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台灣的山區部落附近發生一起近年(近幾十年)罕見的熊害事件,有一隻台灣黑熊在大白天於部落附近閒晃,並且捕捉當地居民的居家庭院看守犬隻(皆有繫繩)來吃,前前後後吃掉五隻家犬,造成附近區域人心惶惶,該黑熊是曾經被做研究調查的繫放個體,網路上指稱其之前就有捕食家畜家禽並徘徊於人類聚居地附近的情況,黑熊之後被巡邏中的林務局人員擊斃。

該事件在台灣引起極大社會反應,我雖然現在不在台灣了,但從事發第一天就一直有接收到消息,網路上大部分的人對林務局的處理和黑熊的下場非常不滿意。主要爭議有三點:
1. 據稱附近有人在餵食和放養流浪犬,導致黑熊受犬食與犬隻吸引,而台灣政府一向對於賤畜和害獸採取愚蠢的放任政策,因此有很多人認為必須藉機會處理這個議題。
2. 黑熊作為保育類動物,許多人認為將其開槍打死的作為和保育背道而馳而不能接受。
3. 事發前期有大量假消息/誤傳消息,社會輿論一度認為是部落原住民直接使用自己合法持有的獵槍射殺,屬於報復性殺戮,因而興起原住民是否能因少數民族的保障就能合法持有獵槍的爭議,不過這個爭議在台灣一直以來都存在,只是每次有動物受害就會爆發一次,實際上該議題和這次的熊害事件無關。

我們來看看林務局的說法:




















(以上全圖片來自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接著我們再看看台灣的黑熊研究交椅黃美秀教授怎麼說:
人在國外,見近日台灣黑熊滋擾遭射殺死亡之爭議,分享意見希望有助於平息不安、憂慮甚或對立,並有助於台灣黑熊保育的良善發展。
1.首先,我們都要正確了解黑熊,不用Q化或邪惡化動物。熊是大型食肉動物,所謂的猛獸,但和其他亞洲地區的黑熊一樣,台灣黑熊主食是植物,也是機會主義的覓食者,且學習能力強。
這隻簡稱為BB02的黑熊,於2021捕捉時右前掌缺2,3,4趾,顯示之前已曾有誤中陷阱後逃脫的紀錄。早期追蹤資料顯示活動範圍涵蓋國家公園和以外區域,根據近期林保署花蓮分署委野聲的相機監測資料也曾有多次紀錄出現在卓溪村落附近林地的情況,於此之前也未曾造成滋擾。也就是說,這些地區本是該熊活動的區域,人熊本相安無事,直到此事件破壞了這關係。  
對於熊滋擾的經營管理,主要是斷絕造成滋擾的吸引物或動機。在此案應該就是潛在的食物。一般黑熊多為日行性,也會避開人類活動頻繁的地區,但有時仍會有機會冒險出入這些「是非之地」,此時熊也會變得機警,並選擇夜間出現。因此,在熊曾有取食犬隻的紀錄之後,朋友傳來一張白天出現在水稻田旁邊的照片,我很憂心,因為這樣的熊是需要人們特別小心的,畢竟牠可能太大膽了而沒有避開白天出沒在人類活動的區域。對此,提醒當地民眾和第一線管理人員注意⚠️,並提供正確的因應做法是很重要的。
2.滋擾黑熊的管理:對於曾有滋擾紀錄的熊隻,如果能夠在第一時間斷絕食物來源,熊若再回來撲空了,後續就會離開該處。鄰近事發地點的其他潛在吸引物的管理也是需要的,因為熊可能暫時滯留該區。反之,如果該處吸引物未能及時移除,危害滋擾可能會持續發生。這樣也無意中「養壞」了一隻熊。如果瞭解這一點,自然而然知道應該如何對應了。這些管理上的配合有時的確會造成當地住戶的不便,因此需要很多溝通,如此才能發展出人熊相安的對策。
入夜之後的熊如果在食物來源附近覓食,此時人若靠近熊,熊自然可能視為威脅。因此,夜間巡視對第一線人員來而言,由於人的視力有限,是相當危險的工作。熊遇到威脅有可能採取虛張聲勢的威嚇或攻擊,但二者都會朝人奔撲的激烈動作,只不過前者的威嚇不會真的撲向人。但這對於沒有經驗或受過訓練的人來說,都是很驚嚇的,也會以為是攻擊。加上夜間能見度不佳,因此我個人認為無需針對開槍者做苛責,因為這應該是很本能的自我防衛的反應。然而,關於整個防治巡視的規劃,包括人員的專業培訓、防護的設備(之於熊、人)(基本配備如如防熊胡椒噴劑)等或許還有討論的空間。
近年林保署推動的黑熊通報生態給付是值得鼓勵的,我們也逐漸看到一些成效。民眾願意通報是一大進步,但通報之後,還需行為人願意配合,才能實際在管理可能的滋擾事件上奏效,包括暫時移除吸引物,或架設電圍籬。這也是我於事發前,出國前接受台視採訪時的建議。
3.「友善黑熊社區」的前提是當地民眾願意支持黑熊保育,其前提也必須能夠正確認識黑熊,對於黑熊有一定的容忍度,並且知道如何與熊相安無事的共同使用同一生活空間。
黑熊是森林性動物,然活動範圍廣大,可達數百平方公里,因此位於黑熊重要棲息地附近的村落,有時就會有黑熊「路過」或偶而出沒的情況。例如,台東霧鹿國小操場就曾夜間拍到黑熊路過。
黑熊友善社區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無法一 蹴可及。台灣黑熊頻仍出現部落附近,也是國內近年才出現的議題,我們可以說過去從沒有類似經驗。因此,對於政府管理單位和社區民眾而言,都需要一些時間去學習和調整。
我不想因此案而去論及台灣全島黑熊族群數量,一則可能失焦,二則是沒有族群數量的數據。但台灣黑熊在有些地方族群的確有回升的狀況,自然棲地完整而連續的玉山國家公園地區及周邊的林地就是如此。這是經過二三十年長期的觀察和各種監測資料的綜合評斷。
台灣黑熊保育這些年在各政府單位和民間組織,以及社區、民眾及媒體的努力下,保育的進展是可以看得到的。在卓溪鄉地區情況更是明顯。一則是當地地理位置得天獨厚,涵蓋台灣黑熊的重要核心族群地區,二則是當當地民眾對於台灣黑熊的研究和保育、經營管理監測的長期支持和配合,加上布農族的傳統文化對獵殺黑熊的禁忌。為此我們應該要特別感謝當地社區的種種努力。
此外,我們也應將心比心,需要試圖去了解當地民眾對於有熊出沒(而且是滋擾熊隻)可能會有的恐慌或顧忌。這需要很多的對話和溝通。因此,卓溪鄉也是我心目中認為最可以成就台灣黑熊友善社區的典範的機會。我由衷希望這一次事件是一個助力,而非反成阻力。  
4.台灣黑熊的保育狀況,相較於30年前應該已有相當的進步,這也包含民眾保育意識的提升以及政府的重視。我們毋須妄自菲薄,但是以現今的狀況來看,潛在的棲地破壞和黑熊救傷事件頻仍,對於黑熊族群存續的威脅可能還沒有人可以肯定的說完全沒有了,足見應還有努力的空間。另一方面,對於族群已有逐漸回升的地區,則需逐步發展黑熊友善社區的願景,並提升人熊衝突的經營管理專業。
因此,雖然是犧牲了一隻熊,但我們或許也應該很慶幸人員是安全的(這兒不是談熊重要,還是人重要)。由於台灣過往這些管理經驗的缺乏,希望這些我們不樂見的衝突和管理經驗皆可以成就日後更完備的、更人熊安全的管理辦法。
#南韓黑熊的復育之路就是最好的借鏡。
圖片:2024 南韓黑熊復育中心


