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四月台湾的山区部落附近发生一起近年(近几十年)罕见的熊害事件,有一隻台湾黑熊在大白天于部落附近閒晃,并且捕捉当地居民的居家庭院看守犬隻(皆有繫绳)来吃,前前后后吃掉五隻家犬,造成附近区域人心惶惶,该黑熊是曾经被做研究调查的繫放个体,网路上指称其之前就有捕食家畜家禽并徘徊于人类聚居地附近的情况,黑熊之后被巡逻中的林务局人员击毙。

该事件在台湾引起极大社会反应,我虽然现在不在台湾了,但从事发第一天就一直有接收到消息,网路上大部分的人对林务局的处理和黑熊的下场非常不满意。主要争议有三点:
1. 据称附近有人在餵食和放养流浪犬,导致黑熊受犬食与犬隻吸引,而台湾政府一向对于贱畜和害兽采取愚蠢的放任政策,因此有很多人认为必须藉机会处理这个议题。
2. 黑熊作为保育类动物,许多人认为将其开枪打死的作为和保育背道而驰而不能接受。
3. 事发前期有大量假消息/误传消息,社会舆论一度认为是部落原住民直接使用自己合法持有的猎枪射杀,属于报復性杀戮,因而兴起原住民是否能因少数民族的保障就能合法持有猎枪的争议,不过这个争议在台湾一直以来都存在,只是每次有动物受害就会爆发一次,实际上该议题和这次的熊害事件无关。

我们来看看林务局的说法:




















(以上全图片来自林业及自然保育署)

接著我们再看看台湾的黑熊研究交椅黄美秀教授怎么说:
人在国外,见近日台湾黑熊滋扰遭射杀死亡之争议,分享意见希望有助于平息不安、忧虑甚或对立,并有助于台湾黑熊保育的良善发展。
1.首先,我们都要正确了解黑熊,不用Q化或邪恶化动物。熊是大型食肉动物,所谓的猛兽,但和其他亚洲地区的黑熊一样,台湾黑熊主食是植物,也是机会主义的觅食者,且学习能力强。
这隻简称为BB02的黑熊,于2021捕捉时右前掌缺2,3,4趾,显示之前已曾有误中陷阱后逃脱的纪录。早期追踪资料显示活动范围涵盖国家公园和以外区域,根据近期林保署花莲分署委野声的相机监测资料也曾有多次纪录出现在卓溪村落附近林地的情况,于此之前也未曾造成滋扰。也就是说,这些地区本是该熊活动的区域,人熊本相安无事,直到此事件破坏了这关係。  
对于熊滋扰的经营管理,主要是断绝造成滋扰的吸引物或动机。在此案应该就是潜在的食物。一般黑熊多为日行性,也会避开人类活动频繁的地区,但有时仍会有机会冒险出入这些「是非之地」,此时熊也会变得机警,并选择夜间出现。因此,在熊曾有取食犬隻的纪录之后,朋友传来一张白天出现在水稻田旁边的照片,我很忧心,因为这样的熊是需要人们特别小心的,毕竟牠可能太大胆了而没有避开白天出没在人类活动的区域。对此,提醒当地民众和第一线管理人员注意⚠️,并提供正确的因应做法是很重要的。
2.滋扰黑熊的管理:对于曾有滋扰纪录的熊隻,如果能够在第一时间断绝食物来源,熊若再回来扑空了,后续就会离开该处。邻近事发地点的其他潜在吸引物的管理也是需要的,因为熊可能暂时滞留该区。反之,如果该处吸引物未能及时移除,危害滋扰可能会持续发生。这样也无意中「养坏」了一隻熊。如果瞭解这一点,自然而然知道应该如何对应了。这些管理上的配合有时的确会造成当地住户的不便,因此需要很多沟通,如此才能发展出人熊相安的对策。
入夜之后的熊如果在食物来源附近觅食,此时人若靠近熊,熊自然可能视为威胁。因此,夜间巡视对第一线人员来而言,由于人的视力有限,是相当危险的工作。熊遇到威胁有可能采取虚张声势的威吓或攻击,但二者都会朝人奔扑的激烈动作,只不过前者的威吓不会真的扑向人。但这对于没有经验或受过训练的人来说,都是很惊吓的,也会以为是攻击。加上夜间能见度不佳,因此我个人认为无需针对开枪者做苛责,因为这应该是很本能的自我防卫的反应。然而,关于整个防治巡视的规划,包括人员的专业培训、防护的设备(之于熊、人)(基本配备如如防熊胡椒喷剂)等或许还有讨论的空间。
近年林保署推动的黑熊通报生态给付是值得鼓励的,我们也逐渐看到一些成效。民众愿意通报是一大进步,但通报之后,还需行为人愿意配合,才能实际在管理可能的滋扰事件上奏效,包括暂时移除吸引物,或架设电围篱。这也是我于事发前,出国前接受台视采访时的建议。
3.「友善黑熊社区」的前提是当地民众愿意支持黑熊保育,其前提也必须能够正确认识黑熊,对于黑熊有一定的容忍度,并且知道如何与熊相安无事的共同使用同一生活空间。
黑熊是森林性动物,然活动范围广大,可达数百平方公里,因此位于黑熊重要栖息地附近的村落,有时就会有黑熊「路过」或偶而出没的情况。例如,台东雾鹿国小操场就曾夜间拍到黑熊路过。
黑熊友善社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无法一 蹴可及。台湾黑熊频仍出现部落附近,也是国内近年才出现的议题,我们可以说过去从没有类似经验。因此,对于政府管理单位和社区民众而言,都需要一些时间去学习和调整。
我不想因此案而去论及台湾全岛黑熊族群数量,一则可能失焦,二则是没有族群数量的数据。但台湾黑熊在有些地方族群的确有回升的状况,自然栖地完整而连续的玉山国家公园地区及周边的林地就是如此。这是经过二三十年长期的观察和各种监测资料的综合评断。
台湾黑熊保育这些年在各政府单位和民间组织,以及社区、民众及媒体的努力下,保育的进展是可以看得到的。在卓溪乡地区情况更是明显。一则是当地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涵盖台湾黑熊的重要核心族群地区,二则是当当地民众对于台湾黑熊的研究和保育、经营管理监测的长期支持和配合,加上布农族的传统文化对猎杀黑熊的禁忌。为此我们应该要特别感谢当地社区的种种努力。
此外,我们也应将心比心,需要试图去了解当地民众对于有熊出没(而且是滋扰熊隻)可能会有的恐慌或顾忌。这需要很多的对话和沟通。因此,卓溪乡也是我心目中认为最可以成就台湾黑熊友善社区的典范的机会。我由衷希望这一次事件是一个助力,而非反成阻力。  
4.台湾黑熊的保育状况,相较于30年前应该已有相当的进步,这也包含民众保育意识的提升以及政府的重视。我们毋须妄自菲薄,但是以现今的状况来看,潜在的栖地破坏和黑熊救伤事件频仍,对于黑熊族群存续的威胁可能还没有人可以肯定的说完全没有了,足见应还有努力的空间。另一方面,对于族群已有逐渐回升的地区,则需逐步发展黑熊友善社区的愿景,并提升人熊衝突的经营管理专业。
因此,虽然是牺牲了一隻熊,但我们或许也应该很庆幸人员是安全的(这儿不是谈熊重要,还是人重要)。由于台湾过往这些管理经验的缺乏,希望这些我们不乐见的衝突和管理经验皆可以成就日后更完备的、更人熊安全的管理办法。
#南韩黑熊的復育之路就是最好的借镜。
图片:2024 南韩黑熊復育中心


