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的原作者是另一个世界的一位酒馆歌手,名叫“下麋鹿丘的道格拉斯”。作品还没写完,他每写一段就会发给我一段,我则会尽可能忠实地为大家做好译介工作。万一有拖更或读者不满意的地方,主要责任在他。
译者按
摩西篇 摩西是村里有名的混子。他的母亲是个女巫,几年前去世了,埋在村北的山谷里。这年头,很少有她这样受人尊敬的女巫,且由于她是个女巫的缘故,她的儿子并没有被嘲笑为“没爹的娃”。也许是因为这里是农村,谁助人为乐,大家就喜欢谁,没人在乎(其实也没人听得懂)城里那些对魔法的成套的偏见。但留给不爱劳动的年轻人的好脸色可就没那么多了。 摩西住在她母亲留下的、孤悬在村西头的小屋里。他有一张粗糙的弓,平日上山猎兔为食,从来打不到更大的猎物。男人们组织的打狼活动,他从不参加,并借此机会和留在村里的女人们套近乎。被他戴了绿帽的丈夫真真假假也有十多个。他们只要一见到他,就把手里的东西朝他扔过来,他总能抬手接住,这是他身手敏捷的最初迹象。 女人们提到他时都吐口水,以此表明自己的清白。有个女孩没有吐口水,因为她第二天要嫁给一个惯于跑沙漠的行商,忌讳这么做,至少当时人们都这样认为。随后大家发现,她在婚前的夜里和摩西幽会,第二天早晨,床边放着一朵蔫不拉几的雪顶兰。这种草只长在常年盖雪的山巅,一旦离开石缝就迅速枯萎。她的父亲火冒三丈,在一阵敲门声后冷静下来,原来是商人和他的朋友们来迎亲了。女孩离开村子,半年后骑着商队的驴重新出现在村口,变成一个黑皮肤、红脸膛的幸福的胖妇人。 摩西偷了人家的初夜后在奥斯卡那里躲了两个月。奥斯卡是一个住在山谷里、头发花白的怪老头。他的家里挂着一副亮闪闪的铠甲,一顶铁桶状的头盔,上面镶着二十四颗铆钉,最不可思议的是,他还识字。摩西在母亲刚去世时经常在山坡上没日没夜地闲逛,身上不带武器,有一回遇到黑熊,被逼得上了树,却见一个陌生的老头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用一把大剑三招两式就砍断了熊的脖子,最后一剑捅穿心脏。奥斯卡从此成了摩西的师父,教他剑术以及在这个充满战争与阴谋的世界上生存的各种诀窍。摩西起初并不相信他是个好人,奥斯卡只好对他说,“我是你妈妈生前的姘头”,这才让他才放下心来。 摩西所在的村子处于几个伯爵领的交界处,常常被三拨税官轮番搜刮,遇到土匪侵扰时却只能自行组织抵抗。近些年深湖伯爵的势力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东部贵族们的实际领袖,他集结自己的骑士向南扩展疆土,遭到铁山脊一带部落民的殊死抵抗。他们在正面战场被扈从军冲得落花流水,为了报复,只好袭击商队和村落,杀人手段残忍至极,所到之处鸡犬不留。他们在战斗中惯于使用标枪和经过巫师附魔的斧头,被他们杀死的人身上往往可见一种焦黑斧痕,皮肉在被斧刃撕裂的一瞬间也被烤熟了。 由于部落民的抵抗太过顽强,深湖伯爵的扈从军减员十分严重,不得不在村子里强募新兵。也许是摩西福星高照,他竟然逃过一劫,成为了留在村里的除铁匠外唯一能拿动武器的男人。铁匠是个独眼,他被迫留下来为军队打造武器。留守的女人们夜里让摩西爬上她们的床,白天又真心实意地朝他吐口水,这让摩西意识到自己实际上的地位如何。有一天,他对独眼铁匠说:“让我来帮你吧。”铁匠抄起一把铁锤就朝他扔了过去,被他抬手接住。铁匠又扔了一辫子蒜和一块脏兮兮的抹布,破口大骂了一刻钟才消停。从此以后,摩西成为铁匠的学徒,常常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甚至忘记了女人们的约会。 摩西原本是要去参军的。