(以上全文引自黃美秀博士臉書)

至於我個人,我是覺得批評這次開槍射殺的人的,都是鍵盤聖母吧,都是看多泰迪熊和小熊維尼之類的卡通以為熊人畜無害的蠢逼。保育這種事情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來,所謂的民間科學家,現在在我眼裡絕大部分都是假道學偽科學和科普的阻力來源......雖然學位不能代表一個人的成就,學者也有很多沒用的蠢貨,但是沒有學位又自稱專家的人是亂源的機率遠遠遠遠大過有學位但無能的研究經費騙子,所以對於民間團體和沒有能為自己言論背書的學位的人的話,我基本上是不放在眼裡的,又吵又蠢又愛叫的東西到處都是,只是在這件事裡面音量特別大。

當然引起爭議的問題中第1點無庸置疑是必須處理的,甚至可以說第一點就是台灣80%以上野地問題的原兇,不過我並不看好那些化成人形佔據議會的貓狗能真正處理這件事,公民覺醒也不能期待,恐怕真正能依賴的只有私人武力和非法操作了.......

第2點的話,說真的,這些鍵盤聖母該好好看看三毛別罷事件再來說吧,不覺得很恐怖嗎?這隻熊在知道狗好吃之後,已經十多天都幾乎在原地吃狗了欸!甚至於21號決議要抓的當天就能看到牠在當地吃狗,整個行為和過程都和三毛別的袈裟懸頭幾天高度相似,只是這隻是黑熊,把三毛別村的人換成狗那就是一模一樣!所以這隻熊要是沒抓到怎麼辦?狗吃完了下一步要吃當地老人小孩了?別跟我說那是因為棕熊更大更兇所以更危險,對黑熊是比較小而且一般都膽小,但是在中國和日本都妥妥的有黑熊襲擊甚至吃人的紀錄,黑熊也是熊!我真還疑這些聖母蠢貨是看到野生熊貓就會過去抱的傻逼,還真以為熊貓純吃素啊?

保育是保育一個物種,不是保育一個個體,除非這物種已經少到只剩下幾個個體了,不然拿單一個體事件嘴整個保育的人就跟得了香港腳直接截肢一樣低能!熊怎麼說都還是台灣最大型的會食肉動物,智商又高自然有習性上的個體差異,具有攻擊性的個體絕對存在的。永遠要銘記人類也是一種動物,面對生理上完全凌駕人類的猛獸,感受到威脅開槍是合理的,人類開槍的行為就和受到威脅時率先攻擊的野獸是一模一樣的本能防禦行為,沒有甚麼好責備,我們不是上帝,永遠不知道這隻動物對人做出攻擊行為當下真正的意圖。

雖然黑熊死了,但我很慶幸沒有人受到攻擊,而且開槍的也不是當地居民,對於進一步發展保育依然留下了一塊能進步的空間,和有希望發展的未來。

 


快把萌燦抱回家!
Don’t think, just do. For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

本帖最后由 刀豆西红柿 于 2025-5-2 16:46 编辑
至於我個人,我是覺得批評這次開槍射殺的人的,都是鍵盤聖母吧


没有面对熊,批评别人害怕熊而开枪,是很简单的事情。人似乎就是有把不用亲自去做的事情,看得很简单的倾向?毕竟,在电脑前面推理,是不能考虑到那种生理恐惧的……左岸屎黄色论坛的网民,不也有一些好像真相信,自己能持刀一个滑铲划开老虎肚子,战胜老虎的……


當然引起爭議的問題中第1點無庸置疑是必須處理的,甚至可以說第一點就是台灣80%以上野地問題的原兇,不過我並不看好那些化成人形佔據議會的貓狗能真正處理這件事,公民覺醒也不能期待,恐怕真正能依賴的只有私人武力和非法操作了.......