(以上全文引自黄美秀博士脸书)

至于我个人,我是觉得批评这次开枪射杀的人的,都是键盘圣母吧,都是看多泰迪熊和小熊维尼之类的卡通以为熊人畜无害的蠢逼。保育这种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来,所谓的民间科学家,现在在我眼裡绝大部分都是假道学伪科学和科普的阻力来源......虽然学位不能代表一个人的成就,学者也有很多没用的蠢货,但是没有学位又自称专家的人是乱源的机率远远远远大过有学位但无能的研究经费骗子,所以对于民间团体和没有能为自己言论背书的学位的人的话,我基本上是不放在眼裡的,又吵又蠢又爱叫的东西到处都是,只是在这件事裡面音量特别大。

当然引起争议的问题中第1点无庸置疑是必须处理的,甚至可以说第一点就是台湾80%以上野地问题的原凶,不过我并不看好那些化成人形佔据议会的猫狗能真正处理这件事,公民觉醒也不能期待,恐怕真正能依赖的只有私人武力和非法操作了.......

第2点的话,说真的,这些键盘圣母该好好看看三毛别罢事件再来说吧,不觉得很恐怖吗?这隻熊在知道狗好吃之后,已经十多天都几乎在原地吃狗了欸!甚至于21号决议要抓的当天就能看到牠在当地吃狗,整个行为和过程都和三毛别的袈裟悬头几天高度相似,只是这隻是黑熊,把三毛别村的人换成狗那就是一模一样!所以这隻熊要是没抓到怎么办?狗吃完了下一步要吃当地老人小孩了?别跟我说那是因为棕熊更大更凶所以更危险,对黑熊是比较小而且一般都胆小,但是在中国和日本都妥妥的有黑熊袭击甚至吃人的纪录,黑熊也是熊!我真还疑这些圣母蠢货是看到野生熊猫就会过去抱的傻逼,还真以为熊猫纯吃素啊?

保育是保育一个物种,不是保育一个个体,除非这物种已经少到只剩下几个个体了,不然拿单一个体事件嘴整个保育的人就跟得了香港脚直接截肢一样低能!熊怎么说都还是台湾最大型的会食肉动物,智商又高自然有习性上的个体差异,具有攻击性的个体绝对存在的。永远要铭记人类也是一种动物,面对生理上完全凌驾人类的猛兽,感受到威胁开枪是合理的,人类开枪的行为就和受到威胁时率先攻击的野兽是一模一样的本能防御行为,没有甚么好责备,我们不是上帝,永远不知道这隻动物对人做出攻击行为当下真正的意图。

虽然黑熊死了,但我很庆幸没有人受到攻击,而且开枪的也不是当地居民,对于进一步发展保育依然留下了一块能进步的空间,和有希望发展的未来。

 


快把萌灿抱回家!
Don’t think, just do. For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

本帖最后由 刀豆西红柿 于 2025-5-2 16:46 编辑
至于我个人,我是觉得批评这次开枪射杀的人的,都是键盘圣母吧


没有面对熊,批评别人害怕熊而开枪,是很简单的事情。人似乎就是有把不用亲自去做的事情,看得很简单的倾向?毕竟,在电脑前面推理,是不能考虑到那种生理恐惧的……左岸屎黄色论坛的网民,不也有一些好像真相信,自己能持刀一个滑铲划开老虎肚子,战胜老虎的……


当然引起争议的问题中第1点无庸置疑是必须处理的,甚至可以说第一点就是台湾80%以上野地问题的原凶,不过我并不看好那些化成人形佔据议会的猫狗能真正处理这件事,公民觉醒也不能期待,恐怕真正能依赖的只有私人武力和非法操作了.......