可是募兵官来的那天,奥斯卡带他到深山里找蛇去了。他让摩西用他的木剑和一种危险的蓝吻毒蛇战斗并刺瞎它们的眼睛。这种要求即便对于他们平时的训练而言也足够苛刻。摩西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找到蛇洞,又在洞旁守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用熏香引出毒蛇,开始和它们比划,直到太阳西斜。第三天,他回到村子里,发现平日里朝他扔东西的男人们都被带走了。 贵族们的军队在增兵之后,将战线推至铁山脊北麓的沼泽,一路高歌猛进后连遭惨败。深湖伯爵手下的骑士团损失了上百匹战马和十几副板甲,在战场上帮他们解甲逃命的扈从被标枪扎成了刺猬,尸体泡在泥水里变成苔藓的养料,在他们之下是一个月前已经被乌鸦啃净的新兵骨头。败军北撤,穿过面纱森林时又遭到伏击,领主们带着手下五百多个骑士,衣不蔽体地骑着无鞍马,狼狈地逃出密林。那场战役后,只有一些逃兵回到了村庄。他们看到在铁匠铺里浑身被熏得漆黑的摩西,还想往他脸上扔东西,刚抬起胳膊却因饥饿而一头栽倒。 摩西没有问奥斯卡为什么不去参战,或者说,为什么可以不参战。奥斯卡也没有引诱他这样提问。一年之后,摩西只身离开村子,西行前往自由境,身后无论有什么,都不再和他有任何关系。
下麋鹿丘 自由境是西方的沙漠联盟与东方、北方的贵族们协议停战后留下的中立区,以一座名叫麋鹿丘的古老城市为中心。这座城的北岸上城区在五十年前的战火中被焚毁,至今仍是一片废墟,南岸的下城区则在自治议会的治理之下日渐繁荣,商贾往来不绝,城市的名称也由“麋鹿丘”变成了“下麋鹿丘”,商人们觉得这个名字很古怪,有时就干脆称之为“自由城”。黑帮、妓院、雇佣兵组织、巫师行会在城里生根发芽。芒教的一支人数稀少的异见派流亡至此,五十年来迅速发展,成为目前异端中影响最大的一脉,称为“通天派”,在城南建起自己的修道院。 酿酒业是下麋鹿丘的传统产业。酒坊的老板们低价收购来自沙漠边缘的葡萄和南方河口处的啤酒花,酿成一种独特的调和酒。其中的上品称为“蜥蜴血”,被送往沙漠富商们的绿洲豪宅和贵族们的宫廷与城堡;一般的和较差的品种就叫红啤,主要卖给西南半岛的海盗和东边的铁山脊蛮子;品相最差的便宜到在城中酒馆花一个银拐弯就能喝一晚上,无限续杯,直到第二天早晨第一缕阳光透进窗子,你才会被那些有着粗壮小腿的女侍者踢出门去。 下麋鹿丘的夜晚是漫长的,比白天长五个小时。这里的酒馆是整个大陆最好的酒馆,你可以在里面遇上各式各样的人。譬如你不可能在高背城的酒馆遇到一群炼金术士,听他们低声讨论如何在水晶胆瓶里用母马的卵子和鸟粪培养出婴儿胚胎;你也不可能在深湖城的酒馆遇到搂着一黑一白两个姘头、脸上有一道从左眼贯至右耳的可怕伤疤的铁青色皮肤的羊人海盗,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吹嘘自己曾经一个晚上让七个寡妇对他心服口服;你更不可能在其它任何城市的酒馆里见到一个穿着脏兮兮的白袍的秃顶芒教牧师,一个北方雪山来的白皮肤、金发打卷的部落民大妈,一个铁山脊来的、红皮肤的部落民小伙子,和一个来自灰湾的、穿着棉甲、没有左耳的大头兵坐在同一张桌上打牌。这里的歌手们技术过硬,每个人都会一点各个地方的民间小调,远来的客商、旅人或逃犯只要听到家乡的音乐就十分满足,哪怕它有几分走样。你要是一个在圣谷或珍珠湾学徒的歌手,到了自由城的酒馆就要重新刻苦学习,不然准得饿死。相信我,这是我的亲身经历。 我是谁?我是下麋鹿丘的道格拉斯,一名不起眼的酒馆歌手,来自北方,四处游历后在这里定居。但其实这一点都不重要,因为故事发生时,我还在几千里外的一条河边光着屁股玩水。