流浪和散养的家养动物(算不上野化的家养动物),似乎总是被谴责,从捕食更小的动物,伤人,到吸引大型肉食动物。不过,我认为人们未必有这样谴责的资格。因为这些动物对更小动物,更大动物,和人的伤害,恐怕无论如何比不上玻璃高楼大厦,农业(不管是否“现代”的),或是某些别种人工物与人类行为,对更小动物,更大动物,和人的伤害。

而所谓纯粹的自然,恐怕根本不可能存在于接近人类的地方,只可能存在在远离人类的那部分保护区里(就算是这样的保护区,也会被公害污染),或者是物种保存机构保存的遗传资料里。何况自然界本来就总在变化之中,以“我这个时点的自然”或“我设定的时点的自然”为基准,要求把自然保持在,甚至是回复到此时点的状态,似乎只不过是傲慢,是想要自我满足而已,归根到底还是对“我”破坏自然的辩护(看!我已经保护自然了!我做的其他破坏自然的事情,你们就忍了吧!),对“我”无限权力的宣告和确认(只有我能定义什么是自然!)。也许这样的人,若时间旅行到历史上的大灭绝时代,也会想手接陨石,或者用推土机阻止地质运动吧……

那么,会谴责流浪家养动物破坏生态的人,很多可能不过是想做出爱护“纯”野生动物的姿态,从而忘记自己对“纯”野生动物的妨害而已,其中还有一些人,恐怕只是想要合理化自己残杀弱小的欲望?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改造自然界,可以无限改造自然界,和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保护”自然界,可以无限“保护”自然界,其实都是一样的心态造成的一样的行为,只不过旗号不同而已?


这种事情,则见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不过是在环境保育领域,因为可以假自然科学之名,而更隐蔽而已。而以自然科学之名,满足自己傲慢残虐欲望的事情,早在环境保育这个概念系统化以前,就有得是了。毕竟,自然科学从被人意识到以来,就一直在赋予多少掌握了,或者自认为多少掌握了,甚至自认为全部掌握了她的人,无与伦比的权力感,使这些人愚弄自己,愚弄别人,造成破坏。

毕竟,做最多最坏事的人,同时也自称最懂得正义的人,去攻伐远远不如自己坏的人/动物/妖怪,然后一边继续做最多最坏事,同时宣称正义已经伸张,这种事在环境保育和更广义的自然科学领域,乃至人类生活的每个方面,都一点也不少见?


化成人形佔據議會的貓狗




——如果真是如此,那不失为一件好事,至少不会比人占据……更坏?

我想,从狗吸引了熊而被吃的事实,推论出不应该喂狗,逻辑上不算通。因为在对此事的社会议论中,似乎预设了“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的前提?这些否认熊主体性的前提,本身是否公平,则是可疑的。

整个熊事件,也可能从另一个角度解释:熊经过这么多年,因为某些原因,活动范围最终毕竟是扩大到了这个村,一眼见到什么活物或者食物,都会去吃,只不过是先遇到了狗,证实了狗可食。那么,如果熊碰到的是人类放养的鸡,羊,玉米,番薯,芋头,并连续吃了很多。按“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这种思路,饲养鸡,羊,玉米,番薯,芋头,也将是不当行为。但这样想,却很容易发现难称合理。

或者说,一旦问题不涉及狗,而涉及所谓“普通动物”,逻辑就回来了,但是,只要一涉及狗等“被人广泛喜爱”的动物,逻辑就没有了?

我想,虽然从客观上说,自然坏境和人类的生产力,未必承受不了熊等“野生动物”和散养/流浪动物共存,但是,人们却往往有一种不靠寻找敌人,不靠谴责别人和别的事物,就觉得找不到自我,自我无法稳固确立的倾向……

在这种直接谴责狗和喂狗人(无论是系留的狗,还是散养/流浪狗)的做法后面,可能第一个层次上,隐藏着“熊因为是野生动物,不能对其提出要求,所以应当迁就熊”的观点,但在更深层次上,则是厌恶狗的思想,熊和熊事件只是一个媒介(无论何种原因厌恶狗,往往是直接出于:“人一般都说狗很可爱,我不是一般人,我要说狗可恨”,“人都爱狗却不爱我,所以我恨狗”的心态)。

所以,厌恶狗,却不厌恶鸡,羊,玉米等,并非是因为鸡,羊,玉米等和狗,在可能被熊吃掉这一点上,有什么不同,而只不过是鸡,羊,玉米等没有受到人宠爱,不能引起厌恶者的厌恶?或者说,环境问题只是一个引子,厌恶的是狗得宠?

也许,这和有的人厌恶优等生,厌恶工作成绩优于自己者,厌恶比自己美丽者,可能有共通之处——厌恶被他人宠爱者,厌恶比自己受宠者,厌恶用有自己所无之物的人和事物。那么,在打倒了最受宠爱的“狗”以后,“熊”因为也受到一些人宠爱,便会成为下一个厌恶的目标……保护熊只是一个假象,一种托词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受到最多憎恨的流浪/散养动物,都是那些被人培育为可爱,甚至培育为外观和行为像人类幼体的,可以被人寄托感情,模拟为自身的动物,而那些在人看来不可爱乃至凶狠的动物,可能被漠视,可能被恐惧,但不会被憎恨。正如没人敢去憎恨或杀害世界屋脊或别处的散养牛,或者家庭放纵的散养童党,而是小心翼翼绕着走一样?


