渐暗了下来,那红光也变得微弱了,但它始终没有消失。我点亮了她床头的油灯;这时,她说话了: “你如果活下来,就带它走。” 我摇摇头。 “你看它的光,和金子一样,”她转而看着灯中那摇曳的火苗,“有了它,你才能暖和,你才不会在黑夜里摔跤。” 我又摇摇头。 “你拿着它,我只能给你这个,”她说,“别的什么都没有。我之前给你的所有东西,都被我自己拿回去了。” 我第三次摇摇头。 “孩子,孩子们……”她的身体、她的声音都突然颤抖起来,泪水开始疯狂地涌出,就像两股雨后的山溪,片刻间就将她的前胸湿透,“请你们……你们……” “妈!”我向她扑过去,她的双臂也似铁箍般搂紧我,我紧贴着她的胸脯仰视她,她那时而冰凉、时而滚热的眼泪冲刷着我的脸,灌入我的鼻孔,把我呛得一阵咳嗽;那泪水越来越多,泪珠越来越密,竟然逼着我不得不从她的怀抱中挣脱开去,然而,她的力气大得可怕……终于,我扳开了她的指头,一个踉跄往后倒去;我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那里只有两道浅浅的泪迹。 “你是谁?”惊恐之余,我又脱口问道。 “我是你们的母亲……”她依旧那样发着抖,“我只想告诉你们,希望你们明白,我……” 她尽全力地在平复自己的情绪;终于,她不再抖动了。 “我……”她眼睛里的光芒在变暗,“不想这样。” …… 她死了。火盆里那块燃了很久的木柴也烧完了。屋里只有油灯还亮着,与屋外那团不知来由的火光相互交融。 我站起来,四处看了看这间屋子。这是酒厂的工人宿舍,虽然这儿也曾经是我的家:就在刚才,它还是我的家。可她已经把它带走了;她留给我的只有那盏油灯。可是,这东西能有什么用呢? 哦,我实在不好意思讲我用它来做什么了。 我非写不可吗?莲,这件事不是说好了就告诉你一个人的吗? 好吧。不过我写了之后,你得给我补偿点什么。 简单地来说,我把里面那朵欢蹦乱跳的火焰给放出来了。哎呀,它就是只小恶魔,一落到洒满灯油的地板上,就马上蹿得比我还高…… 鬼火呀,烧吧,烧吧!把活人烧死,把死人烧活!不然的话,你还能有什么用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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