他们的故事,有的故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哗啦酒馆 哗啦酒馆挨着城里最大的码头和第二大的妓院。它的名字来源有两个说法。一说是来自店里的那座酒池,它砌在吧台前,有双人浴缸那么大,老板每天下午把最便宜的红啤倒满它任客人取用,十几人一齐舀酒的哗啦声就变成酒馆的名字。第二种说法也许更靠谱:这里是雇佣兵、保镖和杀手们的集散地。雇主们在这里半公开地招标,人头在杀手们松散的行会里明码标价,很多交易都直接在吧台上进行。钱袋子“哗啦”一声扔在桌上,多半就意味着某个倒霉蛋的小命到期了。 哗啦里的酒客,坐得离吧台越远,离酒池越近,人就越穷。酒池旁围坐的一般都是黑帮的低级打手和他们刚从对面叫来的女人。远一些的是外地来的商人,他们点的面包和菜往往比酒更多。离大门近的是流浪汉、小偷和游方艺人,变戏法和卖药的江湖术士。黑市贩子和古董商们喜欢坐在壁炉旁的阴影里抽烟,你往往只能看到一团烟,却看不见人。吧台上出售一些品相较好的酒,除了本地酒外,还有雪山那边产的果酒,深湖和橡树城的麦芽酒等等。雇佣杀手们往往戴着兜帽或蒙着脸,坐在吧凳上点一小杯好酒,这杯叫“空手酒”,意思是说,他目前手上没活,可以接买卖。他们从不与别人交谈,互相也不说话,武器简单地包着一块黑布或用山羊皮袋装起来,露出一个角,放在脚边或背在肩上。你若是个懂行的雇主,看中哪个就坐在他旁边,像勾搭女人一样请他喝一杯酒,这杯酒的档次要比他正在喝的那杯更高。这是所谓“叩门酒”,无论你们的买卖是否谈得拢,酒钱不退。酒保对这杯酒的要价往往会明目张胆地翻上好几倍,雇主们也不会还价,这是规矩。
瘸狼
为了给请客的雇主留面子,杀手们的“空手酒”从来不会点最贵的,除了坐在吧台角落里、兽牙风铃下的那个人。他和大多数杀手一样披着一件黑斗篷,罩着头,背影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一柄插在皮革剑鞘里、比其它同类品种稍长的手半剑靠在吧凳上,柄端镶着一颗打磨粗糙的黑曜石。这种石头算不上名贵,但流浪歌手们知道许多关于它的传说。剑的主人习惯点一杯玛瑙谷的七蒸葡萄酒,两口的量,却要三块金拐弯。他以此向雇主表明身价,或者告诫对方,找他办事之前要三思。 “加西亚-罗宾森。” 这是我们的故事里出现的第一个完整的人名。那天晚上,哗啦酒馆和往常一样喧闹,醉汉们围着酒池吹牛,跟妓女们调笑,歌手在壁炉旁拨弄着鲁特琴,商人们吞云吐雾,脸色红润的女侍者托着托盘在人群里穿梭,熟练地摆脱酒客的纠缠。“回”字形吧台靠近壁炉的一角上,那个人正在小口地喝他的葡萄酒。一个同样穿着黑斗篷的年轻人在旁边已经观察了他好久,此刻终于走上前去,坐在他旁边的吧凳上,显得有些紧张。 “一杯玛瑙谷,”他对酒保说,“请这位先生。” “十个金拐弯。” 他从腰间取出一个羊皮钱袋,在里面抓了一把金币,撒在吧台上。金币和松木吧台相撞时清脆的响声让他打了个哆嗦。酒保数出十块钱,也许还在指间藏了一两块,年轻人也没在意。他的注意力完全放在身旁的这张脸上。它被兜帽遮住了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在兜帽的阴影里,只露出被胡茬覆盖的嘴和下巴。那人接过酒保递来的酒,不客气地一口喝干。这让年轻人稍稍放下心来。他似乎是第一次来这里找杀手,规矩是懂行的人教的。黑色斗篷下十分不搭调的暗红色绒面紧身衣,也多少暴露了他的阶级。 “加西亚-罗宾森。”他对那个人说,“这是我要你杀的人。你应该认识他。” 那人喝了一口自己的酒。 “一百个金的,”他的声音低沉、沙哑,有点像磨盘转动,“预付一半。” 年轻人把那只沉甸甸的钱袋放在他面前,说:“只多不少。” “不忙。”那人说,“告诉我杀他的理由。” 