流浪和散养的家养动物(算不上野化的家养动物),似乎总是被谴责,从捕食更小的动物,伤人,到吸引大型肉食动物。不过,我认为人们未必有这样谴责的资格。因为这些动物对更小动物,更大动物,和人的伤害,恐怕无论如何比不上玻璃高楼大厦,农业(不管是否“现代”的),或是某些别种人工物与人类行为,对更小动物,更大动物,和人的伤害。

而所谓纯粹的自然,恐怕根本不可能存在于接近人类的地方,只可能存在在远离人类的那部分保护区里(就算是这样的保护区,也会被公害污染),或者是物种保存机构保存的遗传资料里。何况自然界本来就总在变化之中,以“我这个时点的自然”或“我设定的时点的自然”为基准,要求把自然保持在,甚至是回复到此时点的状态,似乎只不过是傲慢,是想要自我满足而已,归根到底还是对“我”破坏自然的辩护(看!我已经保护自然了!我做的其他破坏自然的事情,你们就忍了吧!),对“我”无限权力的宣告和确认(只有我能定义什么是自然!)。也许这样的人,若时间旅行到历史上的大灭绝时代,也会想手接陨石,或者用推土机阻止地质运动吧……

那么,会谴责流浪家养动物破坏生态的人,很多可能不过是想做出爱护“纯”野生动物的姿态,从而忘记自己对“纯”野生动物的妨害而已,其中还有一些人,恐怕只是想要合理化自己残杀弱小的欲望?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改造自然界,可以无限改造自然界,和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保护”自然界,可以无限“保护”自然界,其实都是一样的心态造成的一样的行为,只不过旗号不同而已?


这种事情,则见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不过是在环境保育领域,因为可以假自然科学之名,而更隐蔽而已。而以自然科学之名,满足自己傲慢残虐欲望的事情,早在环境保育这个概念系统化以前,就有得是了。毕竟,自然科学从被人意识到以来,就一直在赋予多少掌握了,或者自认为多少掌握了,甚至自认为全部掌握了她的人,无与伦比的权力感,使这些人愚弄自己,愚弄别人,造成破坏。

毕竟,做最多最坏事的人,同时也自称最懂得正义的人,去攻伐远远不如自己坏的人/动物/妖怪,然后一边继续做最多最坏事,同时宣称正义已经伸张,这种事在环境保育和更广义的自然科学领域,乃至人类生活的每个方面,都一点也不少见?


化成人形佔据议会的猫狗




——如果真是如此,那不失为一件好事,至少不会比人占据……更坏?

我想,从狗吸引了熊而被吃的事实,推论出不应该喂狗,逻辑上不算通。因为在对此事的社会议论中,似乎预设了“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的前提?这些否认熊主体性的前提,本身是否公平,则是可疑的。

整个熊事件,也可能从另一个角度解释:熊经过这么多年,因为某些原因,活动范围最终毕竟是扩大到了这个村,一眼见到什么活物或者食物,都会去吃,只不过是先遇到了狗,证实了狗可食。那么,如果熊碰到的是人类放养的鸡,羊,玉米,番薯,芋头,并连续吃了很多。按“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这种思路,饲养鸡,羊,玉米,番薯,芋头,也将是不当行为。但这样想,却很容易发现难称合理。

或者说,一旦问题不涉及狗,而涉及所谓“普通动物”,逻辑就回来了,但是,只要一涉及狗等“被人广泛喜爱”的动物,逻辑就没有了?

我想,虽然从客观上说,自然坏境和人类的生产力,未必承受不了熊等“野生动物”和散养/流浪动物共存,但是,人们却往往有一种不靠寻找敌人,不靠谴责别人和别的事物,就觉得找不到自我,自我无法稳固确立的倾向……

在这种直接谴责狗和喂狗人(无论是系留的狗,还是散养/流浪狗)的做法后面,可能第一个层次上,隐藏着“熊因为是野生动物,不能对其提出要求,所以应当迁就熊”的观点,但在更深层次上,则是厌恶狗的思想,熊和熊事件只是一个媒介(无论何种原因厌恶狗,往往是直接出于:“人一般都说狗很可爱,我不是一般人,我要说狗可恨”,“人都爱狗却不爱我,所以我恨狗”的心态)。

所以,厌恶狗,却不厌恶鸡,羊,玉米等,并非是因为鸡,羊,玉米等和狗,在可能被熊吃掉这一点上,有什么不同,而只不过是鸡,羊,玉米等没有受到人宠爱,不能引起厌恶者的厌恶?或者说,环境问题只是一个引子,厌恶的是狗得宠?

也许,这和有的人厌恶优等生,厌恶工作成绩优于自己者,厌恶比自己美丽者,可能有共通之处——厌恶被他人宠爱者,厌恶比自己受宠者,厌恶用有自己所无之物的人和事物。那么,在打倒了最受宠爱的“狗”以后,“熊”因为也受到一些人宠爱,便会成为下一个厌恶的目标……保护熊只是一个假象,一种托词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受到最多憎恨的流浪/散养动物,都是那些被人培育为可爱,甚至培育为外观和行为像人类幼体的,可以被人寄托感情,模拟为自身的动物,而那些在人看来不可爱乃至凶狠的动物,可能被漠视,可能被恐惧,但不会被憎恨。正如没人敢去憎恨或杀害世界屋脊或别处的散养牛,或者家庭放纵的散养童党,而是小心翼翼绕着走一样?