公民覺醒也不能期待,恐怕真正能依賴的只有私人武力和非法操作了


我想,即使要减少流浪/散养的家养动物,也只能靠用法律去约束人的行为。动物因为不能有守法的意识,也不能参与制定有关自己的法律,所以应尽量避免将其作为法律直接约束的客体。

由于杀死生物,对人,或者是行为者和知者的心理,都有特殊的影响,可能使前者愈发残忍,后者悲伤,恐怖,或是也变得残忍。所以,我赞成用法律对饲养动物的方式作规定,赞成禁止和处罚散养或遗弃动物。特别是,由于杀死生物这一行为,对人心理的特殊影响,我也希望法律能不仅规定人道的宰杀动物方式,而且要求对所有人工养殖的动物登记,同时禁止并处罚私自屠宰,禁止并处罚狩猎,禁止并处罚虐待动物,禁止并处罚行医学上无必要的动物安乐死(因为禁止散养或者遗弃动物,会使得原来想要遗弃动物的人,私下杀害动物并抛弃遗体)。我也认为,法律尤其不应要求杀害,也不应纵容任何人杀害已经在流浪,但未对人造成紧迫实质危险的动物。


我认为,这类法律规定,加上从积极保育方面,建立的保护区,基因资料库等,可以尽可能解决保育动物与饲养动物的冲突。但是,如果不能有这样的法律,那最好是只从积极保育方面努力,搁置饲养/散养/流浪动物方面的问题,因为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不会带来更大的破坏。

我也认为,“不认同我的理念,我就支持非法行为,甚至不惜支持人群中最坏的一部分人,为了这类人自己的邪恶目的,去做我认为是客观结果能达到我心中‘大善’的非法行为”的看法,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最终都会造成净损失,而且可能比任何流浪/散养动物,会对自然环境和人心造成的损害都要大?


因为人迄今为止,都是从恶如崩的存在,在法律的保护下,赞颂非法行为,其实是在梦想,今后会发生的非法行为,都将是符合我心意的,不会伤害到我,只会伤害我讨厌,而我又因为害怕法律制裁,不敢去亲自伤害的人。但是,这种梦想,仍旧是自我意识过剩的表现。犯法的那些人,并不会遵从这种梦想,一旦非法行为之门打开,人们就会发现,其实自己也一直被很多人看不惯,而今这些人终于等到了机会……

从无数例子看,为了所谓崇高的最终谜底,而纵容不正当的手段,只能让无数目的邪恶者,都看到机会,而伪称自己的各种恶行,最终都是为了这种某种崇高的最终目的,所以都应准许,最终各种邪恶一起泛滥而无法收拾。法律和良好风俗是一个体系,纵容人破坏其一点,人们就会对其整体发生怀疑和蔑视。如果因为对人的善意在某些不能节制的人那里的极端表现,感到不满,就去反而支持人的恶意的极端表现,那将是最坏的选择。因为最终不仅会在原来所涉的问题上,造成大得多的破坏,而且还会在本来根本不曾设想的方面,也造成灾难。

我认为,如果真有如此强烈的需要或至少意愿,来保育特定地区黑熊,那可以由有这种需要或者意愿的的方面出资,购买土地,作为人熊之间的隔离带。这是少触动现行规律,少减损人熊两面自由,能平衡花费与收益,也能(因为真的要花钱)触动人们认真思考的解决之道?但是,愿意号召和谴责的人很多,愿意解囊的人就……愿意思考的人更少?


我真還疑這些聖母蠢貨是看到野生熊貓就會過去抱的傻逼,還真以為熊貓純吃素啊?


很有意思的是,我一点也不喜欢熊猫,完全不觉得熊猫有什么可爱之处……但我也不排斥别人喜欢熊猫,因为我认为喜爱熊猫也并非违法,或虽对善意他人有大妨害,但法律尚未明文约束的行为。如果有人去抱野生熊猫,我也赞同其自设风险,自担后果,我甚至支持其被咬以后,起诉保育部门没有尽到责任,把野生熊猫关起来。只是不要让其胜诉就好。


面對生理上完全凌駕人類的猛獸,感受到威脅開槍是合理的


我也认为,就和没法要求黑熊不吃狗或者羊或者芋头一样,要求人被熊扑而不开枪,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愿意进行这种谴责的人士,应当自己去,或者至少出有足够诱人的金钱,雇佣志同道合者,去这个岗位上任。


但是,就算这些人士自己有信心,有决心达到这种境界,甚至愿意身体力行,谴责别人不能如此,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开枪者的行为,没有低于他作为人类和巡护员的一般标准。


【发帖际遇】:刀豆西红柿 走在大街上摔了一跤,竟然发现地上躺着 13F卡币 ,赶紧捡起来!

际遇事件仅作娱乐,正式设定请见【DL故事集】


不也有一些好像真相信,自己能持刀一个滑铲划开老虎肚子,战胜老虎的……

啊......關於這個,我覺得"信自己能戰勝老虎的",相比於"自己能持刀一个滑铲划开老虎肚子"的,好像還比較能理解一點?後者太具體了方法精準到忍不住讓我笑了出來WWWWWW老鼠的皮在被固定住的情況下都不能一個滑鏟滑開了,還說老虎WWWW

流浪和散养的家养动物(算不上野化的家养动物),似乎总是被谴责(下略

啊,關於這個議題,我們可以分幾部分來講講。
首先我要明確一下,在台灣"養自己家的狗,給自己家裡關著或者繫著的狗餵食"和"散養家犬/餵食流浪狗"完全是不一樣的兩件事!養自己家的狗是一個很普通合法且沒什麼要批評的行為,"散養家犬/餵食流浪狗"卻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其實散養家畜造成的環境問題(包含汙染和捕食野生動物等),和工業或農業一樣,都是屬於人類對自然造成的破壞行為,因為這些動物不是該地本來自有物種,是人類帶來的,所以在道理上算是人類的財產和管領物品,跟車子房子之類一樣。所以我覺得散養動物破壞環境,和把車開進山裡撞倒所有樹木或者濫墾濫伐是同樣的事情,如果法律上後兩者是不能接受的,那其實前者也應該受到管制,畢竟同屬破壞環境。

谴责流浪家养动物破坏生态的人,很多可能不过是想做出爱护“纯”野生动物的姿态,从而忘记自己对“纯”野生动物的妨害而已,其中还有一些人,恐怕只是想要合理化自己残杀弱小的欲望?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改造自然界,可以无限改造自然界,和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保护”自然界,可以无限“保护”自然界,其实都是一样的心态造成的一样的行为,只不过旗号不同而已?