年轻人一楞:“你们不是不问这些吗?” “对。”那人说,“但是我要问。你不想说实话,可以编个故事。” 年轻人沉默着,逐渐显出羞愤的神色。 “他是城市卫队的治安队长。我们在城里安家的时候,为了购置房产,母亲不得不用手头仅剩的一点财产去贿赂他。本来和他直接接触是仆人的事,但我们来的路上,家里的管家得瘟疫去世了,几个仆人偷了不少东西后跑光了。我一进城就去了修道院,一年后回来才知道,这个人——不对,这头猪,这头野猪,缠上了母亲,几乎每天都要去骚扰她。我的家族在高背——这些无所谓,但我们不该受这种委屈,在这个垃圾堆,受这头猪的欺侮。” 那人听到他逐渐激动的讲述,似乎无动于衷。他只是从钱袋里熟练地找出了五十块金拐弯,把它们扫进自己腰间的口袋里,随后将自己的“空手酒”喝干,站起来准备离开。 “等一等,”年轻人说,“我最后再确认一下。你是那个——”他在说出那两个字前,仿佛担心冒犯到对方,“瘸狼?” “瘸狼摩西。”那人不回头地说,随即拾起长剑背在肩上,一瘸一拐地走向酒馆外的黑夜。
问路 此时的摩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刚离开家乡的小伙子了。他走在被零星的火把照得鬼影重重的街道上,摘下兜帽,露出披在肩头的乱发,末端参差不齐,似乎是被某种利刃粗暴地割断的。许多杀手,无论男女,都不会请别人帮他们理发。他们不信任任何拿着刀靠近自己的人。摩西是其中之一。他也用类似的方式处理胡须,效果显然更差,匕首的薄刃经常把他的下巴刮出血来。 他的身上常带两把匕首,一把别在腰间,一把藏在那条瘸腿的靴筒里。肩上的长剑名叫“舌头”。摩西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像巫师念咒语一样对那把剑咕哝了几句话。一个长期独自生活的人,和身边的物品对话也实属正常,摩西是否也如此,暂时不得而知。 左转后街道开始下沉,宽阔的瞎子河河面上反映着巨大雪白的钩形月亮,像沙漠武士们用的刀。他记得家乡的月亮从没这么大过,它总是模糊地高悬在崖顶、树梢,溪水中的影子也支离破碎,看不清轮廓。河边的路没有铺石板,路边也没有火把,他借着月光在路上走着,很快就找到了地方。他在一扇由许多木板拼成的门上连敲了几下,打破了四周的静寂。屋主人连忙打开门,压低了嗓音让他快进来。他是个小个子,端烛台的那只手上缺了三根手指。 “加西亚-罗宾森,”摩西说,“告诉我他的住处。” 那人听到这个名字,瞳孔突然放大了。 “不管你跟他有什么过节,这可不关我的事。”他说,“我并没有再招惹他的打算,一点也没有。” “我再问一次,他的住处。” “啊,好吧,”他开始变得结结巴巴的,“要不是在治安队的军营,就是在——”说到这里,他往四下里看了看,但很快想起这是他自己的家,“我不确定是哪一栋房子,但肯定是在蓝塔的后巷里。我跟踪过他,但是走到巷子口差点被他发现了。那是个畜生,是个最没人性的牲口,你知道我的这根手指是怎么断的吗?不是斧头,你知道吗,不是斧头——但你不会告诉他是我说的对吧,应该不会吧。” 摩西转身走出屋子。他似乎听到门口有什么动静,一步迈出去,看到路边的石墙上站着一只鸟。它扭头看了他一眼,扑棱棱地向河面飞远。 “自己闭好嘴就行。”他对身后的人说,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金币,向后扔过自己的肩膀。