公民觉醒也不能期待,恐怕真正能依赖的只有私人武力和非法操作了


我想,即使要减少流浪/散养的家养动物,也只能靠用法律去约束人的行为。动物因为不能有守法的意识,也不能参与制定有关自己的法律,所以应尽量避免将其作为法律直接约束的客体。

由于杀死生物,对人,或者是行为者和知者的心理,都有特殊的影响,可能使前者愈发残忍,后者悲伤,恐怖,或是也变得残忍。所以,我赞成用法律对饲养动物的方式作规定,赞成禁止和处罚散养或遗弃动物。特别是,由于杀死生物这一行为,对人心理的特殊影响,我也希望法律能不仅规定人道的宰杀动物方式,而且要求对所有人工养殖的动物登记,同时禁止并处罚私自屠宰,禁止并处罚狩猎,禁止并处罚虐待动物,禁止并处罚行医学上无必要的动物安乐死(因为禁止散养或者遗弃动物,会使得原来想要遗弃动物的人,私下杀害动物并抛弃遗体)。我也认为,法律尤其不应要求杀害,也不应纵容任何人杀害已经在流浪,但未对人造成紧迫实质危险的动物。


我认为,这类法律规定,加上从积极保育方面,建立的保护区,基因资料库等,可以尽可能解决保育动物与饲养动物的冲突。但是,如果不能有这样的法律,那最好是只从积极保育方面努力,搁置饲养/散养/流浪动物方面的问题,因为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不会带来更大的破坏。

我也认为,“不认同我的理念,我就支持非法行为,甚至不惜支持人群中最坏的一部分人,为了这类人自己的邪恶目的,去做我认为是客观结果能达到我心中‘大善’的非法行为”的看法,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最终都会造成净损失,而且可能比任何流浪/散养动物,会对自然环境和人心造成的损害都要大?


因为人迄今为止,都是从恶如崩的存在,在法律的保护下,赞颂非法行为,其实是在梦想,今后会发生的非法行为,都将是符合我心意的,不会伤害到我,只会伤害我讨厌,而我又因为害怕法律制裁,不敢去亲自伤害的人。但是,这种梦想,仍旧是自我意识过剩的表现。犯法的那些人,并不会遵从这种梦想,一旦非法行为之门打开,人们就会发现,其实自己也一直被很多人看不惯,而今这些人终于等到了机会……

从无数例子看,为了所谓崇高的最终谜底,而纵容不正当的手段,只能让无数目的邪恶者,都看到机会,而伪称自己的各种恶行,最终都是为了这种某种崇高的最终目的,所以都应准许,最终各种邪恶一起泛滥而无法收拾。法律和良好风俗是一个体系,纵容人破坏其一点,人们就会对其整体发生怀疑和蔑视。如果因为对人的善意在某些不能节制的人那里的极端表现,感到不满,就去反而支持人的恶意的极端表现,那将是最坏的选择。因为最终不仅会在原来所涉的问题上,造成大得多的破坏,而且还会在本来根本不曾设想的方面,也造成灾难。

我认为,如果真有如此强烈的需要或至少意愿,来保育特定地区黑熊,那可以由有这种需要或者意愿的的方面出资,购买土地,作为人熊之间的隔离带。这是少触动现行规律,少减损人熊两面自由,能平衡花费与收益,也能(因为真的要花钱)触动人们认真思考的解决之道?但是,愿意号召和谴责的人很多,愿意解囊的人就……愿意思考的人更少?


我真还疑这些圣母蠢货是看到野生熊猫就会过去抱的傻逼,还真以为熊猫纯吃素啊?


很有意思的是,我一点也不喜欢熊猫,完全不觉得熊猫有什么可爱之处……但我也不排斥别人喜欢熊猫,因为我认为喜爱熊猫也并非违法,或虽对善意他人有大妨害,但法律尚未明文约束的行为。如果有人去抱野生熊猫,我也赞同其自设风险,自担后果,我甚至支持其被咬以后,起诉保育部门没有尽到责任,把野生熊猫关起来。只是不要让其胜诉就好。


面对生理上完全凌驾人类的猛兽,感受到威胁开枪是合理的


我也认为,就和没法要求黑熊不吃狗或者羊或者芋头一样,要求人被熊扑而不开枪,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愿意进行这种谴责的人士,应当自己去,或者至少出有足够诱人的金钱,雇佣志同道合者,去这个岗位上任。


但是,就算这些人士自己有信心,有决心达到这种境界,甚至愿意身体力行,谴责别人不能如此,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开枪者的行为,没有低于他作为人类和巡护员的一般标准。


【发帖际遇】:刀豆西红柿 走在大街上摔了一跤,竟然发现地上躺着 13F卡币 ,赶紧捡起来!

际遇事件仅作娱乐,正式设定请见【DL故事集】
展开以显示更多内容

TOP


不也有一些好像真相信,自己能持刀一个滑铲划开老虎肚子,战胜老虎的……

啊......关于这个,我觉得"信自己能战胜老虎的",相比于"自己能持刀一个滑铲划开老虎肚子"的,好像还比较能理解一点?后者太具体了方法精准到忍不住让我笑了出来WWWWWW老鼠的皮在被固定住的情况下都不能一个滑铲滑开了,还说老虎WWWW

流浪和散养的家养动物(算不上野化的家养动物),似乎总是被谴责(下略

啊,关于这个议题,我们可以分几部分来讲讲。
首先我要明确一下,在台湾"养自己家的狗,给自己家裡关著或者繫著的狗餵食"和"散养家犬/餵食流浪狗"完全是不一样的两件事!养自己家的狗是一个很普通合法且没什么要批评的行为,"散养家犬/餵食流浪狗"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其实散养家畜造成的环境问题(包含汙染和捕食野生动物等),和工业或农业一样,都是属于人类对自然造成的破坏行为,因为这些动物不是该地本来自有物种,是人类带来的,所以在道理上算是人类的财产和管领物品,跟车子房子之类一样。所以我觉得散养动物破坏环境,和把车开进山裡撞倒所有树木或者滥垦滥伐是同样的事情,如果法律上后两者是不能接受的,那其实前者也应该受到管制,毕竟同属破坏环境。

谴责流浪家养动物破坏生态的人,很多可能不过是想做出爱护“纯”野生动物的姿态,从而忘记自己对“纯”野生动物的妨害而已,其中还有一些人,恐怕只是想要合理化自己残杀弱小的欲望?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改造自然界,可以无限改造自然界,和认为自己无限懂得怎样“保护”自然界,可以无限“保护”自然界,其实都是一样的心态造成的一样的行为,只不过旗号不同而已?