這在我認為是一種見仁見智的看法,主張保留的人自然有些認為自己是能play god的,而我覺得同樣是選擇,人類能選擇但那些相對人類處於被殘殺地位而無從選擇的動物來說,人類如果選擇牠們也能活下去的決定(保持野地的狀態)會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即使放眼未來對人類自己也是比較有益的。自然也有人覺得自己的保護行為是一種正義,是一種必須被決行的事情,但那就屬於人類的認知範疇,我覺得應該不是兩三個人研討會能找到達案的????

而如果把保護自然都視為是人類對自然的干涉,一切只以人類利益為考量的話,那我覺得處理掉流浪貓狗也是必要的。首先,台灣的流浪貓狗客觀上已經到了一個空前絕後嚴重的情況,這點應該是生活在其他地區的人難以想像,恐怕全世界沒有任何其他國家也嚴重到這種地步。台灣的流浪狗不是路邊有一兩隻小小瘦瘦的狗在那裏不痛不癢的晃蕩,而是一整群浩浩蕩蕩的小野狼!源頭是早年被棄養的未結紮中大型犬,在野地繁殖後現在數量驚人,加上大量餵食的民眾讓狗群壯大,導致目前淺山區和村落附近隨便都能看到十隻甚至三四十隻狗形成的大型狗群,而這些狗在沒有人類管理的情況下,已經出現了牠們原始的祖先:野狼的習性。

以自然環境的變化來說,台灣是島嶼面積有限,沒有(比如相對中國)大面積的深山,淺山區也沒有大體型掠食者,深山唯一的大型掠食動物是黑熊,但黑熊很少會獵食中型以上的動物,所以流浪狗在台灣幾乎是沒有天敵(淺山區和村落更是完全無敵)的,加上台灣低緯度沒有寒冬,氣候保證狗群能大量生殖,數量便一發不可收拾起來。根據研究,犬殺是台灣許多物種包含石虎(亞洲豹貓台灣亞種)和穿山甲的最主要死因,台灣作為亞洲僅剩的穿山甲族群穩定區,流浪狗對穿山甲的危害巨大,往往整群的狗圍上去將穿山甲咬爛後玩弄並棄置。社會上的共識是穿山甲需要保育,那既然台灣人選擇了穿山甲,我認為就不應該對會危害穿山甲的元凶問題置之不理。

而如果不去談人類和大自然之間的人類利益問題,單就人類社會來談的話,流浪狗也是很嚴重的。這些由數十隻狗組成的狗群,會因為地盤的習性去追咬機車騎士造成危險,或者盤踞在路上造成交通事故,過去台灣已經發生過很多起因為流浪狗追咬或突然撲出嚇到駕駛或騎士導致死亡車禍的案件了,等於流浪狗已經在危害用路人。不只是駕駛,狗群追咬路人導致受傷的情況也很常見,甚至有發生過狗群衝進田裡把耕作的老人咬死,或者將路邊的小孩突然拖走咬成重傷的案例。而且這種規模的狗群不罕見,在鄉下村落附近狗群是真的會對老人小孩造成生命威脅,就像野狼一樣,現在中國農村不也還是有時候聽說狼群靠近村落的危險事件嗎?在台灣狗就是這樣的存在。

讓這些流浪狗變得危險的元兇就是餵養的行為,要知道,這餵養的不是一兩隻哦,是幾十隻起跳甚至聚集起來會有一兩百隻在附近的大狗群啊。這些餵養的人往往把狗食或剩飯隨便的撒在馬路中間或者路邊,讓流浪狗群習慣取食後認定馬路和人行道是自己的地盤,因而有了追車和追咬用路人的情況,一個人餵養流浪狗群,就是在提高周邊區域的危險。狗吃飽了就有力氣去捍衛領地和追逐附近居民為樂,且大量狗隻造成的屎尿髒亂和惡臭是周圍所有居民一同承擔的汙染,狗隻在周圍鄰居的家門口拉屎撒尿,或者身上的跳蚤跑進去居民房屋裡等等衛生問題也會變得嚴重,等於說這些人是用國土在養自己的寵物狗,只負責餵食不負責清理和善後,也不盡飼主的管教責任,當這些流浪狗追咬其他人或者造成交通意外的時候,因為是"流浪狗"所以受害者只能得到很小的保險賠償,可實際上他們會受傷的元凶,就是餵食癖的人侵佔國土放養小型野狼導致,餵食導致人類居住環境衛生條件惡化,也導致交通風險和對老人小孩的生命威脅,單就人類社會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來說,都是不對的吧。