加西亚-罗宾森 蓝塔是自治议会所在地,每一层的阳台上都常年悬挂着蓝色旗帜和条幅,故得名。蓝色被认为是自由的颜色,但其实它是当地的一个已经没落的黑帮的标志,这一帮派原本是一支从河口逃进内陆的海盗。他们喜欢给自己的海盗船刷蓝漆,在海战中迷惑敌人的眼睛。 蓝塔后巷住着许多政客、官员和富人,每栋房子都带有面积不小的花园。深夜的巷子里每隔几步就有火把照明,穿着牛皮甲的保镖们坐在大门口的石凳上抽烟斗。花坛里的一种不知名的植物透出的清香在月光下的空气中漂浮,直往人的肺里钻。摩西躲在两栋别墅之间黑暗的窄巷里,以一种耳语般的声音问道: “在哪儿?” 没人回答他。但他肩上的长剑像蜜蜂般嗡嗡地颤动起来,其幅度只有他能感觉得到。摩西似乎收到长剑传达的消息。他走出巷子,往右边那扇大门看了一眼。有个保镖正在台阶上打盹儿。他轻手轻脚地从他面前走过。长剑还在示意他往前走。他又拐进一条小巷,从另一头出来,再进入第三条小巷。就在巷子中段,一个花园的侧门前,他在门口的保镖正要拔腰里的铁锤时,用手肘击打他的下巴,随后在他后脑上一拳,将他放倒在草丛里。他打开铁栅门,借着月亮和灌木丛里萤火虫的光,摸进了别墅的后门。 城市卫队的治安队长加西亚-罗宾森此时正在二楼的卧室里打呼噜。摩西原本可以绕过走廊里的那两个保镖,用绳子攀上阳台,直接进入卧室,但他的瘸腿难免弄出些不必要的动静来。两个保镖虽然醒着,却都很快被摩西击倒。他确保他们叫不出声来之后,走上通往二楼的楼梯。 “闭嘴。”他一边上楼,一边用嘶哑、低沉的声音告诫般地说。随后,他停住脚步,闭上眼睛,调整呼吸。 他打开卧室门。房间里的蜡烛还没有熄灭。治安队长打雷般的呼噜声突然被放大了好几倍。他仰面躺在床上,旁边躺着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她的手脚都被铁链锁着,眼睛恐惧地圆睁,瞪着刚走进来的摩西。她被这样锁住的一个原因也许是,房间里到处都摆着亮闪闪的武器。墙上挂着盾牌和各种长度的剑与匕首,墙脚边立着长戟,武器架上摆满战锤、斧头和连枷,角落里还有一套镶金边的骑士板甲。摩西没有碰那些财宝,而是拔出自己腰间的匕首,轻轻抵在罗宾森的脖子上。它刃上的冰凉把那家伙唤醒了。他先是失声大叫,在弄清局势后安静下来。 “把这位女士的锁解开,”摩西说,“这是我跟你的事。” 罗宾森照办了。他拿钥匙的手控制不住地哆嗦,三次把钥匙掉在地上。当房间里还剩下两个人时,摩西后退了一步。 “你不是来杀我的?” “挑一把武器。”摩西说,“你也可以穿铠甲。” 罗宾森没有动。在那堆夸张的肌肉和肥肉之上,一颗小得不成比例的脑袋似乎在勉力地运转。 “珍珠湾的塔里克,是不是你干的?”他说,“在浴池里,旁边放着一把剑。” 摩西又感觉到肩头的振动。他深深地呼吸。 “挑一把武器。”他的语气有点不耐烦了。 罗宾森像一头突然决心死命一搏的野猪,小眼睛瞄上左边墙上的一把大剑,扑过去抢在手里,弯腰举剑,眼睛冒火。他刚一站稳,就大吼一声向摩西扑过去。一道金属的摩擦声响过,罗宾森仰面倒在他那张深红色的珍珠湾地毯上,胸前留下一条由脖颈贯穿至腋下的细线,里面逐渐渗出黑红的血。摩西缓缓收剑入鞘,剑刃并未沾血,而是通体泛起淡淡的红色,像一条舌头。 离开前,他蹲身用匕首柄敲下罗宾森的一颗牙,用布包上。这是瞎子河下游一带的杀手们常用的信物,雇主们可以随便找一个巫师作法来验证这颗牙的主人是不是自己要杀的那个人,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毫无必要。
绿荫夫人
摩西在哗啦酒馆对面的妓院里过夜,但他从不叫陪侍。那里的包房虽然比酒馆的房间贵一点,但隐蔽性更好,而且窗外就是瞎子河,方便他随时跳窗逃跑。他躺在硬木板床上,把昨晚交易的整个过程都想了一遍,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直觉敏锐却不精确,这种疑虑一直钻进了他的梦里。 第二天正午刚过,他就来到哗啦酒馆,点了一条面包和一盘酱菜、几只香蕉。吃过午餐,他走出门去,在码头上闲坐到太阳西斜,观察来往的船只和水鸟。