这在我认为是一种见仁见智的看法,主张保留的人自然有些认为自己是能play god的,而我觉得同样是选择,人类能选择但那些相对人类处于被残杀地位而无从选择的动物来说,人类如果选择牠们也能活下去的决定(保持野地的状态)会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即使放眼未来对人类自己也是比较有益的。自然也有人觉得自己的保护行为是一种正义,是一种必须被决行的事情,但那就属于人类的认知范畴,我觉得应该不是两三个人研讨会能找到达案的????

而如果把保护自然都视为是人类对自然的干涉,一切只以人类利益为考量的话,那我觉得处理掉流浪猫狗也是必要的。首先,台湾的流浪猫狗客观上已经到了一个空前绝后严重的情况,这点应该是生活在其他地区的人难以想像,恐怕全世界没有任何其他国家也严重到这种地步。台湾的流浪狗不是路边有一两隻小小瘦瘦的狗在那裏不痛不痒的晃荡,而是一整群浩浩荡荡的小野狼!源头是早年被弃养的未结扎中大型犬,在野地繁殖后现在数量惊人,加上大量餵食的民众让狗群壮大,导致目前浅山区和村落附近随便都能看到十隻甚至三四十隻狗形成的大型狗群,而这些狗在没有人类管理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了牠们原始的祖先:野狼的习性。

以自然环境的变化来说,台湾是岛屿面积有限,没有(比如相对中国)大面积的深山,浅山区也没有大体型掠食者,深山唯一的大型掠食动物是黑熊,但黑熊很少会猎食中型以上的动物,所以流浪狗在台湾几乎是没有天敌(浅山区和村落更是完全无敌)的,加上台湾低纬度没有寒冬,气候保证狗群能大量生殖,数量便一发不可收拾起来。根据研究,犬杀是台湾许多物种包含石虎(亚洲豹猫台湾亚种)和穿山甲的最主要死因,台湾作为亚洲仅剩的穿山甲族群稳定区,流浪狗对穿山甲的危害巨大,往往整群的狗围上去将穿山甲咬烂后玩弄并弃置。社会上的共识是穿山甲需要保育,那既然台湾人选择了穿山甲,我认为就不应该对会危害穿山甲的元凶问题置之不理。

而如果不去谈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人类利益问题,单就人类社会来谈的话,流浪狗也是很严重的。这些由数十隻狗组成的狗群,会因为地盘的习性去追咬机车骑士造成危险,或者盘踞在路上造成交通事故,过去台湾已经发生过很多起因为流浪狗追咬或突然扑出吓到驾驶或骑士导致死亡车祸的案件了,等于流浪狗已经在危害用路人。不只是驾驶,狗群追咬路人导致受伤的情况也很常见,甚至有发生过狗群衝进田裡把耕作的老人咬死,或者将路边的小孩突然拖走咬成重伤的案例。而且这种规模的狗群不罕见,在乡下村落附近狗群是真的会对老人小孩造成生命威胁,就像野狼一样,现在中国农村不也还是有时候听说狼群靠近村落的危险事件吗?在台湾狗就是这样的存在。

让这些流浪狗变得危险的元凶就是餵养的行为,要知道,这餵养的不是一两隻哦,是几十隻起跳甚至聚集起来会有一两百隻在附近的大狗群啊。这些餵养的人往往把狗食或剩饭随便的撒在马路中间或者路边,让流浪狗群习惯取食后认定马路和人行道是自己的地盘,因而有了追车和追咬用路人的情况,一个人餵养流浪狗群,就是在提高周边区域的危险。狗吃饱了就有力气去捍卫领地和追逐附近居民为乐,且大量狗隻造成的屎尿脏乱和恶臭是周围所有居民一同承担的汙染,狗隻在周围邻居的家门口拉屎撒尿,或者身上的跳蚤跑进去居民房屋裡等等卫生问题也会变得严重,等于说这些人是用国土在养自己的宠物狗,只负责餵食不负责清理和善后,也不尽饲主的管教责任,当这些流浪狗追咬其他人或者造成交通意外的时候,因为是"流浪狗"所以受害者只能得到很小的保险赔偿,可实际上他们会受伤的元凶,就是餵食癖的人侵佔国土放养小型野狼导致,餵食导致人类居住环境卫生条件恶化,也导致交通风险和对老人小孩的生命威胁,单就人类社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来说,都是不对的吧。

另一方面,放养自己的宠物狗除了会造成等同餵养流浪狗的危险之外,对狗本身来说也很不好啊,牠被放在外面就增加了牠受伤生病被其他动物或其他狗攻击的风险,会被毒蛇咬到啊或吃到老鼠药或乱跑跌落山沟或者被车子撞等等,流浪动物的寿命都是比家养短很多的,如果真的爱护自己的宠物狗,就不该放牠在外面承受野生环境的风险吧,这跟生了孩子不照顾随便扔在路边让他自己长大却还要孩子孝顺自己一样,太坏了!并且这些会放养狗的人还往往在狗闯祸,比如咬伤路人之类的时候说「这只是流浪狗,这不是我的狗,你又没看到我繫著牠或牵著牠,你能证明牠真的是我的狗吗?」等等脱罪!不负起管理不善伤害他人的责任,且放养的狗往往对主人的从属行为比较不明显,叫牠也不一定会马上过来,有时甚至直接逃走不见了,肇事后警方也难以釐清责任归属。甚至于因为散养的狗在马路上对经过的人吠叫或追逐,导致用路人不敢走这条路,侵害了用路人的平等使用道路权益,并且实质上的佔据公有土地,所以本质还是犯法的!