另一方面,放養自己的寵物狗除了會造成等同餵養流浪狗的危險之外,對狗本身來說也很不好啊,牠被放在外面就增加了牠受傷生病被其他動物或其他狗攻擊的風險,會被毒蛇咬到啊或吃到老鼠藥或亂跑跌落山溝或者被車子撞等等,流浪動物的壽命都是比家養短很多的,如果真的愛護自己的寵物狗,就不該放牠在外面承受野生環境的風險吧,這跟生了孩子不照顧隨便扔在路邊讓他自己長大卻還要孩子孝順自己一樣,太壞了!並且這些會放養狗的人還往往在狗闖禍,比如咬傷路人之類的時候說「這只是流浪狗,這不是我的狗,你又沒看到我繫著牠或牽著牠,你能證明牠真的是我的狗嗎?」等等脫罪!不負起管理不善傷害他人的責任,且放養的狗往往對主人的從屬行為比較不明顯,叫牠也不一定會馬上過來,有時甚至直接逃走不見了,肇事後警方也難以釐清責任歸屬。甚至於因為散養的狗在馬路上對經過的人吠叫或追逐,導致用路人不敢走這條路,侵害了用路人的平等使用道路權益,並且實質上的佔據公有土地,所以本質還是犯法的!

那為甚麼說貓狗化成人形佔據議會呢?是因為台灣之前通過法條,特意規範了"傷害貓狗的罪刑",對,"只有貓狗"。虐待動物本來就犯法,但在台灣,虐待貓狗的罪刑比虐待牛或者豬或者蛇之類的要重!甚至都不說畜牧動物,虐待一隻保育類動物的罪刑,都不一定有打一條狗來得嚴重。而且這個法條往往被過度解讀,因此被戲稱為"可愛動物法"或者"貓狗比人權力大"等等的情況。以人類喜歡訂立公平法則的大前提來說,這種獨尊貓狗的法條不僅不公平,而且很可笑,還是全地球只有台灣獨有的,所以才說是貓狗化成人型去立的法。而且在台灣確實有不少令人憤慨的犯罪行為,壞人遭到的處罰或者罰款還少於虐待貓狗,可因為那些流浪動物追車或追咬導致死傷的人,只能得到很小很小的賠償,而餵養流浪貓狗導致危險的元兇沒有任何的責任,就很讓人疑惑這些法律到底是不是以人類為優先的,為人類制定的法律????

从狗吸引了熊而被吃的事实,推论出不应该喂狗,逻辑上不算通。

熊经过这么多年,因为某些原因,活动范围最终毕竟是扩大到了这个村,一眼见到什么活物或者食物,都会去吃,只不过是先遇到了狗,证实了狗可食。那么,如果熊碰到的是人类放养的鸡,羊,玉米,番薯,芋头,并连续吃了很多。按“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这种思路,饲养鸡,羊,玉米,番薯,芋头,也将是不当行为。但这样想,却很容易发现难称合理。

是的,實際上不是因為狗被熊吃了才推論出不該餵狗的,而是"熊會來吃"也是餵養狗會造成的問題的一環。首先熊活動範圍擴到這個村了,牠確實是看到甚麼活物或莊稼都會去吃,因為這些都會吸引牠,狗也只是一個吸引的誘因而已,只不過餵養流浪狗讓這個村對牠的吸引力又加大了,並且這還比只是莊稼的誘因還大。因為餵養流浪狗不只這些狗被熊當作食物,餵食狗剩下的那些狗食或剩飯,對熊的誘因更大,熊和人類一樣也喜歡垃圾食物和鹹味的東西,吃慣了這些東西的熊往往就留在村落附近徘徊沉迷於狗和狗食剩飯自助餐,很難回去山上吃牠原本的食物了,於是人熊衝突的機率會變大。以人本主義的觀點來說,還是要盡可能保證人類的安全,那麼減少會吸引熊來村落的誘因(狗群和狗食),不也很合理嘛WWWWWWW

“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

熊是野生動物,譴責沒有用,狗也只是一種被人類管理不善的動物,所以譴責狗也沒有用的。那只能譴責人類,期望人類改變行為來減少問題了不是嗎?

在这种直接谴责狗和喂狗人(无论是系留的狗,还是散养/流浪狗)的做法后面,可能第一个层次上,隐藏着“熊因为是野生动物,不能对其提出要求,所以应当迁就熊”的观点,但在更深层次上,则是厌恶狗的思想,熊和熊事件只是一个媒介(无论何种原因厌恶狗,往往是直接出于:“人一般都说狗很可爱,我不是一般人,我要说狗可恨”,“人都爱狗却不爱我,所以我恨狗”的心态)。

其實基本上繫留的狗沒什麼好譴責的啦~那就是主人的私有物,主人負起餵養清潔管理的責任,不造成其他人類的危險,大部分情況也不會對熊造成誘因,畢竟在人類的管理範圍內啊。可是餵食流浪狗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了,這和餵家裡的寵物狗或看門狗完全不同。流浪狗會在村落附近和淺山到處跑,餵食者也往往把食物灑在村落附近。以熊的角度來說,被栓在人類住家並餵食的看門狗就是人類家裡桌上的美食,隔著一個窗戶但還是別人家裡的東西,牠看到了也不太會敢去拿;可是被餵食的流浪狗群就形同食物跑到熊家裡(山區)誘惑牠「來吃我呀來吃我!」熊吃了還會發現有更多的散落在人類家附近,於是牠來到人類家附近發現這裡有吃不完的狗,甚至還有無主的狗食隨便牠撿來吃!吃慣了之後又看到人類拴起來的狗也就是人家屋裡桌上的美食,已經知道狗好味的熊,就能直接破窗而入把狗抓走吃了,牠已經學會了這東西好吃,因為流浪狗給了牠機會.......這也就是黃美秀博士說的「養壞一頭熊」

“人一般都说狗很可爱,我不是一般人,我要说狗可恨”,“人都爱狗却不爱我,所以我恨狗”的心态)。

台灣的流浪狗已經嚴重到威脅人類安全了,已經不是說個狗可恨的程度.......
如果只是討厭狗就批評別人養狗那完全沒有道理,會批評"放養狗/餵養流浪狗"是因為在台灣的環境會造成嚴重問題,好好的照顧自己的狗,做好清潔和管理不危害到其他人的話,肯定沒有人能合理的批評養狗啦.......