这里的商船都有帆,不同的是尺寸,北上的河船的帆较小,南下的海船的帆较大,但也极少有远航的船只,大部分都是出瞎子河河口后向西行驶在近海,绕过龙尾角,再北上前往珍珠湾。它们是潜伏在龙尾角附近的海盗们打劫的重要目标。河船则要安全得多。自从停战以来,瞎子河上极少有河盗。它的整个中段都在(也许是)全世界治安最好的地区——高背公爵领和圣域的境内,不过再往北就进入了繁茂的雨林蛮荒之地,没人知道它的起源在何处。 刚一入夜,摩西就回到哗啦酒馆,坐在吧台的角落里等着雇主来结账。酒馆里的客人还不多,歌手们有的在调弦,有的开始懒洋洋地唱一首开嗓子用的本地民歌,人人都会哼几句的《红衣小偷》: 别人偷钱被剁指, 你啊你,偷了我的心, 我却奉你如神明; 你啊你,你啊你 …… 他反反复复地唱着“你啊你”这一句,直到酒客们喝彩起哄,让他一直唱下去。 摩西点了杯酒,一口一口地喝着,直到酒意逐渐上头。这时有个人走近他,悄无声息地坐在他旁边。他从对方身上的气味感觉到,是个女人。她身材高大,甚至和摩西一般高,穿一件墨绿色的斗篷,同样颜色的面纱将脸裹的严严实实的,只有一双眼睛在阴影里闪烁。她闻起来像一棵松树,或者别的什么盖满了大雪的树木。她把一个钱袋扔到摩西面前的吧台上。
绿荫夫人
“结账了。”她说,“干得不错。” 摩西没有伸手拿钱,而是继续喝酒。 “你不是我的雇主。”他说。 “我是。”她说。她的声音好像某种风琴,或者银器被敲击后延续好久的尾音,让人联想起一些灵魂和精神层面的东西。“那个孩子是我安排的。” “他的故事是假的了?”摩西说。他倒也并不恼怒,只是有点好奇。 “故事是真的,”她说,“但钱是我的。他的家里已经穷了,花不起那么多钱找你这样的人。” “我这样的没几个,”摩西说,“他完全可以找个更便宜的。” “是我想找你。”她说,“你可能见过我,我住得离你不远,不过别误会,我只是跟那儿的老板娘是朋友。她拜托我帮她一个忙。罗宾森叫她手下的一个姑娘上门服务,原本她昨天就该回来了,但她找人去问,得到的回答却是根本没见到人。她想请我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碰巧认识那个年轻人,知道罗宾森是个仗势欺人的恶霸,就给他钱,让他来找你。” “你还是没告诉我,为什么是我。” “我听说过你,”她说,“你用剑的本事,你杀人的方式。我有别的地方需要你帮忙。” “你确定吗?”他说。 “我昨天一直跟着你来着。”她轻描淡写地说,随即招呼酒保,“——要一杯玛瑙谷,给他——从你走出这里开始,到那个小偷的家,再到罗宾森的房子。你干的所有事我都在阳台外面看到了。” “你有两下子。”摩西说,“一般人不可能这样跟着我,除非是个会变身的巫师。”他说着,把酒保递来的酒喝干:“不过你也知道,我从不帮忙,只做买卖。” “我知道。”她说,“这是个大买卖。”说着,她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银戒指,放在他的酒杯旁。它通体雕刻着灰港一带的蛇形花纹,顶上镶着一颗樱桃大小的蓝宝石。“这是预付款,值五百个金拐弯。事情办成,追加十倍。只要你帮我杀一个人。” “谁值这么多。”摩西问。 “深湖的伯爵,诺亚。”她说,“我不想重复这个名字。” 摩西沉默了好久,直到身后的歌手放下鲁特琴,吹起了声调低回婉转的长笛。 “我没兴趣。”他说着,从面前的钱袋里掏出几个金币,推向酒保,问他要了一杯酒,随后把钱袋塞进腰间,却没碰那个戒指。 “你还没听我的故事。”她的声音显得有些急切,“听后也许能改变想法。” 摩西接过酒,喝了一小口,没有打断她的话。 “我叫奥克塔维娅,”她开始了自己的讲述,“很多人都叫我‘绿荫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