那为甚么说猫狗化成人形佔据议会呢?是因为台湾之前通过法条,特意规范了"伤害猫狗的罪刑",对,"只有猫狗"。虐待动物本来就犯法,但在台湾,虐待猫狗的罪刑比虐待牛或者猪或者蛇之类的要重!甚至都不说畜牧动物,虐待一隻保育类动物的罪刑,都不一定有打一条狗来得严重。而且这个法条往往被过度解读,因此被戏称为"可爱动物法"或者"猫狗比人权力大"等等的情况。以人类喜欢订立公平法则的大前提来说,这种独尊猫狗的法条不仅不公平,而且很可笑,还是全地球只有台湾独有的,所以才说是猫狗化成人型去立的法。而且在台湾确实有不少令人愤慨的犯罪行为,坏人遭到的处罚或者罚款还少于虐待猫狗,可因为那些流浪动物追车或追咬导致死伤的人,只能得到很小很小的赔偿,而餵养流浪猫狗导致危险的元凶没有任何的责任,就很让人疑惑这些法律到底是不是以人类为优先的,为人类制定的法律????

从狗吸引了熊而被吃的事实,推论出不应该喂狗,逻辑上不算通。

熊经过这么多年,因为某些原因,活动范围最终毕竟是扩大到了这个村,一眼见到什么活物或者食物,都会去吃,只不过是先遇到了狗,证实了狗可食。那么,如果熊碰到的是人类放养的鸡,羊,玉米,番薯,芋头,并连续吃了很多。按“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这种思路,饲养鸡,羊,玉米,番薯,芋头,也将是不当行为。但这样想,却很容易发现难称合理。

是的,实际上不是因为狗被熊吃了才推论出不该餵狗的,而是"熊会来吃"也是餵养狗会造成的问题的一环。首先熊活动范围扩到这个村了,牠确实是看到甚么活物或庄稼都会去吃,因为这些都会吸引牠,狗也只是一个吸引的诱因而已,只不过餵养流浪狗让这个村对牠的吸引力又加大了,并且这还比只是庄稼的诱因还大。因为餵养流浪狗不只这些狗被熊当作食物,餵食狗剩下的那些狗食或剩饭,对熊的诱因更大,熊和人类一样也喜欢垃圾食物和咸味的东西,吃惯了这些东西的熊往往就留在村落附近徘徊沉迷于狗和狗食剩饭自助餐,很难回去山上吃牠原本的食物了,于是人熊衝突的机率会变大。以人本主义的观点来说,还是要尽可能保证人类的安全,那么减少会吸引熊来村落的诱因(狗群和狗食),不也很合理嘛WWWWWWW

“熊不可谴责”,“熊的行为都是人的行为造成的”,“熊是野生保育动物,所以应该被宽待”

熊是野生动物,谴责没有用,狗也只是一种被人类管理不善的动物,所以谴责狗也没有用的。那只能谴责人类,期望人类改变行为来减少问题了不是吗?

在这种直接谴责狗和喂狗人(无论是系留的狗,还是散养/流浪狗)的做法后面,可能第一个层次上,隐藏着“熊因为是野生动物,不能对其提出要求,所以应当迁就熊”的观点,但在更深层次上,则是厌恶狗的思想,熊和熊事件只是一个媒介(无论何种原因厌恶狗,往往是直接出于:“人一般都说狗很可爱,我不是一般人,我要说狗可恨”,“人都爱狗却不爱我,所以我恨狗”的心态)。

其实基本上繫留的狗没什么好谴责的啦~那就是主人的私有物,主人负起餵养清洁管理的责任,不造成其他人类的危险,大部分情况也不会对熊造成诱因,毕竟在人类的管理范围内啊。可是餵食流浪狗是完全不一样的事情了,这和餵家裡的宠物狗或看门狗完全不同。流浪狗会在村落附近和浅山到处跑,餵食者也往往把食物洒在村落附近。以熊的角度来说,被栓在人类住家并餵食的看门狗就是人类家裡桌上的美食,隔著一个窗户但还是别人家裡的东西,牠看到了也不太会敢去拿;可是被餵食的流浪狗群就形同食物跑到熊家裡(山区)诱惑牠「来吃我呀来吃我!」熊吃了还会发现有更多的散落在人类家附近,于是牠来到人类家附近发现这裡有吃不完的狗,甚至还有无主的狗食随便牠捡来吃!吃惯了之后又看到人类拴起来的狗也就是人家屋裡桌上的美食,已经知道狗好味的熊,就能直接破窗而入把狗抓走吃了,牠已经学会了这东西好吃,因为流浪狗给了牠机会.......这也就是黄美秀博士说的「养坏一头熊」

“人一般都说狗很可爱,我不是一般人,我要说狗可恨”,“人都爱狗却不爱我,所以我恨狗”的心态)。

台湾的流浪狗已经严重到威胁人类安全了,已经不是说个狗可恨的程度.......
如果只是讨厌狗就批评别人养狗那完全没有道理,会批评"放养狗/餵养流浪狗"是因为在台湾的环境会造成严重问题,好好的照顾自己的狗,做好清洁和管理不危害到其他人的话,肯定没有人能合理的批评养狗啦.......

正如没人敢去憎恨或杀害世界屋脊或别处的散养牛,或者家庭放纵的散养童党,而是小心翼翼绕着走一样?

这其实终归还是环境问题,或说牵涉到对人类有没有害的问题吧......毕竟印度的散养牛问题也很严重,跟台湾的流浪狗差不多,牛隻攻击人致死却因为是被法律特定保护的动物而让受害者求偿无门的情况如出一辙.......散养童?!这东西不是在世界各地都很危险必须要严厉批评的行为吗?会导致儿童被抓走,或者会碰磁!