正如没人敢去憎恨或杀害世界屋脊或别处的散养牛,或者家庭放纵的散养童党,而是小心翼翼绕着走一样?

這其實終歸還是環境問題,或說牽涉到對人類有沒有害的問題吧......畢竟印度的散養牛問題也很嚴重,跟台灣的流浪狗差不多,牛隻攻擊人致死卻因為是被法律特定保護的動物而讓受害者求償無門的情況如出一轍.......散養童?!這東西不是在世界各地都很危險必須要嚴厲批評的行為嗎?會導致兒童被抓走,或者會碰磁!

啊,我會說公民覺醒不能期待,主因就是這些餵養人都聽不進去也不願意正視自己的行為正在危害其他人的事實,甚至大力鼓吹餵養,等於在鼓吹「製造環境髒亂、侵佔國土、給用路人造成風險、威脅老人小孩生命、滅絕法定且社會共識的保育動物」這些人類道德和社會運作上不能接受的惡事!可是又不能合法對他們怎麼樣!
要是台灣人有南韓人或者廣東人的食性我看問題會小很多.......

我赞成用法律对饲养动物的方式作规定,赞成禁止和处罚散养或遗弃动物。特别是,由于杀死生物这一行为,对人心理的特殊影响,我也希望法律能不仅规定人道的宰杀动物方式,而且要求对所有人工养殖的动物登记,同时禁止并处罚私自屠宰,禁止并处罚狩猎,禁止并处罚虐待动物,禁止并处罚行医学上无必要的动物安乐死(因为禁止散养或者遗弃动物,会使得原来想要遗弃动物的人,私下杀害动物并抛弃遗体)。

這是理想狀態,我也希望法律能達到這種理想狀態,但很遺憾目前在台灣不僅沒在朝這方向邁進,還在偏離!先是立法禁止傷害貓狗,之後又立法禁止收容所安樂死沒有人要領養的貓狗,然後野外的流浪貓狗捕獲進來不能處理導致收容所爆炸無法再收容,於是收容所失能的情況下野外大量繁殖的貓狗群日益壯大,餵養癖的人日益得瑟,日益大量餵養!於是餵養造成的災害無止盡的擴大!這就是台灣的現狀!

我也认为,法律尤其不应要求杀害,也不应纵容任何人杀害已经在流浪,但未对人造成紧迫实质危险的动物。

不過其實大部分對寵物貓狗有完善法律保護,也就是幾乎達到大佬上面那些理想的國家,比如德國或瑞士之類,都曾經先將國土中所有的流浪貓狗撲殺喔。因為全面撲殺是對阻止野地環境破壞最有效且最根本的辦法,等於把人類對環境破壞的某一種形式消滅了。之後,因為已經不存在流浪貓狗,所以說如果在野外發現流浪貓狗,那肯定就是飼主沒管理好跑出來了,必須嚴罰飼主!因為飼主有保護和照顧這隻動物的義務,沒養好就是人類的責任,必須處罰人類。

如果不能有这样的法律,那最好是只从积极保育方面努力,搁置饲养/散养/流浪动物方面的问题,因为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不会带来更大的破坏。

這真的......在台灣是不行的啊因為台灣的環境就是一個擱置了這些問題結果造成極大破壞性後果的地方,這些問題不解決,保育就只是在浪費錢.......我覺得其他地方可以擱置不解決,比如川西,那裡的流浪狗冬天都不一定會活,還有野狼豹子和熊之類會吃牠們,可台灣一定不行,牠們不僅會一個冬天又一個冬天的繁殖,還會害死人。

別人的流浪狗扔著只會吃剩飯,我們的流浪狗扔著有一天會吃小孩.......

我也认为,“不认同我的理念,我就支持非法行为,甚至不惜支持人群中最坏的一部分人,为了这类人自己的邪恶目的,去做我认为是客观结果能达到我心中‘大善’的非法行为”的看法,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最终都会造成净损失,而且可能比任何流浪/散养动物,会对自然环境和人心造成的损害都要大?

我對台灣的法律能處理保護動物和管理流浪動物這件事已經絕望到決定墮入黑暗面(掩面

但是,就算这些人士自己有信心,有决心达到这种境界,甚至愿意身体力行,谴责别人不能如此,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开枪者的行为,没有低于他作为人类和巡护员的一般标准。

是的,這也是為甚麼黃美秀博士說譴責開槍大可不必。

我覺得保育黑熊還有很多辦法和想法可以慢慢搞,可是處理流浪動物議題的緊迫性更高,這次的熊害事件本身和流浪動物的關聯性不能說沒有但要說完全是因為餵養流浪狗,可能也不至於,只是正因為事發當地有人在餵養流浪狗,就又拿出來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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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现在你们那儿连打死吃狗并且极度靠近人类活动区域的熊都需要自证正当防卫(?)了吗???
要不让那些质疑的人来跟这只熊玩玩吧,都是黑熊哦

我不想因此案而去论及台湾全岛黑熊族群数量,一则可能失焦,二则是没有族群数量的数据
啊?你要说研究别的物种的学者,对黑熊数量有多少不了解我还可以理解,这……(困惑.jpg)
种群密度是研究人兽冲突最重要的数据基础,直接决定研究重心、管理方式、甚至生态补偿方案,不谈这个谈啥啊,谈道德吗?嘶,目前来看你们那边似乎确实更喜欢谈道德(X
你们那边动物保护的起步按理来说挺早的,发展成这样不应该啊……

至于公众认知……学界连最基础的本底都还是浆糊的话……算了,还是先不奢求公众认知了,会这样也不意外(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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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打死吃狗并且极度靠近人类活动区域的熊都需要自证正当防卫(?)了吗???

就是鍵盤專家看多了熊很可愛的影片已經沒有了熊是猛獸的認知,然後在那裏煽動輿論啦!蠢逼,所以我才說這些人怕不是看到野生滾滾也會衝去抱!

啊?你要说研究别的物种的学者,对黑熊数量有多少不了解我还可以理解,这……(困惑.jpg)

其實我看到她這樣說的時候也有點困惑,黑熊在台灣有多少隻其實隨便都能查到一堆調查資料,我有點懷疑她是無法說出確切的數字才這麼講,但問題是一般族群數量就不太可能是準確數字啊除非是那種都要死光的物種,一般不就都是"該區域有大約一百至一百五十隻"這樣嗎?

你们那边动物保护的起步按理来说挺早的,发展成这样不应该啊……

喜歡談道德,是因為蠢逼太多,專業談不聊只能談道德了......不過其實你想,會演變成這樣其實有跡可循,你看台灣島小人少,做研究得到的報酬又遠比其他已開發國家少太多,所以頂尖學生和學者受不了環境不停往外跑,做分子的往美國,做生態的現在很多都去東南亞,連我這種不是一線的混血學生也是跑,那留下來的不都就是糟糠(?)或者已經早建立了實驗室跑不了的?我不是說黃美秀不好,我覺得她就是跑步了,那些上了年紀有了自己的實驗室和地盤的老師已經失去自由了,也只能硬著頭皮做,然後留下了的學生都素質不行,即使想帶也帶不起來,研究就越做越糟了......
紅峽青燦 于 2025-5-3 13:26 补充以下内容
黑熊吃莊稼和狗之類當然有生態補償,但這是很少很少見的狀況,普通台灣黑熊很怕人啊,牠們大部分可是遭遇人類後即使是帶崽母熊都會把小熊丟下自己逃跑的!甚至於我們這裡教育大家不要接近帶崽母熊的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母熊會因此棄養,當然母熊帶崽凶暴是原因,可是在台灣絕大部分都是母熊就因此棄養小熊了。所以說這隻熊很危險啊!牠非常奇怪!

一般在台灣破壞莊稼的以山豬比較多,通常會找獵人打掉。

等一下,所以那個四川吃人熊的母熊打到了嗎?那傢伙不會還在山裡瘋狂生小熊然後教小熊吃人吧!!!!
紅峽青燦 于 2025-5-3 13:39 补充以下内容
我現在突然想到一個非常黑暗但很可能的情況:黃美秀博士不說有多少,可能是因為黑熊的實際調查數量已經比以往認知的多了。

一旦她說出來,就可能被人說"黑熊不是需要保育的動物了"接著發生盜獵、拒絕保護、汙名化之類的情況,然後還會被認為研究或保育已經沒有價值,裁撤研究經費和編制,對於她整個實驗室就是以黑熊為研究重心在經營,一旦這個目標不能保證經費來源,研究室就會立刻斷炊火。所以為了保住自己的實驗室和研究進行的穩定性,她不能讓大家知道保育有成黑熊已經變多了。

畢竟在這個事件裡面只要提到黑熊變多,緊接而來的就是被公眾質疑類似事件會反覆發生,而群眾是低能的,無法以理說之也不尊重專業,它們只是研究路上的絆腳石,既然如此也沒必要面向公眾說實話,讓大家都認為黑熊還是很稀有需要好好保育就行了。畢竟審經費的也就是些政府單位的智障,和群眾低能沒什麼不一樣。

畢竟你看,那些會指責巡護員開槍的人不都是聚焦於"你們打死了一隻黑熊,黑熊-1了!"這種極度重視個體的觀點上嗎?

所以我現在更傾向認為她不是不知道,她是不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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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突然想到一个非常黑暗但很可能的情况:黄美秀博士不说有多少,可能是因为黑熊的实际调查数量已经比以往认知的多了。
emmm,一般这种情况我们这边会说一个前些年比较少的数字,不会直接说不知道,毕竟这显得也太不专业了(炸

所以说这隻熊很危险啊!牠非常奇怪!
照这样说那这只熊确实过于接近人了,就算这次不打掉,以后也很难说会不会出现伤人行为
哎,所以那些质疑的人知道这只熊特别不怕人吗?
这玩意儿换美国可以抓起来送到几百公里外完全没人的地方去,但在台湾估计没这种余地,很难说有什么比严格控制(例如抓进动物园)甚至直接打死更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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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m,一般这种情况我们这边会说一个前些年比较少的数字,不会直接说不知道,毕竟这显得也太不专业了(炸

雀食,她隨便唬小一個數字也沒有人敢質疑她的,為甚麼說這種聽起來反倒更讓業餘會覺得"你們保育不幹事"的說詞呢?

所以那些质疑的人知道这只熊特别不怕人吗?

我覺得那裏面的人,除了一些偏激保育人士想消滅人類那種、對政府不信任公家做甚麼都要罵那種、或者甚至就想村里有熊跟熊一起生活那種之外,剩下的很多大概都是會去餵食可可西里狼、上手抱野生滾滾、知道流浪狗不能餵但卻會想當白雪公主或小桑的那種人吧......他們沒有從這隻熊過度進入人類地盤的行為中看出危險性,唉!這些還是都該送去給三毛別熊吃(X

但在台湾估计没这种余地,

我原本想說只能放進太平洋當水熊了,後來突然想到乾脆送去聖母家,讓牠吃聖母的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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