啊,我会说公民觉醒不能期待,主因就是这些餵养人都听不进去也不愿意正视自己的行为正在危害其他人的事实,甚至大力鼓吹餵养,等于在鼓吹「製造环境脏乱、侵佔国土、给用路人造成风险、威胁老人小孩生命、灭绝法定且社会共识的保育动物」这些人类道德和社会运作上不能接受的恶事!可是又不能合法对他们怎么样!
要是台湾人有南韩人或者广东人的食性我看问题会小很多.......

我赞成用法律对饲养动物的方式作规定,赞成禁止和处罚散养或遗弃动物。特别是,由于杀死生物这一行为,对人心理的特殊影响,我也希望法律能不仅规定人道的宰杀动物方式,而且要求对所有人工养殖的动物登记,同时禁止并处罚私自屠宰,禁止并处罚狩猎,禁止并处罚虐待动物,禁止并处罚行医学上无必要的动物安乐死(因为禁止散养或者遗弃动物,会使得原来想要遗弃动物的人,私下杀害动物并抛弃遗体)。

这是理想状态,我也希望法律能达到这种理想状态,但很遗憾目前在台湾不仅没在朝这方向迈进,还在偏离!先是立法禁止伤害猫狗,之后又立法禁止收容所安乐死没有人要领养的猫狗,然后野外的流浪猫狗捕获进来不能处理导致收容所爆炸无法再收容,于是收容所失能的情况下野外大量繁殖的猫狗群日益壮大,餵养癖的人日益得瑟,日益大量餵养!于是餵养造成的灾害无止尽的扩大!这就是台湾的现状!

我也认为,法律尤其不应要求杀害,也不应纵容任何人杀害已经在流浪,但未对人造成紧迫实质危险的动物。

不过其实大部分对宠物猫狗有完善法律保护,也就是几乎达到大佬上面那些理想的国家,比如德国或瑞士之类,都曾经先将国土中所有的流浪猫狗扑杀喔。因为全面扑杀是对阻止野地环境破坏最有效且最根本的办法,等于把人类对环境破坏的某一种形式消灭了。之后,因为已经不存在流浪猫狗,所以说如果在野外发现流浪猫狗,那肯定就是饲主没管理好跑出来了,必须严罚饲主!因为饲主有保护和照顾这隻动物的义务,没养好就是人类的责任,必须处罚人类。

如果不能有这样的法律,那最好是只从积极保育方面努力,搁置饲养/散养/流浪动物方面的问题,因为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不会带来更大的破坏。

这真的......在台湾是不行的啊因为台湾的环境就是一个搁置了这些问题结果造成极大破坏性后果的地方,这些问题不解决,保育就只是在浪费钱.......我觉得其他地方可以搁置不解决,比如川西,那裡的流浪狗冬天都不一定会活,还有野狼豹子和熊之类会吃牠们,可台湾一定不行,牠们不仅会一个冬天又一个冬天的繁殖,还会害死人。

别人的流浪狗扔著只会吃剩饭,我们的流浪狗扔著有一天会吃小孩.......

我也认为,“不认同我的理念,我就支持非法行为,甚至不惜支持人群中最坏的一部分人,为了这类人自己的邪恶目的,去做我认为是客观结果能达到我心中‘大善’的非法行为”的看法,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最终都会造成净损失,而且可能比任何流浪/散养动物,会对自然环境和人心造成的损害都要大?

我对台湾的法律能处理保护动物和管理流浪动物这件事已经绝望到决定堕入黑暗面(掩面

但是,就算这些人士自己有信心,有决心达到这种境界,甚至愿意身体力行,谴责别人不能如此,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开枪者的行为,没有低于他作为人类和巡护员的一般标准。

是的,这也是为甚么黄美秀博士说谴责开枪大可不必。

我觉得保育黑熊还有很多办法和想法可以慢慢搞,可是处理流浪动物议题的紧迫性更高,这次的熊害事件本身和流浪动物的关联性不能说没有但要说完全是因为餵养流浪狗,可能也不至于,只是正因为事发当地有人在餵养流浪狗,就又拿出来说了。


【发帖际遇】 红峡青灿 正在悠閒浏览龙洋城的夜间风光,忽然青光一闪,被割破的口袋成为龙洋第一杀手留下的独一无二纪念礼物。哦不!那好像用是 157F卡币 换来的。

际遇事件仅作娱乐,正式设定请见【DL故事集】
展开以显示更多内容

快把萌灿抱回家!
Don’t think, just do. For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

TOP


不是?现在你们那儿连打死吃狗并且极度靠近人类活动区域的熊都需要自证正当防卫(?)了吗???
要不让那些质疑的人来跟这只熊玩玩吧,都是黑熊哦

我不想因此案而去论及台湾全岛黑熊族群数量,一则可能失焦,二则是没有族群数量的数据
啊?你要说研究别的物种的学者,对黑熊数量有多少不了解我还可以理解,这……(困惑.jpg)
种群密度是研究人兽冲突最重要的数据基础,直接决定研究重心、管理方式、甚至生态补偿方案,不谈这个谈啥啊,谈道德吗?嘶,目前来看你们那边似乎确实更喜欢谈道德(X
你们那边动物保护的起步按理来说挺早的,发展成这样不应该啊……

至于公众认知……学界连最基础的本底都还是浆糊的话……算了,还是先不奢求公众认知了,会这样也不意外(X


【发帖际遇】:羽·凌风 走在大街上摔了一跤,竟然发现地上躺着 24F卡币 ,赶紧捡起来!

际遇事件仅作娱乐,正式设定请见【DL故事集】
欢迎来到Dragicland,【总版规】请记得要看哦,还有这个也是好东西→如何回复?

TOP


连打死吃狗并且极度靠近人类活动区域的熊都需要自证正当防卫(?)了吗???

就是键盘专家看多了熊很可爱的影片已经没有了熊是猛兽的认知,然后在那裏煽动舆论啦!蠢逼,所以我才说这些人怕不是看到野生滚滚也会衝去抱!

啊?你要说研究别的物种的学者,对黑熊数量有多少不了解我还可以理解,这……(困惑.jpg)

其实我看到她这样说的时候也有点困惑,黑熊在台湾有多少隻其实随便都能查到一堆调查资料,我有点怀疑她是无法说出确切的数字才这么讲,但问题是一般族群数量就不太可能是准确数字啊除非是那种都要死光的物种,一般不就都是"该区域有大约一百至一百五十隻"这样吗?

你们那边动物保护的起步按理来说挺早的,发展成这样不应该啊……

喜欢谈道德,是因为蠢逼太多,专业谈不聊只能谈道德了......不过其实你想,会演变成这样其实有迹可循,你看台湾岛小人少,做研究得到的报酬又远比其他已开发国家少太多,所以顶尖学生和学者受不了环境不停往外跑,做分子的往美国,做生态的现在很多都去东南亚,连我这种不是一线的混血学生也是跑,那留下来的不都就是糟糠(?)或者已经早建立了实验室跑不了的?我不是说黄美秀不好,我觉得她就是跑步了,那些上了年纪有了自己的实验室和地盘的老师已经失去自由了,也只能硬著头皮做,然后留下了的学生都素质不行,即使想带也带不起来,研究就越做越糟了......
红峡青灿 于 2025-5-3 13:26 补充以下内容
黑熊吃庄稼和狗之类当然有生态补偿,但这是很少很少见的状况,普通台湾黑熊很怕人啊,牠们大部分可是遭遇人类后即使是带崽母熊都会把小熊丢下自己逃跑的!甚至于我们这裡教育大家不要接近带崽母熊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母熊会因此弃养,当然母熊带崽凶暴是原因,可是在台湾绝大部分都是母熊就因此弃养小熊了。所以说这隻熊很危险啊!牠非常奇怪!

一般在台湾破坏庄稼的以山猪比较多,通常会找猎人打掉。

等一下,所以那个四川吃人熊的母熊打到了吗?那傢伙不会还在山裡疯狂生小熊然后教小熊吃人吧!!!!
红峡青灿 于 2025-5-3 13:39 补充以下内容
我现在突然想到一个非常黑暗但很可能的情况:黄美秀博士不说有多少,可能是因为黑熊的实际调查数量已经比以往认知的多了。

一旦她说出来,就可能被人说"黑熊不是需要保育的动物了"接著发生盗猎、拒绝保护、汙名化之类的情况,然后还会被认为研究或保育已经没有价值,裁撤研究经费和编制,对于她整个实验室就是以黑熊为研究重心在经营,一旦这个目标不能保证经费来源,研究室就会立刻断炊火。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实验室和研究进行的稳定性,她不能让大家知道保育有成黑熊已经变多了。

毕竟在这个事件裡面只要提到黑熊变多,紧接而来的就是被公众质疑类似事件会反覆发生,而群众是低能的,无法以理说之也不尊重专业,它们只是研究路上的绊脚石,既然如此也没必要面向公众说实话,让大家都认为黑熊还是很稀有需要好好保育就行了。毕竟审经费的也就是些政府单位的智障,和群众低能没什么不一样。

毕竟你看,那些会指责巡护员开枪的人不都是聚焦于"你们打死了一隻黑熊,黑熊-1了!"这种极度重视个体的观点上吗?

所以我现在更倾向认为她不是不知道,她是不想说。

快把萌灿抱回家!
Don’t think, just do. For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

TOP


我现在突然想到一个非常黑暗但很可能的情况:黄美秀博士不说有多少,可能是因为黑熊的实际调查数量已经比以往认知的多了。
emmm,一般这种情况我们这边会说一个前些年比较少的数字,不会直接说不知道,毕竟这显得也太不专业了(炸

所以说这隻熊很危险啊!牠非常奇怪!
照这样说那这只熊确实过于接近人了,就算这次不打掉,以后也很难说会不会出现伤人行为
哎,所以那些质疑的人知道这只熊特别不怕人吗?
这玩意儿换美国可以抓起来送到几百公里外完全没人的地方去,但在台湾估计没这种余地,很难说有什么比严格控制(例如抓进动物园)甚至直接打死更安全的做法
欢迎来到Dragicland,【总版规】请记得要看哦,还有这个也是好东西→如何回复?

TOP


emmm,一般这种情况我们这边会说一个前些年比较少的数字,不会直接说不知道,毕竟这显得也太不专业了(炸

雀食,她随便唬小一个数字也没有人敢质疑她的,为甚么说这种听起来反倒更让业余会觉得"你们保育不干事"的说词呢?

所以那些质疑的人知道这只熊特别不怕人吗?

我觉得那裏面的人,除了一些偏激保育人士想消灭人类那种、对政府不信任公家做甚么都要骂那种、或者甚至就想村里有熊跟熊一起生活那种之外,剩下的很多大概都是会去餵食可可西里狼、上手抱野生滚滚、知道流浪狗不能餵但却会想当白雪公主或小桑的那种人吧......他们没有从这隻熊过度进入人类地盘的行为中看出危险性,唉!这些还是都该送去给三毛别熊吃(X

但在台湾估计没这种余地,

我原本想说只能放进太平洋当水熊了,后来突然想到乾脆送去圣母家,让牠吃圣母的狗吧!

快把萌灿抱回家!
Don’t think, just do. For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

TOP

分享到